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會診報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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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定義: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會診報告制度

①發熱(腋下-體温≥38℃);

②具有肺炎影像學特徵;

③發病早期白細胞總數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細胞分類計數減少; ④經規範抗菌藥物治療3~5天后,病情無明顯改善或呈進行性加重。

1. 收治(轉院)、報告。

縣級及以上醫院門診臨牀醫生髮現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將病人收治入院治療。如病人不同意住院,醫生要詳細記錄病人的一般情況並要求病人簽字為證。

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發現可疑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後,必須在24小時內將其轉至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進行診治;如在門診發現重症病例,應建議患者立即到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就診;如懷疑為傳染病,應報告市疾控中心。

縣級及以上醫院臨牀醫生髮現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後,半小時內填寫《醫院會診申請單》,並上報醫務科,同時採集病人血清、鼻咽拭子、氣道分泌物等樣本送檢驗科4℃冰箱保存待查。

2. 院內專家會診。

縣級及以上醫院在收到臨牀醫生髮出的會診請求後,醫務科應立即組織本院專家進行會診,填寫《醫院肺炎病例會診記錄單》。參加會診人員須包括醫務科、呼吸科、感染科、影像科和檢驗科專業人員,參加會診的專家要在會診單上簽名。

3. 會診後處理程序和報告管理工作

經院內專家組會診後,如仍不能明確診斷,必須開展以下工作:

(1)及時登陸“疾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系統”進行網絡直報“不明原因肺炎”;

(2)立即電話報市衞生局,並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3)將採集到的病人血清、鼻咽拭子、氣道分泌物和抽取物等標本,送到市疾控中心,再由市疾控中心送往常德市或湖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驗;

(4)加強醫務人員個人防護,隔離救治病人,加強院內消毒、控制院感發生等措施;

(5)配合疾控部門完成流調等相關工作,負責組織落實院內相關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和資料上報;

(6)為各級專家組會診和流行病學調查提供相關臨牀資料;

(7)根據要求上報病例病情變化及轉歸。如病人死亡,要及時報告疾控中心和市衞生局。

(8)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經上級專家組會診後能明確排除SARS或人禽流感病例診斷者,則由原報告單位通過網絡直報系統訂正為“其它疾病”或已明確診斷的疾病,同時按相關疾病進行治療處理。如病人已轉院至外地,則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訂正。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會診報告制度 [篇2]

一、嚴格按照《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檢測報告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要求開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檢測工作。

二、凡發現接到報告後,發熱肺炎查因病例後應及時報告醫務科,醫務科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院專家組進行會診,仍不能明確診斷的,應作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診斷,並按要求進行網絡直報和報告縣疾控中心與縣衞生局。

三、當縣級專家組會診仍不能明確診斷的,應立即報請地市級專家組進行會診,能做出明確診斷的,由保健科疫情報告人訂正為診斷疾病。

四、當地市級專家無法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的,應做出預警病例診斷,並於2小時內進行訂正報告(將原報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更改為SARS預警病例或人禽流感預警病例);可以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的',應訂正為診斷疾病或“其它不明原因疾病”。

五、診斷預警病例後,最後由省級專家組會診,以排除SARS

唐寨鎮衞生院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會診報告制度 [篇3]

禽流感(以下簡稱“人禽流感”)均是以肺炎為主要臨牀表現(輕型病例和隱性感染者除外)的急性呼吸道傳染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按甲類傳染病採取預防和控制措施的乙類傳染病。為篩查SARS和人禽流感病例以及其它聚集性發生的呼吸道傳染病,及時發現疫情並採取相應的防控措施有效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擴散,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1、加強對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排查和疫情處置的規範管理;

2、及時發現SARS、人禽流感病例;

3、及時發現其它以肺炎為主要臨牀表現的聚集性呼吸道傳染病。

二、病例定義

1、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同時具備以下4條,不能明確診斷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

(1)發熱(腋下-體温≥38℃);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學特徵;

(3)發病早期白細胞總數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細胞分類計數減少;

(4)經規範抗菌藥物治療3-5天(參照中華醫學會呼吸病學分會頒佈的2015版“社區獲得性肺炎診斷和治療指南”,詳見附

件2),病情無明顯改善或呈進行性加重。

2、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兩週內發生的有流行病學相關性的2例或2例以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有流行病學相關性是指病例發病前曾經共同居住、生活、工作、暴露於同一環境,或有過密切接觸,或疾病控制專業人員認為有流行病學相關性的其它情況,具體判斷需由臨牀醫務人員在接診過程中詳細詢問病例的流行病學史,或由疾病控制專業人員經詳細的流行病學調查後予以判斷。

(一) 病例的發現與報告

醫務人員發現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義的病例後,應立即報告傳染病管理領導小組指定人員,由傳染病領導小組在12小時內組織本單位專家組進行會診和排查,仍不能明確診斷的,應立即填寫傳染病報告卡,註明“不明原因肺炎”並進行網絡直報。

(二) 病例的會診與排查

應於24小時內組織院內專家組進行會診。對明確診斷為其他疾病或明確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的病例,應訂正為已明確診斷疾病或“其他不明原因疾病”,並報市(地)級衞生行政部門備案,專家組會診後仍不能明確排除SARS或人禽流感的病例,應立即報告市(地)級衞生行政部門,市(地)級衞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後,應於24小時內組織專家組進行會診。

(三)病例管理

醫務人員對不明原因肺炎病例進行診治時,要採取基本個人防護措施(如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帽和醫用防護口罩等)。

發現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後,應立即採取呼吸道傳染病隔離措施和相應的院內感染控制措施。

經專家組會診,診斷為SARS、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臨牀診斷病例或實驗室確診病例者,須按照衞生部相應的防治工作方案開展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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