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勞動關係的現狀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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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勞動關係的建立和發展發生了顯著變化,所以我們需要知道我國勞動關係的一些現狀。下面為您精心推薦了中國勞動關係的現狀,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中國勞動關係的現狀有哪些
  勞動關係的現狀

(一)市場化勞動關係已形成並逐步佔了主導地位

中國實行漸進式的經濟改革政策,其突出特點是在保持原有制度不變或對原有國有企業和計劃經濟實行漸進改革的同時,允許非國有經濟特別是非公有經濟在體制外的發展;這種改革政策在城鎮形成了兩種不同的用工制度,一方面是政府控制部門(主要是國有企業),另一方面是市場主導部門(非公有制經濟)。在市場主導部門即非公有制領域,其勞動關係從一開始就是典型的市場化勞動關係:勞動關係雙方主體明確,是典型的勞資關係和僱傭關係;勞動力資源的配置完全由市場價格來決定,身份、等級和地位在這裏不起作用,不存在對農村勞動力的就業歧視,企業也沒有諸如干部和工人的固定身份;勞動力的價格完全由市場調節,並且反映不同素質勞動力的稀缺程度和勞動者的實際貢獻;勞動關係雙方保持着明確的契約關係,企業和職工按照僱傭合同保留着解僱和辭職的權利,等等。

從就業人數上看,我國非公有經濟的就業人員已大大超過了國有企業和公有部門,成為我國的就業主體。民營企業就業人員佔了多數,這至少意味着在中國市場化的勞動關係在數量上佔了主導地位。

在民營經濟發展的同時,我們採取了各種辦法和措施對國有企業的用工制度進行改革。但由於種種原因,國有企業始終未能建立起真正市場化的勞動關係。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中後期,中央對國有企業改革的方針作出重大調整,即實行“抓大放小”和“有進有退”的方針後,在大規模收縮國有經濟戰線、國有經濟從許多競爭性行業退出的同時,對繼續保留國有的領域實行制度改造和創新,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至此,原來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發生了重大變化。與國企改革這一過程相伴隨的是數千萬國有企業職工的勞動關係發生了並將繼續發生根本性變化。這種變化主要是通過以下幾種形式實現的:一是大批國有企業的職工以下崗和失業的方式被分離出原有的舊體制,這些下崗失業人員先後進入了市場化就業的領域;二是隨着大批國有企業的民營化,原來國有企業的職工轉入改制後的民營企業;三是在保留國有的企業,職工的勞動關係也將發生根本性的改變。隨着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完善,職工將由國家職工變為企業職工,與非國有企業不同的只是,在這類企業中,“資”代表國有資本。

(二)計劃經濟遺留下來的許多東西需要清除,向市場化勞動關係過渡還面臨艱鉅的任務

市場化勞動關係已經佔了主導地位,並不等於説我們已經完成了由計劃經濟的.勞動關係向市場化勞動關係的過渡。在實現向市場化勞動關係過渡中,我們面臨的主要任務有兩個方面:一是清除舊制度下形成的等級制和身份制,消除勞動力市場的行政分割和扭曲,建立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實現勞動者在勞動力市場上的平等競爭和公平就業,特別是實現城鄉勞動者的平等就業;二是解決下崗職工的勞動關係和轉制國有企業職工的身份轉換問題,用支付經濟補償的辦法,使其實現市場化就業,轉入市場化的勞動關係。

(三)在已經市場化了的領域,勞資力量對比嚴重失衡,侵害勞動者權益的情況嚴重

這集中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得不到保障。如超時加班、剋扣和拖欠工資、工作環境惡劣,工傷事故嚴重、拒絕為工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拒絕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不按有關法律規定支付工傷賠償費、隨意辭退和解僱工人、對工人實行野蠻的強制勞動和暴力管理,等等;2.勞資力量對比嚴重失衡。勞動者處於被資本擺佈的地位,工會的力量太弱,集體合同制度大多流於形式;3.政府的干預和查處力度不夠,這集中表現在勞動執法的力度不夠和勞動爭議處理制度不能適應形勢的需要。更為重要的是,在勞資力量對比嚴重失衡的情況下,缺乏一種明確而正確的勞資政策。

面對上述我國勞動關係的特點、局面和問題,在勞動關係領域面臨的主要任務是:首先,應完成和實現向市場化勞動關係的過渡,這主要是清除計劃經濟遺留下來的等級身份制,實現勞動者特別是城鄉勞動者之間的平等就業;解決國有企業職工的勞動關係問題,用經濟補償的辦法使他們走向市場化就業。第二,在市場化領域,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勞動關係調節制度,以維護勞動者的權益,保持社會的協調發展和社會穩定。第三,改革和調整現行勞動爭議處理制度,建立有力的勞動執法制度,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勞動關係的發展趨勢

1.勞動關係主體利益明晰化。即按照勞動力市場發育發展的要求,企業與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形成主體明晰、利益多元的新型勞動關係;

2.勞動關係形式多樣化。勞動關係的建立和實現形式適應就業形式的變化,而採取不同的調整方式;

3.勞動關係的運行市場化.即勞動關係協調體制基本建立,市場對勞動力資源的基礎調節作用開始發揮,勞動關係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主要由雙方按照市場規則自行決定;

4.勞動關係的規範法制化.即勞動關係的法律制度基本健全,勞動關係建立、變更和終止依據法律規範有序地運行。

  勞動關係發展方法

(一)全面加強勞動合同管理,進一步完善勞動合同制度

一是加強勞動合同立法,為規範勞動合同運行提供法律保證。本屆人大已將勞動合同法列入立法計劃,要在調節研論證的基礎上,制定《勞動合同法》,完善有關簽訂勞動合同程序、合同期限、變更解除合同程序、企業經濟性裁員等條款的規定,加大對不簽訂勞動合同、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處罰力度。同時針對當前出現的靈活就業形式,補充增加調整小時工、非全日制用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規定。通過立法,推進在各類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健全勞動合同制度。從源頭上規範勞動關係。

二是做好國有企業勞動關係處理工作。針對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和國有企業改革深化運程中,下崗職工出中心、企業改制分流、關閉破產等,直接涉及職工羣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切實加強調查研究,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一方面及時總結推廣下崗職工出中心勞動關係處理方面的新經驗、新做法,加強對下崗職工出中心和並軌工作的指導;另一方面,針對企業減員、改制分流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協調勞動關係的政策措施。當前尤其要做好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餘人員的勞動關係處理工作,要嚴格規範程序,確保平衡實施。

(二)積極推行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充分發揮勞動關係主體雙方在協調勞動關係方面的主導作用

作為協調企業內部勞動關係主要方式的集體協商制度,目前尚未發揮應有的作用。不少集體合同在形式和內容上雷同,只有原則的與勞動法律法規相同的規定,沒有結合企業實際的具體條款,針對性和實效性差。在非公有制企業中,由於工會組建率低,客觀上難以形成協商主體,企業方面的態度也比較消極,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的數量很少。這種狀況使集體合同難以起到真正維護企業與職工雙方合法權益的作用。我們已重新修訂集體合同規定,進一步細化了集體協商的內容,將在推進發揮集體合同作用上下功夫。要加強對企業實行集體合同制度的指導工作,規範集體協商程序,促進平等協商機制的形成。在國有企業,重點促進建立內部協商機制,督促企業通過平等協商確定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改制、下崗分流、工資調整、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等實施辦法和方案,把工資集體協商作為推行集體合同制度的重要內容,切實發揮集體合同的作用。在非國有企業,要積極推選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為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提供通道,通過簽訂集體合同,完善企業內部管理,減少勞動爭議。對於沒有建立工會的非公有制企業,可以在部分小企業比較集中、勞動關係問題比較突出的地區,開展區域性集體協商、簽訂區域性集體合同的試點。

(三)指導和推動地方廣泛建立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

通過建立三方協商機制來協調勞動關係,已成為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新型勞動關係調整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我國勞動關係的發展狀況,建立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的工作任務主要是,從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出發,對本地區勞動關係狀況及發展趨勢進行研究分析,重點就涉及勞動關係的重大問題進行協商,及時交流情況,交換意見,加強協調,研究勞動關係調整的重大政策意見,對起草的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擬定涉及三方利益調整的重大改革方案提出建議。

在我國,推進建立三方機制,首先應從組織體系建設上,逐步形成多層次、多形式的體系和工作格局,進一步明確職能,完善制度,規範運作。在工作開展上,抓住職工羣眾和企業最關心、勞動關係中矛盾最突出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開展協調溝通,提出解決辦法,切實發揮三方機制作用。當前,主要圍繞結構調整、促進就業再就業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開展工作。在國家一級,三方要督促勞動關係雙方努力為落實就業政策發揮作用,在一些關鍵問題如規範企業分流減員行為,推動企業依法用工,緩解社會就業壓力等方面達成共識。在地方一級,三方要積極引導企業參與落實國家確定的再就業政策,推進企業建立集體協商機制,促進社會對話在企業內部發揮作用,減少裁員,保持職工隊伍和勞動關係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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