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收房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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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收房的時候,我們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怎樣才能巧妙避開收房陷阱?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了解吧!

交房收房的注意事項

  一、收房流程

1、收房通知書

在預定的交房日期之前,會收到開發商發出的書面的收房通知,在通知書裏,會告知你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

2、驗房驗收

一些會找相關的驗房公司、監理公司的專業驗房人員一起來驗房,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標準對房屋工程質量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收,並做好記錄,同時,驗收時,開發商應主動向購房者出示建設工程質量檢驗合格單和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

3、《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為商品房預、出售合同的補充約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住宅使用説明書》是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準等作出説明,並提出使用注意事項。

4、簽署房屋交接書

應該先對房屋及其產權進行檢驗,認為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與開發商簽訂房屋交換書;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做好記錄,並要求開發商簽字,不能簽署房屋交接書,直至開發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標準。

  二、遇到收房陷阱怎麼辦?

1、出現質量問題向開發商提供書面證據

律師表示,購房者在買新房時,出現質量問題,一定要出示書面證據,在收房截止日期內,到現場與開發商協商,協商無果,購房者可拒絕收房。但一定要到場,並提供書面證據。一定不能像張小姐那樣,不提供書面證據拒絕收房,也不到樓盤現場。

不過並不是房屋質量出現問題,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的。當然,如果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需依照有關規定經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核驗證實的,購房者才有權退房。

2、開發商“三書一證一表”是否齊全

律師提醒,業主收房時一定要看“三書一證一表”是否齊全。特別是《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與《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往往因樓盤整體建築未完成而根本無法驗收。而為儘快回籠資金和避免逾期交樓而產生違約金等原因,開發商急於交樓,問題往往因此而起。因此,建議購房者先不收房,如果一定要收,要在相關文件中寫明“未見《某表》”等字樣並妥善保留副本。

3、先驗房再簽字

交樓時,開發商大多數採取先交錢填表、籤文件、再驗樓的伎倆,目的是讓消費者先簽了收房認可書再驗樓。律師提醒業主,一定要先驗房後交費、籤文件。否則發現問題時,業主會很被動,而開發商的主動性更大責任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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