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歷年真題及答案解析(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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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題精選(多選題)

司法考試歷年真題及答案解析(卷一)

關於國際投資法相關條約,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A.依《關於解決國家和他國國民之間投資爭端公約》,投資爭端應由雙方書面同意提交給投資爭端國際中心,當雙方表示同意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撤銷

B.依《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只對向發展中國家領土內的投資予以擔保

C.依《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要求企業購買或使用最低比例的當地產品屬於協議禁止使用的措施

D.依《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限制外國投資者投資國內公司的投資比例屬於協議禁止使用的措施

【本題來源】2013年司法考試《卷一》真題第80題

【正確答案】 ABC

  【解析】

《解決國家與他國國民間投資爭端公約》第25條規定,中心的管轄適用於締約國(或締約國向中心指定的該國的任何組成部分或機構)和另一締約國國民之間直接因投資而產生並經雙方書面同意提交給中心的任何法律爭端。當雙方表示同意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撤銷其同意。所以,A選項正確。

《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規定,機構的目標應該是鼓勵在其會員國之間、尤其是向發展中國家會員國融通生產性投資,以補充國際復興開發銀行(以下簡稱銀行)、國際金融公司和其他國際開發金融機構的活動。為達到這些目標,機構應:

(1)在一會員國從其他會員國得到投資時,對投資的非商業性風險予以擔保,包括再保和分保;

(2)開展合適的輔助性活動,以促進向發展中國家會員國和在發展中國家會員國間的投資流動;

並且(3)為推進其目標,行使其他必要和適宜的附帶權力。所以,多邊投資擔保機構是針對發展中國家領土內的投資。B選項正確。

《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第2條規定:成員不得實施與GATT第3條國民待遇或第11條數量限制的一般取消不一致的投資措施.為此,各成員專門就禁止的投資措施制定了一份“解釋性清單”,表明了被禁止的.投資措施的多種表現形式,這些措施可表現為法律和法規形式,也可表現為政府的行政指令或裁決,還可表現為某種優惠政策。其中,包括違反國民待遇規定的投資措施——“當地成分要求”或“國產化要求”,即要求企業,無論是本國投資企業,還是外商投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必須購買或使用一定數量金額或最低比例的當地產品。這種投資措施對貿易的扭曲作用主要是阻止或限制進口產品的使用。如規定購買與使用當地產品的數量或價值的比重等。所以,C選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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