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國際法》資料精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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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指適用主權國家之間以及其他具有國際人格的實體之間的法律規則的總體。下面小編為大家編輯整理了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國際法》資料精編,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國際法》資料精編

 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

一、國際法與國內法關係的理論

A.一元論:認為二者同屬一個法律體系;

B.兩元論或平行説:認為二者是不同的法律體系,各自有其不同性質、效力根據、調整對象和適用範圍,互不隸屬各自獨立;

C.一元與二元這間。目前多數學者持這種觀點。

二、國際法與國內法關係的實踐

A.除了牽扯到由此產生的因違背國際法義務而承擔國家責任的情況外,原則上處理這個問題是一國國內法事項;

B.國際法包括成文條約,也包括不成文的國際習慣;

C.條約一般地只對締約國具有拘束力;

D.國際法與國內法衝突的解決也包括習慣和條約兩個方面。

三、國際法在我國國內的適用問題

A.在憲法中將堅持和遵守作為國際法基本原則核心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寫入其中;

B.條約的直接適用、條約與相關國內法並行適用、條約須經國內立法轉化才能適用三種情況;

C.民商事範圍內中國締結條約與國內法有不同規定的部分在國內可以直接適用,保留條款除外;

D.民商事以外的條約能否在中國國內直接適用需要根據與該條約相關的法律規定,結合條約本身的情況進行具體考察才能作出恰當結論;

E.民商事範圍內條約與國內法衝突時條約可以優先適用;

F.憲法未規定國際習慣在國內法中的地位;

G.排除WTO協議文件在中國法院的直接適用,在WTO協議在國內的實施方面我國將傾向於主要採取“轉化”的方式;

國際法與國內法關係的實踐;國內法不能改變國際法的原則、規則;國家不得以其國內法規定來對抗其承擔的國際義務,或以國內法規定作為違背國際義務的理由來逃避其國際責任。

  國際法的主要基本原則

1.特點(各國公認、構成國際法基礎、適用於國際法各個領域、具有強行法的性質)

2.國際法的主要基本原則主要內容或特點
國家主權平等原則主權包括對內最高權、對外獨立權、自保權
不干涉內政原則內政的判斷標準:不違反該國所承擔的國際法義務
禁止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脅原則例外:(單獨或集體)自衞、根據安理會的決議採取武力行動等
民族平等和民族自決原則就獨立而言,適用於在外國殖民統治下的被壓迫民族,(一般不適用於主權國家內部的民族分裂活動)
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原則爭端應通過和平方式解決
善意履行國際義務原則條約必須遵守

【例多選題】關於國際法基本原則,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

A.國際法基本原則具有強行法性質

B.不得使用威脅或武力原則是指禁止除國家對侵略行為進行的自衞行動以外的一切武力的使用

C.對於一國國內的民族分離主義活動,民族自決原則沒有為其提供任何國際法根據

D.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原則是指國家間在發生爭端時,各國都必須採取和平方式予以解決

參考答案】ACD

【參考解析】國際法基本原則是國際法龐大規則體系中最核心和基礎的.規範。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徵:(1)各國公認,普遍接受。(2)適用於國際法律關係的所有領域,貫穿國際法的各個方面。(3)構成國際法體系的基礎;若被其破壞,整個國際法體系會被動搖和坍塌。國際法基本原則具有強行法性質。A項:國際法基本原則是國際法龐大規則體系中最核心和基礎的規範。國際法基本原則具有強行法性質。強行法在《維也納條約公約》中被稱為“一般國際法強制規律”,指的是在國際社會中公認為必須絕對遵守和嚴格執行的法律規範,不得被任意選擇、違背和更改。所以,A項正確。C項:民族自決原則中殖民地民族的獨立權的範圍,只嚴格適用於殖民地。對於一國國內的民族分離主義活動,民族自決原則沒有為其提供任何國際法根據。這個問題在國際法和國際實踐中被認為是一國的內部事務,是一國國內法的問題,應該尊重國家主權及其全體人民的選擇。國際法明確嚴格禁止任何國家假借民族自決名義,製造、煽動或支持民族分裂,破壞他國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的任何行動。所以,C項正確。D項: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原則是指國家間在發生爭端時,各國都必須採取和平方式予以解決,爭端的當事國及其他國家應避免任何使爭端或情勢惡化的措施或行動。所以,D項正確。B項:不得使用威脅或武力原則並不是禁止一切武力的使用,凡是符合《聯合國》和國際法規則的武力使用是被允許的,包括國家對侵略行為進行的自衞行動和聯合國集體安全制度下的武力使用。因此,不僅除自衞外,聯合國集體安全制度下也是可以使用武力的。所以,B項錯誤。綜上,本題答案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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