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法制史精選真題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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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法制史精選真題及解析

1. 秦律明確規定了司法官瀆職犯罪的內容。關於秦朝司法官瀆職的説法,下列哪一選項是不正確的?( )

A. 故意使罪犯未受到懲罰,屬於"縱囚"

B. 對已經發生的犯罪,由於過失未能揭發、檢舉,屬於"見知不舉"

C. 對犯罪行為由於過失而輕判者,屬於"失刑"

D. 對犯罪行為故意重判者,屬於"不直"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選項A説法正確。"縱囚"罪,是指應當論罪而故意不論罪,以及設法減輕案情,故意使案犯達不到定罪標準,從而判其無罪。

選項B説法錯誤。"見知不舉"罪,是指對明知有犯罪,但不揭發、檢舉。如《史記?秦始皇本紀》載秦代違禁的書令規定,"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

選項C説法正確。"失刑"罪,指因過失而量刑不當(若系故意,則構成"不直"罪)。

選項D説法正確。"不直"罪,是指罪應重而故意輕判,應輕而故意重判。

2. 《唐律·名例律》規定:"諸斷罪而無正條,其應出罪者,則舉重以明輕;其應入罪者,則舉輕以明重"。關於唐代類推原則,下列哪一説法是正確的?( )

A. 類推是適用法律的一般形式,有明文規定也可"比附援引"

B. 被類推定罪的`行為,處罰應重於同類案件

C. 被類推定罪的行為,處罰應輕於同類案件

D. 唐代類推原則反映了當時立法技術的發達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唐律?名例律》規定:"諸斷罪而無正條,其應出罪者,則舉重以明輕;其應入罪者,則舉輕以明重。"即對律文無明文規定的同類案件,凡應減輕處罰的,則列舉重罪處罰規定,比照以解決輕案;凡應加重處罰的罪案,則列舉輕罪處罰規定,比照以解決重案。如疏議舉律文説,謀殺尊親處斬;但無已傷已殺重罪的條文,在處理已殺已傷尊親的案件時,通過類推就可以知道更應處以斬刑。又舉例説,夜半闖入人家,主人出於防衞,登時殺死闖入者,不論罪。律文沒有致傷的條文,但比照規定,殺死已不論罪,致傷更不論罪。唐代類推原則的完善反映了當時立法技術的發達。

選項A錯誤。唐律類推原則的適用前提是法律無明文規定,也就是説有明文規定時要直接適用法律。

選項B、C錯誤。被類推定罪的行為,處罰可能會重於同類案件也可能輕於同類案件。

3. 根據清朝的會審制度,案件經過秋審或朝審程序之後,分四種情況予以處理:情實、緩決、可矜、留養承嗣。對此,下列哪一説法是正確的?( )

A. 情實指案情屬實、罪名恰當者,奏請執行絞監候或斬監候

B. 緩決指案情雖屬實,但危害性不能確定者,可繼續調查,待危害性確定後進行判決

C. 可矜指案情屬實,但有可矜或可疑之處,免於死刑,一般減為徒、流刑罰

D. 留養承嗣指案情屬實、罪名恰當,但被害人有親老丁單情形,奏請皇帝裁決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案件經過秋審或朝審複審程序後,分四種情況處理:其一情實,指罪情屬實、罪名恰當者,奏請執行死刑(選項A錯誤);其二緩決,案情雖屬實,但危害性不大者,可減為流三千里,或發煙瘴極邊充軍,或再押監候(選項B錯誤,該選項説法體現了唐代的保辜制度);其三可矜,指案情屬實,但有可矜或可疑之處,可免於死刑,一般減為徒、流刑罰(選項C正確);其四留養承嗣,指案情屬實、罪名恰當,但有親老丁單情形,合乎申請留養條件者,按留養奏請皇帝裁決(選項D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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