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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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食品安全也是幼兒園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幼兒園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幼兒園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記錄

  幼兒園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內容篇一

一、學校食堂衞生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於95年10月30日公佈實施。

2.學校衞生工作條例。90年6月4日發佈實施。

3.學校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辦法。96年8月27日發佈實施。

二、食堂從業人員和分餐人員的衞生要求

1.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及外購集體用餐的分餐人員(包括臨時工),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取得健康合格證後並經衞生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於食品衞生疾病的,不得從事食堂工作與集體用餐的分餐工作。食堂的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從業人員是否有剛才説的疾病,手是否受傷,一旦發現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

3.食堂從業人員及集體用餐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病症時,應立即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4.提供學生營養餐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包括學校食堂)必須配備營養師或培訓合格的營養配餐員。

5.食堂負責人、衞生管理員亦必須進行食品衞生法律法規和衞生知識培訓後方可上崗。

6.食堂從業人員和集體用餐的分餐人員應有良好的衞生習慣。必須做到:處理原料後、便後、食品加工操作前用流水徹底洗手,接觸直接入口的食品前雙手還應進行消毒;工作時應穿戴乾淨的工作衣帽;出售食品或分餐時應戴口罩。留長指甲、戴戒指、塗指甲油;不得有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行為。

三、食堂採購人員要注意的事項

1.食堂採購人員要嚴格把好食品採購關。在採購食品時,必須確認食品生產經營者持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禁止向無衞生許可證的經營者購買食品。

2.採購畜禽肉類原料時,必須索取獸醫衞生檢驗單位出具的檢驗合格證明

3.採購定型包裝食品時,必須索取產品的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食品衞生法》第25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採購食品及其原料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索取檢驗合格證或者化驗單,銷售者應當保證提供,即食品生產經營者在採購食品時,有向銷售者索取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的權利,同時也是為保證所採購的食品及其原料的衞生應履行的義務,銷售者有向購買者提供檢驗合格證或檢驗單的義務.

禁止採購的食品

1.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腐敗變質:一般認為腐敗變質是食品經過微生物作用使食品中一種成份或多種成份發生變化,感官性狀發生改變而喪失可食性的現象。這種食品一般含有大量的微生物,而且可能含有致病菌,從而易於造成食物中毒。油脂酸敗:指油脂和含油脂的食品,在貯存過程中經生物、酶、空氣中的氧的作用,而發生變色、氣味改變等變化,常可造成不良的生理反應或食物中毒。黴變:指黴菌污染繁殖,有時表面可有菌絲和黴變現象,有可能產生毒素。黴變食品可造成食物中毒或死亡。

2.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質包括:

(1)食品本身含有有害物質(如河豚魚、毒蘑菇)。

(2)在一定條件下產生毒素(發芽土豆產生龍葵素,死亡的魚類產生組織胺)。

(3)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或產生毒素物質(如葡萄球菌產生腸毒素)。

(4)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包括生物性污染、化學性污染、放射性污染等。

(5)食品中過量添加某些化學物質或包裝容器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遷移等原因造成食品污染。以上食品必須立即採取措施禁止生產、經營。

3.未經獸醫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4.超過保質期限的。

5.標籤、標識不完整的定型包裝食品。

定型包裝食品:按一定數量、一定標誌並有固定包裝時構成的一些零售單位的包裝食品。

6.其它不符合食品衞生要求,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四、食物中毒的.有關知識

(一)什麼是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是指攝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學性有毒有害物質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質當作食品攝入後出現的非傳染性(不屬於傳染病)的急性、亞急性疾病。一般認為,凡是由於食用各種“有毒食物”所引起的以急性過程為主的疾病,可以統稱為“食物中毒”。正常情況下,一般的食物並不具有毒性。食物產生了毒性並引起食物中毒往往是由於下列原因:

(1)某些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並急劇繁殖,以致食品中存在大量活菌或產生大量毒素。(有些細菌是可以產生毒素的)。

(2)有毒化學物質混入食品。

(3)食品本身在一定的條件下含有有毒成分如河豚魚、毒蘑菇。

(4)食品貯存過程中,由於貯存不當而產生了毒素,如馬鈐薯發芽產生龍葵素。

(5)某些外形與食物相似,本身含有有毒成分,被誤作食物而誤食,也可引起中毒。

(二)食物中毒的特點

1.病人在相近的時間內都食用過同樣的食物,發病範圍侷限在食用該種有毒食物的人羣,未食用者不中毒,一旦停止食用這種食物,發病很快停止;

2.潛伏期短、來勢兇猛,來勢急劇,短時間內(幾小時)可能有大量的病人同時發病;

3.所有病人有類似臨牀症狀,即發病症狀相同;

4.人與人之間不直接傳染。食品從生產加工直到銷售食用整個過程中有很多情況和因素可以使食品具有毒性,所以我們要了解食品整個加工過程和在加工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防止食物受到污染。

(三)食物中毒事故的處理

1.報告:一旦發現食物中毒事故和腸道傳染病,應立即報告當地衞生行政部門,並應保留現場,封存可疑食品和食用具,以便查清原因。發現重大病情,當地衞生和教育行政部門應逐級報告至省衞生廳和省教育廳。

2.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為加強學校食品衞生管理,預防學校食物中毒事故發生,落實管理責任,保護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突發公共衞生應急條例》、《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等規定,制定了《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規定了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學校食品衞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學校的食物中毒事故是指由學校主辦或管理的校內供餐單位以及學校負責組織提供的集體用餐導致的學校師生食物中毒事故。

食物中毒事故的劃分:按嚴重程度劃分

(1)重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並出現死亡病例,或者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較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學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幼兒園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內容篇二

為兒童購買食品應注意以下5點:

1.到正規商店裏購買,不買校園周邊、街頭巷尾的“三無”食品。

2.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食品,儘量選擇信譽度較好的品牌。

3.仔細查看產品標籤。食品標籤中必須標註:產品名稱、配料表、淨含量、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品標準號等。不買標籤不規範的產品。

4.食品是否適合兒童食用。兒童食品至今尚無明確的定義,因此,為兒童選擇食品謹慎為宜。

5.不盲目隨從廣告,廣告的宣傳並不代表科學,是商家利益的體現。

小食品儘量少吃

不少小食品在生產過程中都使用了添加劑,這些添加劑對兒童的肝、腎功能影響較大。過量食用加入防腐劑、色素、甜味劑的食品,還會對兒童的中樞神經系統造成傷害。而且小食品的營養素不全面,孩子零食吃多了,就不會好好吃飯,長此以往可能會會造成營養不良。特別需要提醒父母的是,檢疫人員查出的不合格食品之中,小食品的不合格率最高。所以説,所謂的“小食品”並不是兒童食品,尤其是校園周邊、街頭巷尾的小食品,不可以讓孩子任意吃。

  幼兒園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內容篇三

預防食源性疾病的十項建議

1.不買不食腐敗變質、污穢不潔及其它含有害物質的食品。

2.不食用來歷不明的食品;不購買無廠名廠址和保質期等標識不全的食品。

3.不光顧無證無照的流動攤檔和衞生條件不佳的飲食店;不隨意購買、食用街頭小攤販出售的劣質食品、飲料。這些劣質食品、飲料往往衞生質量不合格,食用會危害健康。

4.不食用在室温條件下放置超過2小時的熟食和剩餘食品。

5.不隨便吃野菜、野果。野菜、野果的種類很多,其中有的含有對人體有害的毒素,缺乏經驗的人很難辨別清楚,只有不隨便吃野菜、野果,才能避免中毒,確保安全。

6.生吃瓜果要洗乾淨,不僅可能染上疾病,還可能造成農藥中毒。

7.直接食用的瓜果應用潔淨的水徹底清洗並儘可能去皮;不吃腐爛變質的食物,食物腐爛變質,就會味道變酸、變苦;散發出異味兒,這是因為細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這些食物會造成食物中毒。

8.進食前或便後應將雙手洗淨;養成吃東西以前洗手的習慣。人的雙手每天干這幹那,接觸各種各樣的東西。會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蟲卵。吃東西以前認真用肥皂洗淨雙手,才能減少“病從口入”的可能。

9.在進食的過程中如發現感官性狀異常,應立即停止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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