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化淨水器設備保證供貨應急預案(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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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一體化淨水器設備保證供貨應急預案(通用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體化淨水器設備保證供貨應急預案(通用7篇)

一體化淨水器設備保證供貨應急預案(通用7篇)1

針對可能出現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綢繆做好羣眾生活物資保障和應急準備工作,保障羣眾的日常生活,切實抓好全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維護全鎮社會大局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資供應不到位引發隔離區羣眾生活困難的深刻教訓,舉一反三,以問題為導向,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整合優化力量,建立基層配送工作組織體系,壓緊壓實“四方責任”,強化隔離區羣眾生活物資供應“最後一公里”保障,暢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確保配送工作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

二、工作體系

各村(社區)要充分發揮縣鎮村社四級城鄉基層治理網格體系作用,完善縣級領導包鄉鎮、鄉鎮幹部包村(社區)、村(社區)幹部包組、組長包户的四級包保制度,進一步建立健全鎮幹部、村(社區)幹部、公安幹警、鎮村兩級醫務工作者和網格員的“五包一”責任制。

三、組織實施

(一)統籌調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村(社區)應迅速建立和完善物業小區黨組織、物業企業、業主委員會“三方聯動”機制,發動小區自治組織、樓棟長、志願者和居民骨幹等成立工作專班。非物業小區和農村院落要明確村(社區)幹部牽頭,發揮志願者、駐村幹部和熱心黨員羣眾等各類羣防羣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組織動員機制,通過巡邏走訪、村(社區)和小組微信羣等,及時收集隔離和居家觀察人員生活所需物資信息。建立線上訂單、團購、網格員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購、週轉、送貨等服務,就近設置居民生活必需品臨時取件點,並做好環境衞生、消毒殺菌等工作,實現精準採購配送,確保羣眾安心居家,生活正常運轉。

(二)強化物資供應,嚴格規範市場秩序。各村(社區)引導商超、農貿市場等骨幹流通企業加強產供銷運銜接。骨幹流通企業要及時調配小包裝成品糧油,組織安排蔬菜採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落實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政策,做好應急運輸車輛準備,必要時啟動應急物資中轉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資運輸通暢。啟動主要生活物資市場價格日監測日報告制度,提前做好風險預警預判,嚴厲打擊哄抬價格、囤積居奇等擾亂市場的行為。

(三)加強關愛服務,做好特殊羣體保障。各村(社區)要做好居家觀察人員的管理服務,通過提供鎮、村幹部聯繫方式等,暢通羣眾求助渠道,及時迴應居家觀察人員合理訴求。對失能或獨居老人、留守老人兒童、散居孤兒、困境兒童、殘疾人、孕產婦、特殊困難羣體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鎮、村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永興中心衞生院、新太衞生院要做好急診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醫療保障,對急需送醫送藥病人,積極協調開通“綠色通道”,組織上門服務。

三、督促協調

各村(社區)要以組為單位,制定封閉隔離區生活物資供應保障應急預案,並組織開展經常性實戰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鎮督導組將加強監督檢查,建立完善隔離區生活物質保障制度機制,確保羣眾基本生活不受影響,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礎和條件。

一體化淨水器設備保證供貨應急預案(通用7篇)2

一、總則

(一) 基本原則:堅持目標導向,精準施策,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堅持強化協作,部門聯動,堅持突出重點,城鄉統籌,堅持督防結合,壓實 責任。

(二) 適用範圍:本鎮區域內因新冠肺炎疫情導致生活物資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出現生活物資供應短缺脱銷、羣眾大量集中搶購、價格大幅 上漲等應急狀態的防範應對和應急處置。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按照“隊伍不變、強化監測、隨時應戰”的原則,由縣疫情防控物資保障組辦公室負責制定實施縣級生活物資保障應急預案,組織跨區域生活物資調運,本鎮開展應急保供穩價工作,銜接爭取糧油和物資儲備工作。

為切實加強我鎮疫情防控工作的統籌指導,確保疫情防控生活物資保障工作有序開展,特成立疫情防控生活物資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名單見附件)

主要工作職責: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疫情防控生活物資保障組的要求部署,統籌協調聯絡各項保障工作,協同做好指揮調度、監管運輸、信息彙總報送等工作。防止生活物資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出現生活物資供應短缺脱銷羣眾搶購、價格快速上漲、市場秩序紊亂等應急狀態的防範應對和應急處置。切實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思想認識到位、全面排查到位、精準認定到位、物資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和責任落實到位。

領導小組下設五個工作專班,分別是綜合協調專班、水煤電油氣保障專班、物資運輸專班、後勤保障專班以及市場監管專班。

(一)綜合協調專班

組長:鄒飛(黨委委員、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統戰委)

副組長:朱碧昌(黨政綜合辦負責人、文化服務中心主任)

成員:田傑、沈旭豔、各村(社區)駐村工作隊全體成員、村支監三委

主要職責:負責貫徹落實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資保障組的要求部署,統籌協調聯絡各項保障工作,協同做好指揮調度、信息彙總報送等工作。

(二)水煤電油氣保障專班

組長:趙鑫(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副組長:沈登芳(黨委委員、副鎮長)

成員:喻代軍、王銘輝、各村(社區)駐村工作隊全體成員、村支監三委

主要職責:負責做好水煤電油氣的保障工作。

(三)物資運輸專班

組長:趙鑫(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成員:石軍、帥信波、李張傑、馮貴富、各村(社區)駐村工作隊全體成員、村支監三委

主要職責:負責糧油、肉蛋奶、蔬菜、食鹽等商品的組織調運,確保“綠色通道”暢通,做好超市、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惠民網點等的物資配送,確保供應充足;護現場秩序,以防出現哄搶糧油、肉蛋奶、蔬菜、食鹽等重要生活物資。

(四)市場監管專班

組長:王萬能(黨委委員、副鎮長、武裝部長)

成員:方邯麗、馮貴富

主要職責:負責全鎮糧油、肉蛋奶、蔬菜、食鹽等重要商品市場價格監測和市場秩序的監管各項工作。

(五)後勤保障專班

組長:鄒飛(黨委委員、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統戰委)

副組長:王騰飛(財政分局局長)

成員:朱碧昌、沈旭豔

主要職責:對啟動實施應急預案產生的糧油、肉蛋奶、蔬菜、食鹽價差和調運費、裝卸搬運費、包裝費、加工費、銷售費用等列入財政預算。

三、應急工作

本預案適用於以下四種情況的應急處置,按照就近就地組織和 分級負責的原則,鄉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本域內的生活物資保障供 應,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本縣內跨鄉域和協調縣(區) 際間的生活物資保障供應。

(一)一般狀態(IV級)鎮內較大範圍出現羣眾搶購;糧油、肉蛋奶、蔬菜、食鹽供應出現偏緊狀態;糧油價格一週內上漲20%;其他需要按照一般狀態進行應急處置的狀況。

(二)緊張狀態(Ⅲ級)轄區內出現羣眾大量搶購;糧油、肉蛋奶、蔬菜、食鹽供應連續10天處於緊張狀態;糧油價格一週內上漲30%,或精瘦豬肉價格一週內上漲2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緊張狀態進行應急處置的狀況。

(三)緊急狀態(Ⅱ級)轄區內出現羣眾大量集中搶購,糧油、 肉蛋奶、蔬菜、食鹽供應處於常緊張狀態;糧油價格一週內上漲50% 以上,或精瘦豬肉價格一週內上漲3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緊急狀態進行應急處置的狀況。

(四) 特急狀態(I級)轄區內出現羣眾大量集中搶購,出現糧油、肉蛋奶、蔬菜、食鹽斷檔脱銷;糧油價格一週內上漲80%,或精瘦豬肉價格一週內上漲4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特急狀態進行應急處置的狀況。

四、應急響應

(一) 一般狀態(IV級)響應程序和措施

1.發生糧油、肉蛋奶、蔬菜、食鹽應急一般狀態,啟動Ⅳ級應急預案,並組織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按照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要 求和相關應急預案,鎮政府就地就近組織本轄區內成品糧油、 肉蛋奶、蔬菜、食鹽進行市場供應。

3.向省、市、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報告申請動用儲備保障供應。

4.加強輿情監測預警,建立輿情快速處置機制,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及時澄清不實信息、處置負面輿情,穩定預期,增強信心。

(二) 緊張狀態(Ⅲ級) 響應程序和措施

1.發生糧油、肉蛋奶、蔬菜、食鹽應急緊張狀態,啟動Ⅲ級應急預案,並組織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食鹽

2.按照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要 求和相關應急預案,鎮政府就地就近組織本轄區內成品糧油、肉蛋奶、蔬菜、食鹽貨源保障市場供應。

3.向省、市、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報告申請動用儲備保障供應。

4.加強輿情監測預警,建立輿情快速處置機制,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及時澄清不實信息、處置負面輿情,穩定預期,增強信心。

(三) 緊急狀態(Ⅱ級) 響應程序和措施

1.發生糧油、肉蛋奶、蔬菜、食鹽應急緊急狀態,由鎮級人民 政府向縣人民政府提出啟動Ⅱ級應急預案建議,再由縣級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啟動Ⅱ級應急預案建議,經市人民政府同意 後,由鎮人民政府發佈啟動Ⅱ級應急預案,並組織做好應急處置工 作。

2.按照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要 求和相關應急預案,鎮政府對本轄區內糧油、肉蛋奶、蔬菜、食鹽 貨源進行監管,按人定量供應。

3.向省、市、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報告申請動用儲備保障供應。

4.加強輿情監測預警,建立輿情快速處置機制,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及時澄清不實信息、處置負面輿情,穩定預期,增強信心。

5.派出所維護現場秩序,以防出現哄搶糧油、肉蛋奶、蔬菜等重要生活物資。

( 四 ) 特急狀態(I級) 響應程序和措施

1.發生糧油、肉蛋奶、蔬菜、食鹽應急特急狀態,根據市、縣人民政府發佈啟動的I級應急預案,並組織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按照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要 求和相關應急預測和市、縣人民政府要求,對本轄區內成品糧油、肉蛋奶、蔬菜、食鹽貨源進行管控,按人定量供應。

3.向省、市、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報告申請動用儲備保障供應。

4.加強輿情監測預警,建立輿情快速處置機制,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及時澄清不實信息、處置負面輿情,穩定預期,增強信心。

5.派出所維護現場秩序,以防出現哄搶糧油、肉蛋奶、蔬菜、 食鹽等重要生活物資。

五、附則

(一) 本預案自正式印發之日起生效。

一體化淨水器設備保證供貨應急預案(通用7篇)3

一、應急保供生活必需品範圍

主要包括糧食(大米、麪粉)、食用油、食鹽、蔬菜、肉類、方便食品、瓶裝水等重要生活必需品。

二、市場異常波動分級

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是指市場供求關係突變,在較大範圍內引起搶購或出現商品脱銷等狀態。按照影響範圍及影響程度,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異常波動分為Ⅰ級和Ⅱ級。

(一)Ⅰ級市場異常波動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Ⅰ級市場異常波動:

1.在城區發生市場異常波動;

2.在2個以上(含兩個)鎮發生市場異常波動。

(二)Ⅱ級市場異常波動

在1個鎮發生的市場異常波動屬Ⅱ級市場異常波動。

三、組織機構

在大隆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下,成立指揮部生活物資保障供應組。

(名單見附件)

四、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大隆鎮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應急工作由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由鎮指揮部下設的生活物資保障供應組組織相關部門分工負責。

市場監督管理所:由市場監督管理所牽頭,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黨政辦協助負責加強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監測預警,必要時報岑溪市提請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或者緊急措施,穩定市場預期,保持市場價格穩定。規範市場主體經營行為,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囤積居奇、哄抬物價、串通漲價、破壞市場秩序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等違法行為。加強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監測;及時發佈監測信息;配合做好輿論宣傳,引導居民合理有序消費。負責食鹽的調撥和銷售的監督管理工作,根據市場應急需要保證貨源供應;負責根據市場需求指導企業做好方便食品生產供應和應急保障工作。組織實施應急糧油的出庫、加工、調運和供應;落實糧油應急儲備計劃。

畜牧站:負責肉類、蔬菜等食用農產品產地以及在生產環節的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監測,根據應急需求,及時組織農產品的生產供應。根據需要制定並牽頭實施儲備豬肉和應急商品投放方案。

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建立生活必需品公路運輸“快速通道”,及時解決物流運輸障礙,確保應急物資運輸暢通。

財政所:負責保障市場供應應急事項所需費用及時到位。

當啟動所在鎮應急預案時,確保本級供應生活必需品運輸車輛運輸暢通,開闢綠色通道,確保各應急投放點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摸清鎮重點保供企業的生活必需品供應量、存量及調運量情況對消費需求量、主要供應渠道等情況,科學調度重點保供企業、超市和市場提供充足貨源,統籌安排本級應急投放點的生活必需品採購、配送、分發工作(嚴格按照隔離管控出入管理規定),保障居民羣眾基本生活必需品需求。

其他相關單位根據本單位職責,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各相關職能單位應根據任務分工,制定工作細案,確保突發情況發生時能快速反應。

五、預警和響應機制

(一)預警信息監測。落實“四報告”工作制度,即生活必需品市場日報監測制度、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求情況週報制度、每日市場供應異常情況零報告制度和脱銷斷檔異常情況第一時間報告制度,加強市場監測、及時掌握供求動態。

(二)預警信息收集和報告。各村(社區)生活物資保障組負責督促定點監測企業按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地報送有關數據資料,深入爭取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綜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銷售場所,現場檢查重要生活必需品價格、供應變化情況。對早期發現的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市場異常波動,依照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報告。生活物資保障組分析各類信息,評價監測數據,依據監測情況作出市場調控決策。

(三)預警級別。紅色預警警報對應於發生Ⅰ級市場異常波動;黃色預警警報對應於發生Ⅱ級市場異常波動。

(四)市場異常波動的報告、預警發佈及應急響應。

1.農貿市場、綜合超市等重點商貿流通企業如出現搶購重要生活必需品,導致商品斷檔脱銷,應當在1小時內報告所在鎮生活物資保障組。

2.鎮生活物資保障組監測到市場異常波動或接到企業反映的異常波動報告,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進行核查、確證;確證異常波動屬實,應立即啟動市應急預案,並在2小時內報告市生活物資保障組。

各村(社區)生活物資保障組報送市場異常波動信息,應包括報送信息單位名稱、人員姓名和聯繫電話,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造成的影響、已採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進一步影響、下一步應採取的措施及建議等內容。

六、控制措施

(一)輿論引導。及時組織協調廣播、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市場供求狀況,啟動網絡輿情對應,消除消費者心理恐慌,正確引導消費。

(二)組織產銷對接。鎮生活物資保障組組織重要生活必需品產銷重點企業開展精準對接,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快速組織貨源供應市場,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三)組織生活必需品投放。當市場出現異常波動後,立即組織商貿企業、蔬菜生產基地、肉類產品供給基地調動供應生活物資,在社會生活物資不能滿足的情況下,需動用岑溪市儲備,由鎮生活物資保障組向市指揮部申請動用,緊急組織供應。

1.糧、油

我鎮生活物資保障組及時向市生活物資保障組申請動用本級儲備糧食,並確定糧食批發市場、大型超市、糧食應急供應網點設立應急銷售點,按計劃投放市場;督促糧食加工、食用油經營企業緊急加工、運輸,快速組織供應。

2.食鹽

我鎮生活物資保障組及時向市生活物資保障組申請動用本級儲備鹽,並確定大型超市設立應急銷售點,按計劃投放市場。

3.蔬菜

主要對大白菜、圓白菜(包菜)、白蘿蔔、土豆、冬瓜、節瓜等耐貯運蔬菜品種進行調控。

(1)自產蔬菜:由鎮級生活物資保障組與當地蔬菜生產基地或蔬菜批發市場建立應急保障機制,設立蔬菜調控基地,組織當地應季蔬菜應急供應。

(2)外調蔬菜:由鎮兩級生活物資保障組組織當地蔬菜批發市場,與外調蔬菜供應(經銷)商建立應急保障機制,做好產銷銜接。當市場出現蔬菜供應緊張情況時,協調外調蔬菜供應(經銷)商組織蔬菜供應。

(3)蔬菜替代品:由鎮級生活物資保障組組織引導豆芽生產企業和蔬菜經營户適時擴大綠豆芽、黃豆芽等蔬菜替代品的產量,及時投放市場,滿足羣眾生活需要。同時鼓勵學校、飯店等集體用餐單位儲備一定數量的綠豆、黃豆等商品,在蔬菜供應緊張時,自力更生髮展豆芽生產,滿足自給需要。

4.豬肉

由鎮生活物資保障組及時向市生活物資保障組申請動用縣本級豬肉儲備,並在鎮確定大型超市或農貿市場,分別設立應急銷售點,按計劃投放市場。

5.方便食品和瓶裝水

建立調控基地。與我鎮當地方便食品、瓶裝水生產、銷售企業建立應急聯繫機制,指導當地商場、超市、批發市場等大型商貿流通企業與區內外方便食品、瓶裝水生產企業、供應商建立產銷銜接,保持一定數量的庫存,隨時做好應急供應準備工作。組織應急投放。指導方便食品、瓶裝水生產企業或大型商場、超市等經銷商利用其銷售網絡進行投放和銷售,增加市場供應。需動用岑溪市儲備的,由鎮生活物資保障組向市指揮部申請動用,緊急組織市場供應。

(四)區域間調劑。從周邊未發生市場波動的地區緊急調運商品,進行異地商品餘缺調劑。

(五)組織進口。當鎮內以及周邊資源不足時,迅速組織進口。

(六)定量或限量銷售。在情況特別嚴重時,對食品類基本生活必需品暫時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銷售。

六、情景構建及處置措施

基於目前國內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勢,以及不同情形下存在防控策略與措施調整的可能性,模擬封控區、管控區、防範區等七種疫情發生的不同情形、風險場景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做到及時發現、快速處置、精準、有效保障生活物資配送。

(一)封控區

場景一:對一棟樓採取封閉管理的應急處置

(1)鎮生活物資保障組應第一時間向市生活物資保障組、鎮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揮部彙報情況,根據應急響應啟動,履行生活必需品日報監測制度,密切關注轄區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動態,合理引導流通與消費,確保疫情期間市場穩定有序。

(2)鎮生活物資保障組請示鎮人民政府安排社區、村、鎮工作人員統計該片區居住人員情況,通過實地羅列收集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單(糧油、肉菜、蛋奶數量等),並與重點保供企業對接。

(3)鎮生活物資保障組立即對接附近1-2家重點保供企業作為該片區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貨商,積極組織貨源,確保生活必需品儲備充足。

(4)鎮生活物資保障組協調指導社區、村工作人員在該片區的安全區域設立生活必需品應急投放點,做到羣眾不扎堆領取物資、不代領物資等現象,保障該棟片區羣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協調社區、村與重點保供企業做好生活必需品交接和生活物資資金的結算。

(5)鎮生活物資保障組指導重點保供企業在應急投放點配送過程中,堅決服從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指揮,嚴格按照衞健、疾控部門要求,加強產品外包裝消毒,工作人員統一配置防護用品,提供“無接觸”配送服務。

(6)鼓勵該棟片區附近的羣眾儘量減少外出,通過“線上下單,線下配送”的模式訂購生活必需品。

場景二:對一個村組採取封閉管理的應急處置

在場景一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鎮生活物資保障組根據村組居住羣眾基本生活必需品需求情況,立即對接封閉村組周邊2-3家重點保供企業,作為該村組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貨商,如遇到供應緊缺時,立刻報告市生活物資保障組,適時調配其他轄區重點保供企業作為補充。

(2)鎮生活物資保障組協調解決物流運輸障礙,確保應急物資運輸暢通,為重點保供企業車輛提供加蓋交通部門印章的“保障生活必需品供應運輸車輛通行證”,確保運輸暢通及停靠方便。

(3)鎮生活物資保障組協調指導社區、村工作人員在村組安全區域設立生活必需品應急投放點,做到羣眾不扎堆領取物資、不代領物資等現象,保障該村組羣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4)鎮生活物資保障組密切跟蹤封閉管理村組和重點保供企業的生活必需品供應量、存量及調運量情況,對消費需求量、主要供應渠道等做到心中有數,摸清底數,確保生活必需品供應數量充足、品種豐富。

(5)做好宣傳,避免出現生活必需品短缺謠言,在必要時加強供應生活必需品供應情況宣傳,呼籲不信謠、不傳謠,抵制謠言、舉報謠言,不讓謠言干擾和影響疫情防控工作。

場景三:對一個鎮採取封閉管理的應急處置

在場景一、二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鎮生活物資保障組根據鎮居住羣眾情況,立即對接封閉鎮周邊2-3重點保供企業作為封閉鎮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貨商,必要時可由市重點保供企業提供生活必需品,指導鎮、村(社區)工作人員在根據鎮居民主要分佈情況設立5-6個生活必需品應急投放點,保證各供應網點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保障生活必需品按時按量分配到各應急投放點。

(2)鎮生活物資保障組指導重點保供企業嚴格按照隔離管控出入管理規定出入。指導鎮、村(社區)工作人員有序安排羣眾領取生活必需品,不扎堆、不代領。

(3)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擴散,鎮生活物資保障組根據實際需求,視情協調被封閉管理鎮臨近的部分村(社區)建立區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儘量減少長距離運輸,根據實際情況需求,由屬地生活物資保障組門對轄區重點保供企業進行背書,出具保供企業運輸車、運送生活必需品物流車輛出入證明,鎮、村(社區)各卡口見證放行。

場景四:採取封閉管理的應急處置

在場景一、二、三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鎮生活物資保障組應第一時間向岑溪市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揮部彙報情況,由市指揮部啟動市應急預案,組織相關部門採取應急措施。

(2)鎮生活物資保障組密切跟蹤我鎮重點保供企業的生活必需品供應量、存量及調運量情況對消費需求量、主要供應渠道等,並上報岑溪市生活物資保障組,確保生活必需品供應數量充足、品種豐富。

(3)如本轄區生活必需品供應不足時,由市生活物資保障組啟動儲備糧、油、肉、食鹽等物資的投放。

(二)管控區

管控區可精準劃分至(村組)、樓棟等,實行“人不出組、嚴禁聚集”,屬地生活物資保障組立即對接該村組、樓棟附近1-2家重點保供企業作為該管控區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貨商,積極組織貨源,確保生活必需品儲備充足,保證管控區市民物資需求,鎮生活物資保障組並協助設置臨時便民採購點,提倡無接觸配送,可通過實地羅列收集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單(糧油、肉菜、蛋奶數量等)預約、錯峯等方式引導居民有序採購生活物資,在嚴格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原則上居家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到指定採購點購買或領取生活物資,切實避免人羣聚集。

(三)防範區

防範區實行“強化社會面管控、嚴格限制人員聚集”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倡導居民網上購買生活必需品,提倡無接觸配送,實行出入證制度,每人每天只能外出一次,在嚴格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原則上防範區居民可按原有渠道購買生活物資。

七、應急結束

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處置完畢,由市指揮部批准,終止應急響應,並由鎮生活物資保障組通知有關單位。

市場異常波動處置完畢後,由鎮生活物資保障組起草總結報告,上報市指揮部,並通報有關單位。

八、保障措施

(一)物資保障

我鎮建立與本鎮市場相適應的生活物資儲備,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大型商業企業應保留必要的企業週轉儲備。

(二)交通運輸保障

建立應急商品鐵路、公路運輸“快速通道”,確保應急商品運輸暢通。及時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運輸預案,保障應急商品暢通。必要時申請市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依法徵用社會車輛或協調鐵路部門支援,請駐軍組織軍車緊急運輸。

(三)秩序保障

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破壞市場秩序以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損害消費者利益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從重從快懲處。必要時實行價格干預措施或緊急措施。

本預案由鎮生活物資保障組制定並負責解釋。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資保障任務結束,鎮生活物資保障組撤銷後自行廢止。

一體化淨水器設備保證供貨應急預案(通用7篇)4

為有效應對突發事件期間上堯街道生活物資市場供應可能出現的異常波動,確保突發事件期間生活物資正常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滿足居民生活物資產品需求,特制訂此預案。

一、工作目標

及時監測、控制和處置生活物資市場供應出現的異常波動,建立健全生活物資供應保障工作機制,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儲備物資投放市場,確保上堯街道生活物資市場供應不脱銷、不斷檔,掌握和引導輿情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二、實施時間

突發事件期間。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因突發事件期間,造成街道轄區內的糧油、肉類、蛋奶、蔬菜、水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和水、電、氣、煤、油等生活物資市場供給短缺,導致商品物資價格短期內大幅上漲、居民搶購或商品脱銷,從而影響人民生活和社會穩定,需要應急處置的工作。

四、組織機構

(一)成立上堯街道突發事件人員基本生活物資保障組(以下稱“上堯街道生活物資保障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上堯街道生活物資保障組辦公室設在街道公共服務辦,辦公室主任由上堯街道主任魏涓擔任,副主任由上堯街道副主任陳曉擔任。具體承擔方案制定,信息收集報送,分析、預測生活物資市場供應發展態勢, 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協調生活物資生產、銷售和運輸所需的資金、物資和人員,組織、協調、監督各有關部門及各村、社區落實本預案,完成其他臨時交辦任務。

(二)生活物資保障組主要職責

在上堯街道突發事件工作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指揮、協調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任務。制定上堯街道突發事件生活物資保障應急預案,堅決防止出現搶購問題的發生;做好重點生活必需品的補貨、補櫃工作,積極組織大中型超市、百貨商場、農貿市場等骨幹商貿企業,加大羣眾生活物資特別是糧油、肉類、蛋奶、蔬菜、水果等調運力度,確保不斷檔、不脱銷;組織加大儲備凍豬肉的投放協調;督促水、電、氣、煤、油等能源企業正常滿負荷生產;協調食品等重點生活必需品企業在落實突發事件措施的前提下提前復工復產;監測與羣眾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生活必需品的市場動態及供給保障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穩定物價,查處違規經營,維持市 場秩序;遇到問題,研究採取相關應對措施;及時反饋保障工作信息,及時彙總整理;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部門職責分工

公共服務辦:負責生活物資應急供應工作的綜合協調,加強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監測,承擔生活物資保障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工作,負責組織我街道生產生活物資的企業應急生產,協調食品等重要生活物資生產企業在落實突發事件措施的`前提下復產復工。

公共服務辦:負責加強生活物資市場價格監測預警;及時公開發布重要民生商品市場價格信息,穩定市場預期,保持市場價格穩定;負責糧油、豬肉等重要生活物資儲備管理,協助南寧市儲備糧、凍肉等儲備物資的投放工作。

公共管理辦:負責市場價格監督管理,嚴厲查處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等違規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加強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天然氣經營企業做好天然氣供應保障工作。負責根據應急調運需求,及時調配運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公路、水路運輸保障工作。

財務室:按突發事件的級次負責保障市場供應應急事項所需費用及時到位。

公共服務辦:負責醫療防護物資的調撥及應急處置工作。

黨建辦:負責做好輿情監控,指導統籌政府相關部門開展輿情應對工作。

網格管理中心:負責維護生活必需品經營(供應)場所的治安秩序,及時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活動。

黨政辦:負責維護應急生活必需品運輸車輛的道路通行秩序。

城西供電分局:負責電力供應及重點區域用電保障。

各村、社區在上堯街道生活物資保障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轄區相關單位做好本轄區的生活物資市場供應應急工作。

五、監測預警、報告和先期處置

(一)加強市場監測

加強重要生活物資市場日常監測,公共服務辦做好重要生活物資價格日常監測,加強生活必需品供求狀況日常監測;公共管理辦、供電分局分別加強對水、電、氣、煤、油等能源的生產情況監測,必要時啟動日監測制度。

(二)加強重要生活物資供應情況統計

各村、社區負責督促落實相關行業定點監測企業對相關生活物資銷售、庫存和價格變動情況實行監測,按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地報送有關數據材料,隨時掌握市場動態,科學進行預測、預報和預警。對早期發現的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市場異常波動,確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三)做好市場異常波動的報告、確認及預警發佈

各相關企業如出現搶購重要生活物資導致價格在較大範圍內猛漲或商品斷檔脱銷,影響到社會穩定,應當在1小時內向所屬各村、社區和相關主管部門報告;相關村、社區、相關部門應當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確證,在1小時內向上堯街道生活物資保障組報告,上堯街道生活物資保障組立即組織相關部門研究和採取應急處置措施,提出預警和應急處置意見,做好預警發佈,同時上報城區政府。

(四)先期處置

重要生活物資市場異常波動發生地所在村、社區及有關部門在事件發生後,通過組織、指揮、調度、協調各方面資源和力量,採取必要的措施控制事態,對突發事件進行先期處置,並向上堯街道生活物資保障組報告處置情況。

六、應急響應

生活物資市場異常波動發生後,村、社區及相關部門應當對市場異常波動進行評估,初步判斷市場異常波動的級別,提出是否啟動生活物資保障應急預案的建議。上堯街道生活物資保障組根據市場異常波動情況,下達指令,組織相關部門做好應急生活物資的市場供應工作。

(一)建立分級響應機制

上堯街道生活物資市場異常波動的級次,按照影響範圍的大小,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IV級)。特別重大級為發生全轄區性的市場異常波動;重大級為在本街道轄區2個村、社區以上發生的市場異常波動;較大級為本街道轄區1個村、社區範圍內發生整體性的市場異常波動;一般級為本街道轄區1個(小區)以上發生的市場異常波動。

(二)應急響應程序

發生I級市場異常波動時,由上堯街道生活物資保障組報請城區政府,由城區政府啟動I級響應,並組織相關部門實施;發生Ⅱ級市場異常波動時,由上堯街道區生活物資保障組啟動應急預案Ⅱ級響應,各村、社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具體應急工作;發生Ⅲ、IV級市場異常波動時,各村、社區要及時向上堯街道生活物資保障組報告,由上堯街道生活物資保障組啟動應急預案Ⅲ、IV級響應,在上堯街道生活物資保障組領導下,各村、社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

(三)應急處置措施

1.企業庫存供應

各村、社區立即對全街道轄區大型生活物資生產加工企業、流通企業的庫存情況進行摸底核查,在緊急狀況下,將庫存優先供應本街道轄區消費需求。

2.應急採購

各村、社區根據市場異常波動的實際情況和需要,指導大型流通企業、供應商依託現有的設施和渠道,加大采購力度,充實庫存,確保供應。

3.動用儲備

各村、社區根據市場異常波動的實際情況和需要,提出動用儲備物資投放市場計劃,經上堯街道報城區政府突發事件指揮部同意後按相關流程動用儲備物資,物資儲備部門根據動用指令組織地方儲備物資投放市場,當地方儲備物資不足時,再由南寧市生活物資保障組按程序申請自治區、中央儲備物資投放市場。

4.定量或限量銷售

按照屬地原則,經各村、社區,在情況特別嚴重時,對重要生活必需品暫時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銷售。

大米、麪粉、食用油類等生活必需品,將全街道範圍內大中型超市作為定點銷售單位。

豬肉、食糖、食鹽、飲用水、照明用具等生活必需品,將全街道範圍內的大中型商場、超市及重點農貿市場作為定點銷售單位。

蔬菜類商品,將全街道範圍內的大中型超市、大型農貿市場作為定點銷售單位。

水、電、氣、煤、油等物資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指導定點銷售渠道。

5.依法徵用

根據生活必需品及重要生活物資市場供應應急處置需要,上堯街道生活物資保障組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報城區生活物資保障組批准後緊急徵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重要生活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

(四)應急結束

當市場異常波動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生活必需品或生活物 資市場供應秩序恢復正常,價格基本穩定,上堯街道生活物資保障組宣佈應急響應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公共服務辦就突發事件對相關生活必需品、生活物資中遠期市場供應的影響做出研判,提出工作建議,及時向城區生活物資保障組報告,同時通報有關部門,並做好後續監測工作,及時向社會公佈相關信息。

(五)信息發佈與管理

生活物資市場供應突發事件的新聞發佈工作,在上堯街道生活物資保障組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對生活物資市場異常波動突發事件的信息,各村、社區上報街道,由上堯街道生活物資保障組報西鄉塘區生活物資保障組同意後,由西鄉塘區生活物資保障組會同區委宣傳部統一組織發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有關言論和信息。

七、應急保障

1.公共管理辦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以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損害消費者利益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從重從快懲處。必要時發改局可提請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或者緊急措施。

2.公共服務辦、公共管理辦按照各自職責加強生活必需品的質量監管,確保質量安全。

3.公共管理辦、網格管理中心根據調運方案,及時組織協調重要生活物資的道路、水路運輸,保障應急生活必需品運輸車輛在市區內正常通行。

4.財務室要做好生活物資市場供應應急經費保障工作。發生I、Ⅱ級市場異常波動時,財務室負責落實應急保障資金;發生Ⅲ、IV級市場異常波動時,各村、社區負責落實應急保障資金。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認識

保障疫情防控期間生活物資市場供應,事關羣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大局。各村、社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當前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活物資供應面臨的形勢,落實各項政策措施確保我市重要生活物資市場供應穩定。

(二)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各村、社區要在街道黨委的堅強領導下,在上堯街道生活物資保障組的指導下,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區要落實主體責任,負責本轄區疫情防控期間生活物資市場供應組織協調工作,並制定本轄區生活物資保障應急預案。

(三)做好宣傳引導,穩定社會預期

各村、社區要及時向社會公眾宣傳重要生活物資商品的供求情況,以及生活必需品市場穩定供應的形勢,宣傳政府穩定市場的措施和效果,穩定消費情緒和消費心理,倡導理性消費。加強輿情監測,預防惡意炒作,及時發現處理不穩定因素,穩定社會預期。

一體化淨水器設備保證供貨應急預案(通用7篇)5

4月20日,潁上縣通報盛堂鄉李店村確診新冠肺炎本土病例,確定盛堂鄉李店村前劉莊、盛堂農商行等13處區域為封控區、盛堂鄉為管控區,區域內貨物和人員流動受阻,為及時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確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資供應通暢,做到不斷檔、不脱銷,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盛堂鄉疫情防控生活物資應急保供工作領導小組。鄉黨委書記武亞任組長,鄉黨委副書記、鄉長馬成任副組長,其他黨政班子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價格監測組、供給保障組、綜合協調組,負責物資保供各項工作的開展。鄉黨委副書記姜之友任綜合協調辦公室主任,鄉黨委委員卞政為副主任,李剛、汪慧為成員;鄉人大主席楊文武任價格監測組組長,鄉市場監管所所長劉濤為副組長,馮秀林為成員;鄉黨委副書記劉秋亞任供給保障組組長,鄉人大副主席石家春為副組長,徐如強、劉保華為成員。各部門團結協作,全力做好盛堂鄉疫情防控期間轄區內生活物資應急供應保障。

二、工作職責

嚴格履職盡責。生活物資保障領導小組在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負責督促保供商超、藥店做好糧油、肉、蔬菜、藥品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加強生活必需品的實時監測和需求預測,科學調度市場供給,各保供商超在管控期間每天需上報商品庫存情況,確保生活必需品庫存及供應量在7天以上。

堅持分類施策。封控區採取清單配送制度,每日由封控區內社區工作人員開具生活必需品清單,隔日由鄉生活必需品保供人員採購後送到指定接收地址。管控區由各村工作人員統一到鄉保供超市進行採購,每日各村專人負責統計羣眾生活物資需求,隔日由各村專人統一到鄉保供超市採購後分發到户。

三、部門分工

統計站:統籌協調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承擔生活物資組日常工作;牽頭落實鄉黨委政府關於生活物資保障的指示要求;對生活必需品的市場運行進行日常監測;根據市場供給情況,組織、協調、指導鄉內超市復工,督促商超提高補貨、補架頻次,避免出現空櫃、空架情況;協調推動商貿流通企業與生產企業對接,建立穩定可靠的產銷合作關係,拓寬貨源渠道,提升供給能力;協調推動商超與農產品生產基地等加強對接聯繫,加大對蔬菜等市場價格波動較大商品採購力度,加強貨源組織,穩定市場供應。(負責人:石家春)

畜牧站:全面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動物疫病防控;儘量降低疫情防控對畜禽養殖的負面影響,協調對接家禽養殖專業合作社,提供檢疫服務,幫助解決養殖場户屠宰、銷售困難問題;摸排、填報全鄉肉、菜生產者情況。(負責人:牛方軍)

物資保障隊:實時掌握糧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物流運輸企業相關情況;指導協調生活物資運輸工作,將重要生活物資納入應急運輸保障範圍,為配送、調運創造條件,確保運輸暢通;提高查驗效率,保障綠色通道。(負責人:趙毅)

財政所:做好生活必需品保障相關的財政資金保障。(負責人:姜慶蓮)

民政所:做好符合條件的困難羣眾生活必需品需求調查,及時進行基本生活救助。(負責人:朱睿)

供電所:做好全鄉供電保障。(負責人:姜慶蓮)

水利站:做好全鄉供水保障。(負責人:牛方軍)

四、保供商超職責

根據我鄉現實情況和保障能力,確定全鄉每日優鮮超市、金滿田合作社、汪士奎養雞場等為本鄉疫情防控市場保供經營主體(名單附後)。八家經營主體全部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落實人員進出掃碼、環境消殺、體温監測等疫情防控措施,商超每2小時對商超員工進行一次測温,對商超區域進行一次消毒,所有保供商超員工每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

五、其他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當前,我鄉處於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全鄉上下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充分認識疫情防控期間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務的重要性和艱鉅性,及時制定細化工作方案,切實保障羣眾主要生活需求。

(二) 加強協調聯動。各村(社區)、鄉直各單位要在鄉疫情防控指揮部的領導下,主動與鄉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8個村(社區)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信息報送。自4月21日起,啟動生活必需品農村市場運行監測日報機制。市監所對本轄區內商超、企業進行統計,對生活必需品的價格變動、市場供應情況,對生活必需品的庫存及需求情況等進行統計,並於當日15:00前將有關統計情況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體化淨水器設備保證供貨應急預案(通用7篇)6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保證重大突發事件期間我縣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有效預防和控制市場異常波動,確保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承德市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結合本縣實際制訂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而引發貨有可能引發的糧食、食用油、肉類、蔬菜、蛋品、奶製品、食鹽、食糖等生活必需品供求關係嚴重失衡,在一定範圍內造成價格猛漲或供應斷檔、脱銷,從而影響人民生活和社會穩定,需要立即處置的市場供應應急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科學監測、及時反應和處置得力。

2.市場異常波動的監測報告及確認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以下簡稱市場異常波動),是指因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引起糧食、食用油、肉類、蔬菜、蛋品、奶製品、食鹽、食糖等生活必需品供求關係突變,在較大範圍內引起搶購,導致一類以上的商品價格一週內上漲30%以上或出現較大面積商品脱銷。

2.1監測的主體、對象和內容

1、監測主體:縣商務部門、農業農村部門及價格主管部門負責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的監測和預警工作。

2、監測對象:糧食、食用油、肉類、蔬菜、蛋品、奶製品、食鹽、食糖、飲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重點供應企業、商場、超市和蔬菜批發市場。

3、監測內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供給、銷售和價格等方面的變化情況,市場動態及走勢,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所面臨的的緊張或危機程度。

2.2監測報告制度

縣商務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和列入全縣市場異常波動監測預警範圍的監測對象,按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報送有關數據及市場情況。各監測點原則上堅持日監測、週報告制度,必要時啟動日監測、日報告制度。

2.3市場異常波動分級

食鹽市場異常波動級次劃分及應急工作,按照我縣食鹽應急有關規定執行。糧食、食用油市場異常波動級次劃分及應急工作,按照我縣和市、省、國家糧食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執行。其他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劃分為三個狀態級別:

(一)一級狀態。市場異常波動在全縣範圍內出現生活必

需品大量集中搶購、脱銷斷檔、價格大幅度上漲等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

(二)二級狀態。市場異常波動在縣內較大範圍或主城區、部分鄉鎮出現生活必需品大量搶購、脱銷斷檔、價格大幅上漲等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

(三)三級狀態。市場異常波動在鄉鎮範圍內或集貿市場出現生活必需品大量搶購、脱銷斷檔、價格大幅度上漲等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

上述生活必需品價格波動不包括時令蔬菜、水果等因季節、氣候變化所引起的規律性正常波動。

2.4市場異常波動的確認

發現市場異常波動後,相關部門應當立即組織力量調查核實、確證,核實確證後及時向縣政府報告,並抄報有關主管部門,經縣政府批准後啟動應急預案。

3.組織機構、部門分工及指揮系統

3.1應急組織機構

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應急工作由縣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為加強對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建立分工負責、配合協調的工作機制。

3.1.1市場異常波動工作領導小組

縣政府成立市場異常波動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發生時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儲備、調運和投放工作。市場異常波動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管副縣長任組長,縣委宣傳部、縣委網信辦、縣廣播電視台、縣發展和改革局(商務、糧食、物價、工信)、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衞健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電力和石油等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蔘加,負責領導、組織、協調轄區內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工作。在預警狀態下,建立定期會議制度和聯繫制度,協調市場供應的有關問題。

3.1.2市場異常波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場異常波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發展和改革局,商務部門具體承擔監測、收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求信息,分析、預警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發展態勢,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協調生活必需品生產、銷售、運輸和儲備所需資金、物資和人員,組織、協調、監督各地、各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完成其他臨時交辦任務。

市場異常波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信息組、市場供應組、支持保障組和市場監管組,由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和工作人員組成,履行相應職責。

3.1.3各組工作職責

(1)綜合信息組:承擔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綜合文字工作,協調辦公室各組相關事宜;負責有關會議、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外輿論宣傳,穩定人心工作;負責信息傳遞及文件管理工作。

(2)市場供應組:負責組織和協調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儲備和銷售工作。

(3)支持保障組:負責組織和協調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儲備和銷售所需的資金、能源和交通運輸。

(4)市場監管組:負責監測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情況,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

3.2部門分工及職責

(1)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事故的新聞報道,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聞發佈和輿論引導工作。

(2)縣委網信辦:負責指導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網絡輿情監測應對工作,協調做好負面信息處理。

(3)縣廣播電視台:負責廣播電視的跟蹤報道和輿情引導等工作。

(4)縣發展和改革局:商務部門負責全縣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的監測、市場供應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和部門銜接及市場調控工作。發改部門負責及時協調應急處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綜合運輸協調、保障電力、石油等能源供應。糧食部門負責組織糧食應急加工企業定點加工,綜合協調糧油等重要商品儲備的動用和投放,並協調組織各應急供應網點做好應急糧油供應工作。物價部門負責市場價格監測預警價格監督管理工作,必要時實施價格干預措施或者緊急措施。工信部門負責食鹽的調撥、縣內外食鹽的調入和銷售的監督管理工作,根據市場應急需要,及時將合格的食鹽運送到批發單位、零售單位、食品加工企業和社會集團用鹽單位保障市場供應。

(5)縣公安局:負責維護生活必需品供應場所的治安秩序,及時依法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6)縣財政局:負責保障市場供應應急事項所需的合理費用及時到位,按預算級次提供資金支持和補償。

(7)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根據調運方案,及時組織應急生活必需品的運輸,以維護市場穩定。

(8)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制度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檢測,負責根據市場需求,及時組織農產品、畜產品的生產、供應,負責農產品安全監管工作,完善農產品檢測體系,發佈有關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檢測信息。

(9)縣衞健局:負責組織突發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控制和醫療救治。

(10)縣市場監管局:負責規範市場主體經營行為,進行市場監管,依法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依法打擊和查處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及藉機壟斷貨源、哄抬物價、囤積居奇、欺行霸市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經營活動,努力維護市場經濟秩序;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及責任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生產領域產品質量和計量、生產許可證及產品認真的監督管理。

3.3指揮系統的啟動

縣政府批准啟動預警後,縣市場異常波動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辦公室人員在預警後4小時內集結到位,立即投入市場供應工作,辦公室各職能組啟動工作程序,履行相應職責。

4.應急控制措施

在突發事件引起異常波動的情況下,要採取有效的措施進行控制:

4.1輿論宣傳引導消費

縣委宣傳部及時組織有關新聞媒體進行宣傳報道,按照有利於穩定人心、穩定市場的原則,及時向社會通報市場供求情況,為媒體記者提供必要的數據資料,消除消費者恐慌,正確引導消費,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4.2組織貨源保障供應

按照縣政府的統一部署,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組織指定單位對生活必需品進行採購加工,保障市場供應。

4.3異地引進調劑貨源

組織從周邊未發生市場波動的地區緊急調運商品,進行異地商品餘缺調劑。

4.4儲備物資投放

首先動用縣儲備物資投放市場,縣儲備物資不能保證應急供應的情況下,按照規定程序申請市級物資儲備。

4.5相關配套設施

按照市場異常波動發生前的合理價格緊急調集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

4.6價格干預定量銷售

情況特別嚴重時,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對生活必需品實行價格干預和定量銷售制度

5.應急保障措施

5.1根據市場異常波動情況,必要時對生活必需品實行定點生產、定點儲備、定點銷售制度。

5.1.1定點生產

(1)麪粉、大米、食用油。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糧食)負責確定縣內重點麪粉、大米、食用油加工企業和儲備庫作為定點供貨單位。

(2)豬肉。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確定全縣生豬活體養殖場作為貨源基地,定點屠宰廠作為肉類加工供貨單位。

(3)雞蛋、奶製品。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協調確定重點蛋雞養殖企業和乳品加工企業作為貨源供應基地。

(4)蔬菜。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協調組織重點蔬菜生產基地,作為蔬菜生產供應基地。

5.1.2定點儲備

(1)麪粉、大米、食用油。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糧食)負責確定重點糧油應急儲備企業為定點儲備單位。

(2)食糖。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糧食)負責經營食糖的重點流通企業作為全縣定點儲備單位。

(3)豬肉。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確定生豬活體儲備場、肉類冷藏企業作為全縣定點儲備單位。

(4)雞蛋、奶製品。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確定縣內重點蛋雞養殖企業和乳製品加工企業作為貨源基地。

(5)蔬菜。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商務)負責,由於蔬菜保鮮期短,不宜長期儲存,根據“菜籃子”縣長負責制原則,我縣蔬菜的應急儲備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商務)協調縣政府做出安排。

(6)食鹽。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工信)負責。縣鹽業專營公司作為縣食鹽儲備單位,合理佈局儲備庫點,具體做好食鹽承儲工作。

5.1.3定點銷售單位

(1)麪粉、大米、食用油。將全縣商場及大型超市作為定點銷售單位。

(2)豬肉、雞蛋、食糖、食鹽等生活必需品。將全縣大型商場、超市及重點農貿市場作為定點銷售單位。

(3)蔬菜。從縣內蔬菜基地和農貿市場統一調配。

5.2縣公安、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等損害消費者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

5.3縣發展和改革局、電力、石油等部門及企業對各定點單位所需熱、電、油等能源供應,要優先安排,滿足需求,不得停供、限供。

5.4縣交通運輸局要根據調運方案,建立應急商品鐵路、公路運輸“快速通道”,不得亂設關卡進行檢查,確保應急商品運輸暢通。對各定點單位所需物資的調運,要優先安排。及時發運,保障運力。

5.5市場異常波動應急保障資金,由縣人民政府通過財政預備費等渠道解決。應急商品儲備、應急基礎數據庫建設及運行所需資金,按規定程序列入部門預算。按照政府指令組織調運、投放應急商品發生的各項額外費用,由縣財政合理補助,以形成快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市場調控機制。

6.其他事項

6.1縣級市場異常波動重點監測單位

永輝人和超市有限公司豐寧分公司

豐寧滿族自治縣寬廣超市有限公司

承德北雁商城商貿有限公司

豐寧滿族自治縣農貿城

豐寧滿族自治縣浩翔商貿有限公司

6.2獎勵與責任

6.2.1對在突發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機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6.2.2對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由於玩忽職守,謊報、知情不報,或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本級政府或上級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預案更新與管理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預案的日常管理,並根據情況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本預案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

6.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一體化淨水器設備保證供貨應急預案(通用7篇)7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提高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所造成的損害,保護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充分發揮各村、各部門、企業作用,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形成協調一致、高效快捷的物資能源應急保障體系,確保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需要,維護市場有序供應和社會穩定,依據《麗水市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方案》、《松陽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方案。

1.2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本鎮發生的,需要由鎮政府負責處置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採取的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和措施。

本方案所確定的物資能源類別包括搶險類物資和抗災類物資兩大類,具體為:

(1)搶險類物資。

應急照明器材、交通工具、通訊器材、大型施救設備、施救防護用品(鞋帽、手套、面具等防毒、防腐用品)、以及排灌設備、沙袋、鋼管、樁木、油鋸、滅火拍、柴刀、滅火水槍等搶險基本用具。

(2)抗災類物資。

生活必須品:大米、麪粉、食用油、肉類、蔬菜、食鹽、食糖、餅乾、方便麪、飲用水、帳篷、毛毯、毛巾被、服裝、雨具、蚊帳、淨水器、清潔用品等;

醫療用品:藥品、醫療器械以及衞生防護用品等鎮級儲備品種,消毒藥品及防疫物資等;

能源物資:煤、電、成品油、天然氣等;

其他基本生產資料:農藥、化肥、農膜、棉花、發電機等。

本方案指導全鎮的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

1.3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張溪鎮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工作由鎮政府及有關部門組成的張溪鎮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鎮協調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根據事件性質和影響程度,區別不同等級,分級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2)職責明確,分工合作。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工作明確各部門職責的前提下,由鎮協調小組按部門職責對工作進行分工佈置和協調指揮。各部門要堅持分工負責,歸口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溝通協調,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確保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供應。

(3)資源整合,常備不懈。建立和完善全鎮重要物資和能源的政府儲備、風險基金和工作經費制度,建立應急狀態的徵集調用工作機制。整合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資源,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輿論等手段,確保應急供應。

(4)合理處置,依法行政。在實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措施中,必須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啟動干預措施、徵集調用、動用風險基金和儲備物資,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查處市場違法案件,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鎮協調小組

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鎮長擔任,成員由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派出所、林業站、衞生院、交警中隊、供電所、信用社等單位負責人組成。鎮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工辦,主任為分管副鎮長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2.2鎮協調小組主要職責

(1)指導應急狀態時重要物資和能源的市場供應工作,確定各成員單位的具體任務及工作分工,制定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具體工作方案;

(2)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下達物資能源應急保障任務,指揮、協調鎮級有關單位,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3)負責向鎮政府提出物資能源保障工作建議,提出動用鎮級儲備商品的種類、數量和動用風險基金的數額,報鎮政府批准;

(4)根據鎮政府的決定,執行動用鎮級儲備商品及投放市場的指令,指令有儲備任務的部門和單位按規定投放儲備商品,向縣市有關部門要求緊急支持和援助;

(5)決定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和市場供應的新聞發佈的有關事宜。

(6)指導應急物資能源保障工作;

(7)研究落實鎮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物資能源保障應急工作的重大事項。

2.3鎮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鎮政府:牽頭制定《張溪鎮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方案》;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召開鎮協調小組工作會議,牽頭抓好鎮協調小組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會同有關單位建立和完善重要物資和能源的應急加工、應急採購、應急調用機制和體系,建立相關資源的動態數據庫;負責建立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和煤炭市場監測、預警、應急供應協調機制,做好豬肉、食糖等鎮級儲備工作;完善應急商品投放網絡建設,協助做好應急商品鎮外集中採購和調入工作,協助做好中小企業應急生產和加工工作。

(2)派出所:負責組織維護突發公共事件地區的治安秩序,及時打擊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3)鎮民政辦: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和救災款物分配並監督使用。

(4)鎮財政辦: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及時落實資金。

(5)鎮工辦:負責協調液化氣的應急供應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開展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儲備及質量管理;負責食鹽儲備、調運和供應工作,監測分析食鹽市場運行情況,建立應急供應網絡,編制調運計劃和運輸計劃,會同運輸部門組織調運。

(6)交警中隊: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運輸保障。

(7)鎮農辦:負責抗洪防汛有關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和防汛物資應急調配工作;負責組織動物疫病疫苗、消毒藥品、診斷試劑等應急防疫物資的儲備、供應,參與有關部門編制糧油、蔬菜、畜禽產品調運計劃;負責化肥鎮級儲備,農藥、農膜、化肥、沙袋等農資和抗災物資的應急供應工作。

(8)林業站:負責組織樁木等木材加工品的應急生產和供應,參與編制木材加工品調運計劃。

(9)衞生院:負責及時提供疫情預測報告以及預防疫情所需醫藥用品儲備品種目錄,提出疫情、災害性及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所需藥品、醫療器械品種和數量的意見。

(10)鎮計生辦:負責提供突發公共事件影響地域內的人口基礎數據,協助做好決策保障工作。

(11)供電所:負責電網安全和電力輸送、調配工作。

(12)信用社:負責協調應急生產和應急供應企業的有關信貸資金。

3應急響應

3.1響應分級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按照分級負責、快速反應的原則,物資能源保障應急響應工作劃分為3個等級:

Ⅰ級:突發公共事件影響範圍較大,事態嚴重,造成某些物資能源供求嚴重失衡,價格猛漲,商品脱銷或供應阻斷,影響社會穩定,需鎮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的,根據鎮政府的指令,由鎮協調小組負責組織和協調,啟動本方案。

Ⅱ級:突發公共事件影響範圍集中,事態嚴重,造成某些物資能源供求失衡或供應阻斷,需鎮政府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的。根據鎮政府的指令,由鎮協調小組負責,啟動本方案。

Ⅲ級:突發公共事件影響範圍集中,影響程度一般,造成某些物資能源在短時間內供求失衡,價格出現異常波動,由鎮協調小組負責啟動本方案。

3.2指揮協調

本方案重點考慮發生Ⅰ、Ⅱ級突發公共事件時物資能源保障的應急指揮協調工作。

接到鎮政府指令後,鎮協調小組組長及時主持召開鎮協調小組成員單位會議,研究部署物資能源應急保障工作。相關成員單位指派領導和業務部門人員參加,研究工作。情況緊急時,根據鎮政府指令,鎮協調小組組長可按本方案協調各成員單位行動。各成員單位根據本方案所明確的職責分工,履行物資能源保障行動職責。

應急保障實施過程中,鎮協調小組組長可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保障工作需要,主持召開鎮協調小組成員單位會議,研究、檢查、落實保障工作,相關成員單位指派領導和業務部門人員參加。需要時,鎮協調小組組長可帶領有關人員直接趕赴現場,指導、組織物資能源保障行動。

3.3信息通報

物資能源保障響應啟動後,鎮協調小組應及時瞭解情況,掌握信息,在平時準備的基礎上,綜合掌握突發公共事件基本情況、物資能源保障要求及有關保障資源基本情況,採取多種方法及時通報各成員單位,並將有關信息報告縣相關應急指揮機構。

各成員單位應按照平時建立的應急聯繫工作機制,提供本單位的信息、資源,提出建議,供鎮協調小組決策。

4應急措施

4.1信息引導

宣傳辦及時組織協調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向社會通報市場供求狀況,消除消費者恐慌心理,正確引導消費。

4.2企業供應鏈採購

鎮政府督促鎮重點聯繫流通企業積極組織貨源,動用商業庫存,保障市場供應。

4.3企業應急生產

根據職責分工,由成員單位組織鎮應急加工重點聯繫生產企業開展應急生產,提供應急商品。

4.4區域間調劑

從鎮內未發生波動的市場緊急調運商品,進行異地商品餘缺調劑。

4.5動用物資儲備

動用儲備物資投放市場。

4.6動用風險基金

必要時,動用政府物資能源應急保障風險基金干預市場價格,調節市場供應。

4.7定量或限量銷售

在情況特別嚴重時對重要商品物資暫時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銷售。

4.8依法徵用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緊急徵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商品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

4.9要求援助

根據有關工作程序,向市、縣相關部門或兄弟鄉鎮提出援助要求。

5應急結束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工作處置完畢,由鎮協調小組批准,終止應急響應,並由辦公室通知有關成員有關單位。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工作處置完畢後,由鎮政府會同其他部門寫出總結報告,報鎮政府應急辦,並通報有關單位。

6應急保障

6.1企業聯繫制度

建立物資能源分品種鎮重點應急響應企業聯繫制度。通過定期製作報表,及時掌握重點企業生產經營能力、庫存水平等有關情況,建立資源動態數據庫,形成應急處置快速反應體系。

6.2物資能源儲備

建立和完善重要物資能源商品的鎮級儲備制度,加強儲備物資的監管,建立相應的重要物資能源商品地方儲備制度。

6.3經費保障

政府負責組織、採取的物資能源保障行動和措施所需經費,由相關部門提出,報財政審核,給予合理保障。

6.4交通運輸保障

建立應急物資能源商品運輸“快速通道”,確保應急商品運輸暢通。

6.5社會秩序保障

公安、工商、質監、物價等部門加強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謀取暴利、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以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損害消費者利益、擾亂應急處置工作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從重從快懲處。必要時實行價格干預措施或緊急措施。

7培訓與演練

7.1培訓

鎮政府組織、指導本系統和有關單位管理人員進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的業務培訓工作,提高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能力。

7.2演練

鎮政府協調相關保障單位,適時組織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演練。演練結束後,應認真總結,針對保障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保障行動方案。

8附則

8.1獎勵與責任

在實施公共突發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過程中,對反應快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有關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因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8.2管理與更新

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鎮工辦及時修訂完善本方案,報鎮政府批准後實施。

8.3解釋部門

本方案由鎮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5實施日期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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