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來源:文萃谷 2.41W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落實責任制。

3、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4、成立義務消-防-隊,當發生火警火災時,必須立即組織進行搶救工作。

5、對消防安全防護器材, 應定期檢測、檢查及維護保養,確保隨時完好備用。

6、防火負責人職責

(1)負責本區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規定。

(2)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及有關規定,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本單位工作的同時評比防火安全工作。

(3)經常採用各種形式向從業人員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識,對外來人員進行三級教育。

(4)研究和佈置本區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進行檢查。

(5)對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現象和行為,採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負責本區域消防器材管理,應認真維護保養,保證良好備用。

(7)協助有關部門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寶雞市第一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7、防火安全,人人有責,全體員工必須注意防火安全,對火災危險現象及行為均應進行嚴肅的鬥爭。

8、義務消-防-隊職責

(1)、義務消-防-隊員佔員工總數的比例要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義務消-防-隊根據工作情況,分廠設大隊,下設報警、搶救、警衞、滅火等小組。

(3)、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義務學習訓練、召開消防滅火演習。

(4)、義務消-防-隊要管理好滅火器材和作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5)、義務消-防-隊成員對本單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現象,有權向主管負責人提出建議和批評。

9、加強防火安全的宣傳教育,做到羣防羣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0、對在防火重點單位上的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其進行消防專業知識的教育和訓練。

11、嚴格執行動火制度和禁止生產區、庫房區吸煙的規定。

12、生產區都按一、二、三類畫定動火區;凡在生產區內動火,必須按規定提前申請,方可作業。

13、在動火區動火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在動火中發現不安全苗頭,立即停止作業。

(2)不符合動火審批手續和違反動火的作業,立即責令停止作業。

14、電氣設備的安全防火管理

(1)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檢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 寶雞市第一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2)電氣設備必須設有安全的接地裝置和有可熔保險器,或自動控制器,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險裝置;電力網不準超負荷運行。

(3)對容易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的設備和容器,必須裝置足以能夠導除靜電的設施。

(4)存放易燃性氣體、液體、固體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設置變壓器和電熱器。

(5)變壓器、電動機、配電室等電氣設施和部位,要經常檢查維修,嚴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潔、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温和有腐蝕性的場所,其電線及電氣線路應使用暗線、防腐線。

15、加強易燃易爆危險品在儲存、運輸、使用等各個環節中的安全管理。

16、娛樂室、員工宿舍和招待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隨意亂拉、亂接臨時電線,嚴禁亂用較大功率的電熱器(具)。

17、焊接作業的安全防火標準

(1)焊接動火,防火人員(看火人)由設備所屬單位指派。在槽罐內,潮濕地溝內,金屬構架及天車上焊接作業,由檢修單位指派監護人。

(2)焊接工作要合乎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壓力錶要靈敏有效。

(3)乙炔和氧氣瓶要分開存放,其距離不得少於7米,距離明火不得少於10米。

18、電弧焊接(電焊)工具設備要符合標準

(1)1電焊機電源要按設獨立電閘。

(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或接零)。

(3)一次線路於二次線路必須完整,並易辨認,絕緣要良好。

(4)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擋板。

(5)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設備。

(6)焊工作業,在地面上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的工地或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並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

19、禁止在生產區域吸煙。

20、禁止在廠內焚燒雜草、垃圾。

21、禁止攜帶引火物及發火物進入危險場所。

22、禁止帶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機動車輛進入危險區內。

23、火災事故的搶救原則

(1)報警早,損失小,報警要沉着冷靜,及時,準確。

(2)邊報警,邊搶救,要及時撲滅初起之火。

(3)先控制,後搶救,應首先切斷可燃燒的來源。

(4)先救人,後救物,應貫徹執行救人重與滅火的原則。

(5)防中毒,防窒息,正確選用滅火劑,儘可能站在上風向,必要時要帶面具。

(6)聽指揮,莫驚慌,平戰結合,計劃周密,互相配合,積極主動。

(7)現場操作人員必須沉着、冷靜,正確判斷。指揮英明果斷。

24、消防器材與設施的管理標準

(1)所需消防器材,根據情況統一購買、配置,並登記備查。

(2)各種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挪用、移動、損壞、圈佔或埋壓。

(3)必須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消防器材應放在明顯便於拿取的地方。滅火器放置地點應乾燥、遠離熱源,不受高温輻射,陽光爆曬、温度適宜,不受化學物質侵蝕,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4)室內消火栓,設置在明顯並便於取用的地方,間距不宜大於50米,槍口離地面應為1.20米。

(5)室外消防栓,應根據需要沿道路設置,且宜靠近路邊,其間距和保護半徑不宜超過120米;消防給水壓力應滿足最大用水量時,水槍射程不底於15米的要求。地下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誌。

(6)嚴格執行“三定一交”管理標準,即定點存放、定人管理維護、定期檢查並列為交接-班內容,保證消防器材經常處於良好、有效狀態。用過的和失效的滅火器應急時充裝或更換,空瓶不得放於生產施工現場、不得於實瓶混放。

(7)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設施,均塗上紅色,以便識別。

火災搶救

25、有義務消-防-隊,有正規的'晝夜執勤制度,隨時做好滅火戰鬥準備,一旦發生火災可立即搶救,及時搶救人員和物資。

26、發生火災時,千萬不要驚慌,應一面指定專人迅速報警,一面組織力量積極搶救。

27、報警後,起火單位要及時清理通往火場的道路,以便消防車能進入火場。

28、起火單位應派人在起火地點附近路口迎候消防車輛,使之迅速準確地達到火場投入滅火戰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2]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1、目的

對消防安全進行控制管理,保障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消防安全」作的組織管理、責任劃分、明火管理、電源電氣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檢查、突發安全事件響應等過程

3、制定依據

3.1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2 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3 《甘肅省消防條例》

3.4 公安部《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4 職責

4.1 公司總經理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4.2 行政人事部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

4.3 行政人事部負責實施消防安全宜傳教育和培訓。

4.4 各部門、車間負責所管工作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

5、內容

5.1 方針和原則:消防安全管理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基本方針;實行“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5.2 組織管理

5.2.1 公司實行總經理領導卜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車間、班組實行逐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5.2.2 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防火責任區和消防職責。

5.2.3 公司應當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增強安全觀念:讓職工懂得本崗位有什麼火災危險,懂得預防措施,懂得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苗頭。

5.2.4 公司應建一立義務消-防-隊,倉庫等防火重點部位的職工都應參加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要定期開展消防演練。

5.3 消防安全責任

5.3.1 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B、統籌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C、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5.3.2 公司行政人事部作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擬訂消防安全資金投入及組織保障方案;

C、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D、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E、組織火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F、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G、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 行政人事部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消防操作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5.3.3 行政人事部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按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及其他消防安全相關規定的要求,結合公司發展實際情況,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關規章制度;

B、督促各部門、車間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C、監督各部門、車間落實實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

D、協助創業中心物管部做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門、車間做好消防設施設務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F、協助辦公室及生產車間做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G、及時向領導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H、負責公司消防設施設備的定點、統計、監管l 幾作;

I、負責公司消防器材的統一申報、採購和配揮工作。

5.3.4 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各部門、車間的主要負責人是各自主管區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B、負責在其管理區域內落實與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C、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安全的自查與隱患整改工作;

D、對管理區域內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安全科;

E、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嚴禁將消防設施設備挪作他用;

F、及時將部門或車間內損壞、失效、己使用的設施設備上報安全科備案,對己使用的器材設備要做出書面説明;

G、確保消防設施設備的整潔完好,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5.3.5 行政科負責公司消防設施的維修和維護。

5.4 明火管理

5.4.1 車間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焊、氣焊(割)時,必須事先報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專人監護,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必要時,應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5.1.2 公司須根據生產特性、危險程度和建築佈局劃分禁火區城。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區域內動用明火時,必須書先向生產副經理申請同意,由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源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5.4.3 嚴禁在車間、倉庫等重點區域內使用明火。

5.4.4 公司生產區、庫區、易燃易爆物品作業場所.應有明顯禁煙、火警標誌,嚴禁吸煙。

5.4.5 外來單位或人員進廠作業前,必須規定其進出廠區的路徑,保證施工或作業範圍內的消防安全。

5.5 電源電氣管理

5 .5.1 車間、倉庫內嚴禁擅自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如需改變或安裝線路,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負責。

5.5.2 車間、庫房的電源線路、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立式配電櫃內應保持乾燥,不得有灰塵堆積,不準堆放物品。各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運行。

5.5.3 公司生產部機修車間負責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

5.5.4電氣線路、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A、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電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

B、凡電加熱設備應落實專人負責操作和看管,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C、車間設備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對電氣等關鍵設備進行巡檢,及時清除粘附在設備上的花蓬、廢絲等易燃易爆物品。

D、車間內使用酒精清洗工作時,應先審批後使用,落實專人負責,從嚴限制,並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E、嚴禁在設備的電動機上、電箱開關內擺放物品。

F、嚴禁在電線、電線上方堆放原輔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 消防器材管理

5.6.1 公司應根據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量的消防設備和器材,且不得挪作他用。

5.6.2 公司行政人韋部應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記錄》,詳細記錄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安裝地點、有效狀況等。

5.6.3 管理要求要點:

A、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採取防雨、防曬、防鏽蝕、防黴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B、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原則上不準堆放雜物和掛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辦公室對消防設備、器材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保證完好有效。

5.7 消防安全檢查

5.7.1 公司必須建立、健全逐級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險患。

5.7.2 公司行政人事部應每月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班組實行日檢查,車間實行周檢查,公司全面檢查。消防安全檢查內容應包括: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B、消防通道有無堵塞;

C、消防水壓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線路私拉亂接、開關裸露等安全隱患;

F、安全出口、應急照明是否良好;

G、電氣等關鍵設備運轉是否良好,有無易燃易爆物品擺放或粘附;

H、生產區域是否有吸煙現象,地面是否有煙頭;

I、火災等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5.7.3 行政人事部每次檢查後,應形成《消防安全檢查記錄》及時通報,並要求責任部門整改。各級責任部門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應認真研究,有條件

的立即採取措施整改、消除:對一時難以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同時採取有效防範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責任人應及時將整改完畢的工作聯絡單報送行政人事部驗證、存檔。

5.8 發生安全事件響應

5.8.1 發生火災、爆炸等消防安全突發事件時,各級部門、人員應積極參與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確保火險事故得到及時有效處理,儘量避免或將損失降低到最小。

5.8.2 一旦發生火災、爆炸等安全突發事件時,相關部門、人員應立即採取果斷的應急措施,迅速撲滅火災,緊急疏散人員,如觸發報警裝置報警及動用滅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 員工在發現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無法控制時,應立即撥打 “119 ”火警電話報警。

5.8.4 應對消防安全突發事件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降級、開除或採取經濟處罰:

A、不執行、不服從公司領導的應急指令;

B、提供錯誤、虛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導致公司決策失誤的;

C、玩忽職守,對突發安全事件隱瞞、緩報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痺大意,組織領導不力,處置不及時的;

5.9 激勵

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A、模範執行消防安全法規、規章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B、積極參加滅火戰鬥、搶救公司財產和保護員工生命安全表現突出的;

C、刻苦鑽研消防安全業務,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的;

D、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等安全隱患,避免火災等重大損失的;

E、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避免了重大經濟損失的。

F、適當時根據,公司制度進行相應的獎勵。

6、記錄

6.1 《 消防器材管理記錄》

6.2 《 消防安全檢查記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3]

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同相鄰單位和羣眾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

二、防火巡查、檢查。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單位、科室負責人及職工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記錄備案。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要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並定期進行檢修,保證完整、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

四、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誌。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

五、用火、用電、用氣管理。(一)對於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應當進行安全處理;(二)敷設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燃氣、電氣設備,必須

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三)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管,離開時要切斷電源;(四)容易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應當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容易遭雷擊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並應在雷雨季節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五)燃氣、電氣管線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管,定期檢查。

六、火災隱患整改。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實際,制定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或是歷史遺留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彙報。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規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安排專人看管,嚴格收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明確分工,相互協調,熟練掌握消防業務基本技能,能夠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發生火災後保護現場,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篇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落實責任制。

3、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4、成立義務消-防-隊,當發生火警火災時,必須立即組織進行搶救工作。

5、對消防安全防護器材, 應定期檢測、檢查及維護保養,確保隨時完好備用。

6、防火負責人職責

(1)負責本區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規定。

(2)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及有關規定,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本單位工作的同時評比防火安全工作。

(3)經常採用各種形式向從業人員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識,對外來人員進行三級教育。

(4)研究和佈置本區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進行檢查。

(5)對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現象和行為,採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負責本區域消防器材管理,應認真維護保養,保證良好備用。

(7)協助有關部門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7、防火安全,人人有責,全體員工必須注意防火安全,對火災危險現象及行為均應進行嚴肅的鬥爭。

8、義務消-防-隊職責

(1)、義務消-防-隊員佔員工總數的比例要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義務消-防-隊根據工作情況,分廠設大隊,下設報警、搶救、警衞、滅火等小組。

(3)、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義務學習訓練、召開消防滅火演習。

(4)、義務消-防-隊要管理好滅火器材和作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5)、義務消-防-隊成員對本單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現象,有權向主管負責人提出建議和批評。

9、加強防火安全的宣傳教育,做到羣防羣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0、對在防火重點單位上的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其進行消防專業知識的教育和訓練。

11、嚴格執行動火制度和禁止生產區、庫房區吸煙的規定。

12、生產區都按一、二、三類畫定動火區;凡在生產區內動火,必須按規定提前申請,方可作業。

13、在動火區動火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在動火中發現不安全苗頭,立即停止作業。

(2)不符合動火審批手續和違反動火的作業,立即責令停止作業。

14、電氣設備的安全防火管

(1)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檢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

(2)電氣設備必須設有安全的接地裝置和有可熔保險器,或自動控制器,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險裝置;電力網不準超負荷運行。

(3)對容易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的設備和容器,必須裝置足以能夠導除靜電的設施。

(4)存放易燃性氣體、液體、固體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設置變壓器和電熱器。

(5)變壓器、電動機、配電室等電氣設施和部位,要經常檢查維修,嚴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潔、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温和有腐蝕性的場所,其電線及電氣線路應使用暗線、防腐線。

15、加強易燃易爆危險品在儲存、運輸、使用等各個環節中的安全管理。

16、娛樂室、員工宿舍和招待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隨意亂拉、亂接臨時電線,嚴禁亂用較大功率的電熱器(具)。

17、焊接作業的安全防火標準

(1)焊接動火,防火人員(看火人)由設備所屬單位指派。在槽罐內,潮濕地溝內,金屬構架及天車上焊接作業,由檢修單位指派監護人。

(2)焊接工作要合乎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壓力錶要靈敏有效。

(3)乙炔和氧氣瓶要分開存放,其距離不得少於7米,距離明火不得少於10米。

18、電弧焊接(電焊)工具設備要符合標準

(1)1電焊機電源要按設獨立電閘。

(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或接零)。

(3)一次線路於二次線路必須完整,並易辨認,絕緣要良好。

(4)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擋板。

(5)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設備。

(6)焊工作業,在地面上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的工地或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並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

19、禁止在生產區域吸煙。

20、禁止在廠內焚燒雜草、垃圾。

21、禁止攜帶引火物及發火物進入危險場所。

22、禁止帶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機動車輛進入危險區內。

23、火災事故的搶救原則

(1)報警早,損失小,報警要沉着冷靜,及時,準確。

(2)邊報警,邊搶救,要及時撲滅初起之火。

(3)先控制,後搶救,應首先切斷可燃燒的來源。

(4)先救人,後救物,應貫徹執行救人重與滅火的原則。

(5)防中毒,防窒息,正確選用滅火劑,儘可能站在上風向,必要時要帶面具。

(6)聽指揮,莫驚慌,平戰結合,計劃周密,互相配合,積極主動。

(7)現場操作人員必須沉着、冷靜,正確判斷。指揮英明果斷。

24、消防器材與設施的管理標準

(1)所需消防器材,根據情況統一購買、配置,並登記備查。

(2)各種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挪用、移動、損壞、圈佔或埋壓。

(3)必須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消防器材應放在明顯便於拿取的地方。滅火器放置地點應乾燥、遠離熱源,不受高温輻射,陽光爆曬、温度適宜,不受化學物質侵蝕,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4)室內消火栓,設置在明顯並便於取用的地方,間距不宜大於50米,槍口離地面應為1.20米。

(5)室外消防栓,應根據需要沿道路設置,且宜靠近路邊,其間距和保護半徑不宜超過120米;消防給水壓力應滿足最大用水量時,水槍射程不底於15米的要求。地下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誌。

(6)嚴格執行“三定一交”管理標準,即定點存放、定人管理維護、定期檢查並列為交接-班內容,保證消防器材經常處於良好、有效狀態。用過的和失效的滅火器應急時充裝或更換,空瓶不得放於生產施工現場、不得於實瓶混放。

(7)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設施,均塗上紅色,以便識別。

火災搶救

25、有義務消-防-隊,有正規的晝夜執勤制度,隨時做好滅火戰鬥準備,一旦發生火災可立即搶救,及時搶救人員和物資。

26、發生火災時,千萬不要驚慌,應一面指定專人迅速報警,一面組織力量積極搶救。

27、報警後,起火單位要及時清理通往火場的道路,以便消防車能進入火場。

28、起火單位應派人在起火地點附近路口迎候消防車輛,使之迅速準確地達到火場投入滅火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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