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級下冊政治知識點歸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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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學生都認為學習八年級的政治,只需要背書就可以了。但是也要將知識歸納好才有利於背誦。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八年級下冊政治知識點歸納,希望對大家有用!

八年級下冊政治知識點歸納

  八年級下冊政治知識點歸納

第一課 國家的主人 廣泛的權利

一、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 1.人民是國家的主人 (1)我國的國家性質

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2)我國現階段人民的範圍

在我國現階段,包括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在內的全體人民,都是國家和社會的主人。

(3)確保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不動搖

社會主義制度建立後,社會上還存在着極少數敵視和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的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我們必須與其進行鬥爭,以確保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不動搖,維護國家的長治久安。

2.法律確認、保障權利

(1)公民權利和公民基本權利的涵義

所謂公民權利,指的是憲法和法律確認並賦予公民享有的某種權益,這種權益受國家保護,有物質保障。由於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使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權利,所以稱之為公民的基本權利

(2)人民與公民的區別:

人民是區別於敵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國家和同一國家的不同歷史時期,有着不同的階級內容。

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國國籍並依據該國憲法和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我國憲法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我國,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國國籍的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過,後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權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的光榮義務。

(3)法律保障公民的權利

我們享有的權利,需要來自家庭、學校、社會及他人的保障,否則權利就會落空。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我國通過以憲法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為主要內容的權利保障體制,保障公民的權利。

立法保障,就是將公民的權利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下來,運用國家強制力加以維護。

司法保障,指通過法律制裁各種侵權行為,保障公民的權利。 法律是保障我們權利的法寶,是維權的利劍。 二、我們享有廣泛的權利 1.公民權利的廣泛性

(1)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這些權利大致可以分為九大類。

(2)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基本權利,普通法律則依據憲法規定公民的具體權利。 2.正確行使權利

(1)公民在享受權利的時候要尊重他人的權利。

(2)公民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 (3)公民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使權利。 (4)公民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權利。

  八年級政治知識總結

第二課 我們應盡的義務

一、公民的義務 1.我們的法定義務

(1)在社會生活中,我們不僅享有憲法規定的各項基本權利,還要履行相應的義務。其中,法定義務是憲法和法律規定公民必須履行的。

(2)我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具有一致性。我們每個人既是享受權利的主體,又是履行義務的主體。因此,我們不僅要增強權利觀念,依法行使權利、維護權利,而且要增強義務觀念、依法履行義務。

(3)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義務是公民的基本義務。具體包括: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依法納税;等等。自覺履行應盡的義務是愛國的重要表現。

2.我們的道德義務

(1)道德義務的含義:廣義的義務,既包括法定義務,又包括道德義務。所謂道德義務,是指社會成員依據社會道德規範,自覺自願地承擔對他人、對社會的道德責任。(2)履行道德義務的意義:歷史和現實都告訴我們,廣大社會成員自覺自願地履行道德義務,既有利於形成温馨、和諧的人際關係,又能夠促進整個社會的文明進步。(3)我國公民的基本道德規範: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

二、忠實履行義務

1.法律鼓勵做的,我們積極去做

(1)法律提倡和鼓勵公民實施有益於社會文明和進步的行為。對法律所提倡的,我們要積極去做,這是忠實履行義務的重要表現。

(2)我國法律和社會主義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進、互相補充。凡法律所禁止的行為,都是社會主義道德所譴責的行為;有許多法律上的義務,同時就是社會主義道德的要求。

(3)我們積極實施法律所倡導和鼓勵的行為,有利於弘揚社會主義道德,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2.法律要求做的,我們必須去做

我國法律對公民在經濟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等領域中應該履行的各項義務,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對於法律要求做的,我們必須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而不能不做。3.法律禁止做的,我們堅決不做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公民實施某種行為。法律禁止做的堅決不做,是忠實履行公民義務的又一重要體現。實施法律所禁止的行為,就是觸犯法律,會受到法律制裁。

總之,我們只有做到正確的行使權利,忠實地履行義務,才是一個具有高度法制觀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八年級政治知識

第三課 生命健康權與我同在

一、生命與健康的權利

1.生命健康權是首要的人身權利

(1)人身權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公民的人身權利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

(2)人身自由是一項重要的人身權利。人身自由是我們參加各種活動,充分享受其他各種權利的基本保障。法律賦予我們廣泛的行動自由權,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類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閉、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行為,都為法律所禁止。

(3)生命健康權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權利。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不容他人侵犯。生命健康權是公民參加一切活動、享有其他一切權利的基礎。

2.法律捍衞我們的生命健康權

(1)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權給予特殊的保護。

(2)保護公民的生命健康權是國家法律的一項重要任務。當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到非法侵害時,受害人有權請求國家保護。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為法律所不容,情節嚴重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同樣的權利、同樣的愛護 3.積極行使生命健康權

(1)珍愛自己的生命,維護健康。當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時,有權依法自衞和請求法律保護。

(2)注意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這不僅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也是我們對自己的關愛和責任,除了正義獻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權不得讓與或拋棄。

4.關愛他人的生命與健康

(1)我們在享有生命健康權的同時,負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權的道德義務和法定義務

(2)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權,既損害了他人的生命與健康,也損害了自己,行為人要依法受到相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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