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音樂能力的階段性教育

來源:文萃谷 3.09W

家長要孩子學音樂的出發點各不相同,但不同目的的家長,做法卻往往驚人的相似,都喜歡把孩子送到專門的培訓班去學習。其實,這種做法並不見得科學,因為音樂能力的培養包含了聽、唱、讀、寫、彈奏、創作等6個項目,每個項目啟蒙的時間,都因孩子的生理髮育而各不相同。

兒童音樂能力的階段性教育

  2歲以前:培養聽力

研究顯示,耳朵是人體所有器官中最早成熟的,早在胚胎時期就已經初見雛形,因此母親在懷孕期間就要選擇一些歡快、積極的音樂,對孩子進行胎教,在第一時間培養胎兒的聽力,為幼兒期的音樂學習、語言學習做好積極準備。在孩子出生後,這種聽力培訓仍要繼續。

  2~3歲:培養歌唱能力

2歲左右的孩子已經能説出日常所需要的句子,具備一定程度的語言表達能力。家長可以有意識地選擇一些琅琅上口的兒歌,系統地訓練孩子,學習簡單的歌唱教程,掌握一些最基本的理論知識,培養孩子的歌唱能力。

  3~5歲:培養讀譜能力

這個年齡的孩子已經具有初步的閲讀能力。家長在培養孩子歌唱能力的同時,可以採用遊戲、比賽等靈活形式,培養孩子閲讀和書寫簡單樂譜的能力,為進一步的音樂學習打下基礎。

  5~7歲:培養彈奏能力

在一些家長心目中,真正意義的音樂藝術啟蒙被定位為樂器的彈奏。不少孩子從3歲左右就開始學習彈奏樂器,其中為數不少的孩子會逐漸對樂器學習產生厭倦心理。家長對此通常會感到痛心,有的家長會就此放棄對孩子的音樂教育,有些則硬逼着孩子繼續學習,這些都違背了家長音樂教育的本意,而且很難達到良好的效果。其實,除了興趣的因素外,樂器的學習還和孩子生理髮育情況有關,如果過早開始樂器彈奏,會影響孩子肌肉的均衡發育。一般而言,孩子5歲以後開始練習樂器會比較適宜,這個時期的孩子手指肌肉發育較好,比較有耐性,學習效果自然也會更好。

7歲以後:培養音樂表現與創作能力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接觸音樂已有一段時間,對音樂有了一定程度的感性認識。此時,家長可以引導孩子把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重點培養孩子的'音樂表現能力和初步的創作能力。除了接受專業老師的輔導外,家長還可以帶孩子欣賞各種音樂會,從不同側面鍛鍊和提高孩子的音樂領悟力和表現力,實現對音樂作品的再創造。稍大一些的孩子,隨着樂感和表現能力的加強,可能會有自己創作音樂作品的願望。在這個時期,即使孩子的創作幼稚淺顯,家長也要發自內心地欣賞、鼓勵孩子。

對孩子的音樂教育是一項長期的工程,培養的方式也有很多。家長應該根據孩子的實際情況和家庭經濟能力,逐步培養孩子聽、唱、讀、寫、彈奏與創作的能力,引導孩子步入音樂的藝術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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