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房地產估價師制度與政策考點:保險知識

來源:文萃谷 1.23W

 1)保險的職能。

2016房地產估價師制度與政策考點:保險知識

保險的職能中要分清其基本職能有哪些?其派生職能又包括什麼?如2005年有一道單項選擇題:保險活動所特有的內在功能是(B)。

A.組織經濟補償

B.分散風險

C.融通資金

D.防災防損

做此題,我們必須記住“分散危險作為處理偶然性災害事故的良策,是保險經濟活動所特有的內在功能”。

2) 保險的種類。

此內容可以説是歷年考試的重點。對於這部分內容,關鍵要弄清楚保險的.五種分類,既要記住每一種分類的依據,還要記住具體的分類;同時更要清楚每一種小類別的內涵及特點。如以保險基金來源的不同為標準,可將保險分為商業保險、社會保險與政策保險。要弄清楚其分類的依據是以“保險基金來源的不同” 進行劃分,還應熟悉這種分類方法,可將保險分為商業保險、社會保險與政策保險三種。另外還要弄清“商業保險既是一種經濟行為,也是一種合同行為”、“社會保險是一種強制性保險”等知識點。如2004年試題中,就有一道單選題:企業就其產品質量向保險公司投保的險種屬於(B)。

A.財產損失保險

B.責任保險

C.意外傷害保險

D.保證保險

只有掌握了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或經過別約定的合同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此題才不會失分。

 3) 有關保險合同的內容。

這部分內容要圍繞房地產保險估價,熟悉保險合同的主體、客體以及保險金額、保險費等知識點,尤其是房地產保險估價分為房地產投保時的保險價值評估和保險事故發生後的損失價值或損失程度評估等內容,都是重點。2002年試題中,就有一道單項選擇題:保險合同的客體為(B)。

A.保險人

B.保險利益

C.保險金額

D.被保險人

此題涉及的知識點是:保險合同的客體是指保險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是財產及其相關利益或者人的生命或身體,即體現保險利益的保險標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