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島體育會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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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島市教育局體育會考定於4月24日--27日,今年只有考試地點有變化,其它不變。下面一起來看看青島體育會考方案全文吧!

2017年青島體育會考方案

  青島體育會考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健康第一為指導,發揮考試導向作用,為學生提供多項選擇和多次考試機會,促進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上好體育與健康課,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

  二、範圍與對象

2017年全市所有國中畢業生均須參加國中體育與健康學業水平考試。

  三、考試內容

2017年青島市國中體育與健康學業水平考試,採取過程管理考核與目標效果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過程管理考核和目標效果測試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個等級。過程管理考核合格者方可參加目標效果測試。

(一)過程管理考核。

考核內容:《體育與健康》課程學習評價;《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大課間與課外體育活動等。

過程管理考核評定滿分為30分,其中,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每學年為10分。具體量化標準如下:

1.體育與健康課成績4分。優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2.《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4分。優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此成績應與學校上報省教育廳和教育部數據一致)。

3.積極參加大課間、課外體育活動和冬季長跑2分。無故缺勤或因病事假缺勤超過1/3者,該項目不得分。

過程管理考核成績18分(含18分)及以上的為合格,以下為不合格。

(二)目標效果測試。

依據《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相關規定,確定每個考生必考1項,選考2項,共計3項。3項考試須在半日內完成。

必考項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選考項目:

第一類:引體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50米跑任選一項;

第二類:足球運球、籃球運球、排球墊球任選一項。

場地器材、測試規則和評分標準按照新修訂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執行。

考試時間: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27日(星期四)。

考試地點:分別為青島一中、青島二中分校、青島三中、青島十七中和嶗山二中五個考點。

目標效果測試每項目10分,總分30分,成績18分(含18分)以上的為合格,以下的為不合格。

  四、免(緩)考及其他特殊政策

(一)免(緩)考。

1.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或因嚴重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的考生,可申請免考。審核通過後,其測試成績確定為合格等級。

2.平時能參加體育活動,但由於突發生理疾病或意外傷害等原因,測試期限內不能參加測試的.考生,可申請單項或多項免考,各免考項目按6分計入成績。測試成績按免考項目和參加測試項目得分計算成績。

3.過於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等疾病不宜參加長跑的學生,可申請辦理1000米(800米)免考,只參加其餘兩項測試,其測試成績按免考項目和參加測試項目得分計算成績。

4.國中段獲得市級(含)以上教育部門主辦或參與主辦的體育類比賽個人項目前3名、集體項目前3名的主力隊員,可由本人申請提出免考。經批准後,其測試成績確定為合格等級。

國中段獲得市級(含)以上教育部門主辦或參與主辦的體育類比賽個人項目4-8名、集體項目4-8名的主力隊員,可由本人申請提出除1000米(800米)之外的兩項測試項目免考,經批准後,其測試成績按免考項目和參加測試項目得分計算成績。

5.因生理、突發事件等情況暫不能參加測試的考生,應在正式測試的前一天申請辦理緩考,經審核批准後,方可緩期測試,內容與辦法與正常測試相同。

上述2、3、4、5類考生必須有過程管理考核評定(學校提供過程管理考核相應資料);1、2、3、5類考生由學校和縣級以上醫院出具證明(含病歷、檢查檢驗報告、用藥明細及繳費憑證,殘疾人須持《殘疾證》)。

以上特殊情況需經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區市教育(體)局和市教育局考試領導小組逐級審核確定,並在學校張榜公示一週。

(二)往屆考生、外地回青考生。

因往屆考生和外地回青考生無法實施過程管理考核評定,其體育與健康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目標效果測試成績計算。

  五、實施期限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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