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熱的臨牀症狀與診治

來源:文萃谷 1.92W

藥物熱是指因使用藥物直接或間接引起的發熱,藥物作為抗原或者半抗原,引發免疫反應,刺激內源性致熱原釋放而導致發熱。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藥物熱的臨牀症狀與診治的知識,歡迎閲讀

藥物熱的臨牀症狀與診治

  藥物熱的症狀

  時間

藥物熱發生的時間長短,在不同藥物之間各有差別。

有報道總結指出抗菌藥物平均 7.8 天,中位數 6 天;抗腫瘤藥物平均 6 天,中位數 0.5 天。

  熱型

藥物熱的熱型有多種表現,包括弛張熱、稽留熱、間歇熱及不規則熱等,國內文獻報道較多的為弛張熱及稽留熱。

發熱程度也多樣,可表現為低熱,也可表現為 >42 ℃ 的超高熱,但一般以 38.9-40 ℃ 最為常見。

  其他症狀

臨牀上出現藥物熱的患者有的只表現為單純發熱而無其他伴隨症狀,一般狀況好。

有部分患者同時會出現一些過敏症狀,皮疹、寒戰、頭痛、關節肌肉痛等常見。

也有患者出現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症狀。因此,對於無伴發症狀的藥物熱更容易被忽略。

  如何診斷患者是藥物熱?

藥物熱的診斷往往是一種排除性診斷,只有將其他所有可能引起的發熱原因都排除,才考慮藥物熱的可能。

藥物熱的實驗室檢查無特異性,不能作為藥物熱的診斷標準,但可作為輔助診斷或者排除的方法。

藥物熱患者的白細胞計數及中性分類一般正常,對於血象升高的患者,要首先排除感染性發熱的可能;

有部分藥物熱患者可能會出現嗜酸性粒細胞比例增高的現象,有助於診斷,但並不是絕對。

  曾有學者指出抗菌藥物引起藥物熱的診斷方案:

1. 感染性發熱患者應用抗菌藥物後,體温一度下降,繼續用藥,體温再次上升;

2. 原有感染性發熱者,在應用抗菌藥物後體温較用藥前更高,有的可追溯到有同樣用藥發熱史;

3. 發熱或體温較前增高不能用原有的感染來解釋,且無繼發感染的'證據,患者雖有高熱,但一般狀況良好;

4. 停用可疑藥物後體温迅速下降,再用同種藥物再次發熱者。

符合上述第 4 條及其他任何一條伴或不伴有皮疹等其他過敏反應症狀,即可診斷為藥物熱。

  藥物熱的治療與預防

藥物熱一般無需特殊治療,最好的治療方法是停用一切可疑藥物,停藥後 48~72 小時內患者發熱一般可消退。

補液有利於藥物的排泄,可適當補液促進藥物排泄。對伴有皮疹的患者可適當選用抗組胺類藥物處理。

藥物熱的預防是極其重要的,用藥前仔細詢問患者有無藥物過敏史,不可盲目濫用藥物。

如患者對某藥物有過敏史,切不可重複使用,同時注意交叉過敏現象。需要做皮試的藥物一定要記得皮試。

  常見的引起藥物熱的藥物

大多數藥物能引起藥物熱,包括抗菌藥物、抗癲癇藥物、抗腫瘤藥物等。

其中抗菌藥物是引起藥物熱的常見藥物,尤其以 β-內酰胺類抗菌藥物引起的藥物熱最為常見。

總之,藥物熱的診斷缺乏特異性,特別是不伴皮疹、關節痛、嗜酸粒細胞計數增多等其他過敏症狀的單純性藥物熱很難與其他原因所致的高熱鑑別,常誤認為原發病未控制。

在臨牀上對於不明原因的發熱患者,在排除各種引起發熱的原因後,一定要考慮是否有藥物熱的存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