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藥學專業知識一》考點:藥物與藥學專業知識
導語:藥物主要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製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製品和診斷藥品等。那麼藥物的來源和分類呢?我們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一、藥物的來源與分類
【藥品概念】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功能並規定有適應證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
【藥品分類】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及其製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製品和診斷藥品等。
概念 | 特點 | |
化學合成藥 | 通過化學合成方法得到的小分子的有機或無機藥物 | 確定的化學結構 |
來源於天然產物的藥物 | 1.天然產物中提取的有效單體 | 大部分是通過化學半合成或生物合成的半合成天然藥物或半合成抗生素 |
生物技術藥物 | 指所有以生物物質為原料的各種生物活性物質及其人工合成類似物,以及通過現代生物技術製得的藥物 | 包括:細胞因子、重組蛋白質藥物、抗體、疫苗和寡核苷酸藥物等 |
二、藥物的結構與命名
(二)常見的藥物命名
——商品名、通用名、化學名
芬必得 = 布洛芬 = 2-甲基-4-(2-甲基丙基)苯乙酸
1.藥品的商品名
①藥物最終產品(劑量劑型已確定)
②藥物成分相同的'藥品,不同廠家(或國家),商品名也不同
③企業確定藥品商品名,可進行註冊和專利保護
④商品名不能暗示藥物的療效和用途,且應簡易順口
2.藥品的通用名
概念——也稱為國際非專利藥品名稱(INN),是世界衞生組織(WHO)推薦使用的名稱。INN通常是指有活性的藥物物質,而不是最終的藥品,是藥學和醫務人員使用的共同名稱。一個藥物只有一個通用名,比商品名更方便。
原則——遵循WHO的原則,不能和已有的名稱相同,也不能和商品名相似。
中國——《中國藥品通用名稱(CADN)》來自INN;音譯、意譯或音譯和意譯相結合,以音譯為主;藥典中使用。
3.藥物的化學名
參考:國際純化學和應用化學會(IUPAC)公佈的有機化合物命名原則;中國化學會公佈的“有機化學物質系統命名原則(1980年)”; 美國化學文獻(CA)。
命名原則:
①選定基本母體結構;
②規定母體的位次編排法;
③母體以外部分均為取代基;
④手性化合物規定立體或幾何構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