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執業藥師備考:關於處方、處方審核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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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執業藥師考試時間為10月14日、15日,下面由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執業藥師考試技巧給考生們,希望對大家複習中有所幫助。

2017執業藥師備考:關於處方、處方審核的總結

 處方的性質

處方是指由註冊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以下簡稱醫師)在診療活動中為患者開具的、由執業藥師或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簡稱藥師)審核、調配、核對,並作為患者用藥憑證的醫療文書。處方包括醫療機構病區用藥醫囑單。

處方的性質

①法律性

醫師具有診斷權和開具處方權,但無調配處方權;

藥師具有審核、調配處方權,但無診斷權和修改處方權;

因開具處方或調配處方所造成的醫療差錯或事故,醫師和藥師分別負有相應的法律責任。

②技術性

③經濟性

處方的結構

1、前記:包括機構名稱,費別(支付與報銷類別),患者情況,門診或住院病歷號、科別或病區

和 牀位號,臨牀診斷,開具日期等,並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項目。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還應當包括 患者身份證明編號,代辦人姓名、身份證明編號。(基本是處方抬頭部分+臨牀診斷)

2、正文: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 “請取”的縮寫)標示,分列藥品名稱、劑型、規格、數量、 用法用量。(與藥品相關部分,這是正事)

3、後記:有醫師簽名或加蓋專用簽章,藥品金額以及審核、調配、核對、發藥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 簽名或加蓋專用簽章。(所有簽字、藥品金額)

處方的種類

①法定處方:主要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佈標準收載的處方,具有法律的約束力;

②醫師處方:是醫師為患者診斷、治療和預防用藥所開具的處方

處方顏色

一、普通處方的印刷用紙為白色。

二、急診處方印刷用紙為淡黃色,右上角標註“急診”。

三、兒科處方印刷用紙為淡綠色,右上角標註“兒科”。

四、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印刷用紙為淡紅色,右上角標註“麻、精一”。

五、第二類精神藥品處方印刷用紙為白色,右上角標註“精二”。

 處方調劑操作規程

1、審核資質

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藥師)方可從事處方調劑工作,未取得相應資格者應在藥師指導下從事處方調配工作。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者方可開具處方。

2、審核內容

處方前記、正文和後記書寫是否清晰、完整,並確認處方的合法性。包括:處方類型(麻醉藥品處方、 急診處方、兒科處方、普通處方)、處方開具時間、處方的報銷方式(公費醫療專用、醫療保險專用、部 分自費、自費等)、有效性、醫師簽字的規範性等。

3、審核用藥適宜性藥師應當對處方用藥適宜性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

1)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品,處方醫師是否註明過敏試驗及結果的判定;

2)處方用藥與臨牀診斷的相符性;

3)劑量、用法和療程的正確性;

4)選用劑型與給藥途徑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複給藥現象;

6)是否有潛在臨牀意義的藥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他用藥不適宜情況醫

藥品調配做到四查十對

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

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

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

查用藥合理性,對臨牀診斷。

發藥及用藥交代與指導(最後環節)

其實就是簡單通俗的'語言指導和患者正確使用藥物。指導的內容包括:用藥時間、藥物劑型的正確使用、注意事項、用藥禁忌、藥品貯存、藥品不良反應信息等。

 處方規則

1、處方記載的患者一般情況、臨牀診斷應清晰、完整,並與病歷記載相一致。

2、每張處方只限於一名患者的用藥。

3、處方字跡應當清楚,不得塗改。如有修改,必須在修改處簽名並註明修改日期。

4、處方一律用規範的中文或英文名稱書寫。書寫藥品名稱、劑量、規格、用法、用量要準確規範,藥品的用法可以使用中文、英文、拉丁文。但不得使用“遵醫囑”、“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齡必須寫實足年齡,嬰幼兒寫日、月齡。必要時,嬰幼兒要註明體重。西藥、中成藥可以分別開,也可以開在同一處方。中藥飲片必須單獨開具處方。

6、西藥、中成藥處方,每種藥品須另起一行。每張處方不得超過五種藥品。

7、一般按照藥品説明書的常用劑量使用,特殊情況需要超劑量使用,應註明原因並再次簽名。

8、為便於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審核處方,醫師開具處方時,除特殊情況外必須註明臨牀診斷。

9、開具處方後的空白處應劃一斜線,以示處方完畢。

10、醫師的簽字和簽章必須和在藥學部門留樣備查的式樣一致,不得任意改動。

11、 藥品劑量與數量一律用阿拉伯數字書寫。劑量應當使用公制單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ug)、納克(ng)為單位;容量以升(L)、毫升 (ml)為單位;國際單位(IU)、單位(U)計算。片劑、丸劑、膠囊劑、沖劑分別以片、丸、粒、袋為單位;溶液劑以支、瓶為單位;軟膏及霜劑以支、盒為 單位;注射劑以支、瓶為單位,應註明含量;飲片以劑或付為單位。

12、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日用量;對於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醫師必須註明理由。處方為開具當日有效,特殊情況需延長效期的,由開具處方的醫師註明有效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3天。3、麻醉、精神藥品的處方用量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開具麻醉處方時應有病歷記錄。

 藥品通用名

《處方管理辦法》規定醫生為患者開處方必須使用藥品通用名。

藥品通用名即中國藥品通用名稱(CADN),是藥品的法定名稱,是同一種成分或相同配方組成的藥品在中國境內的通用名稱,具有強制性和約束性。

每一種藥品只有一個通用名,因此,使用通用名可避免重複用藥的情況。

一藥一名,避免重複用藥!

 藥品的分類

1、藥理作用來分:

2、按劑型分類:注射劑、片劑、等

3、按照管理要求分

1)處方藥與非處方藥

2)國家基本藥物

3)基本醫療保險藥品

4、按藥品來源分

5、中藥分類方法

  用藥適宜性審核

一、處方用藥與臨牀診斷的相符性

1、無適應證用藥:

咳嗽無感染診斷用阿奇黴素、Ⅰ類手術切口應用第三代頭孢菌素、腸球菌感染應用克林黴素、大觀黴素應用非淋球菌感染的泌尿系感染。

2、無正當理由超適應證用藥:超出説明書的適應症範圍

黃體酮用於輸尿管結石、黃連素用於降血糖、坦洛新(治療前列腺增生的藥物)用於降壓、阿託伐他汀用於補鈣、二甲雙胍用於非糖尿病患者減肥。

3、盲目聯合用藥:表現在病因未明、單一抗菌藥物已控制的感染、大處方、一藥多名、聯合應用毒性較大的藥物。

治療腸炎細菌感染性腹瀉,給予小劈鹼片、鹽酸地芬酯片、八面體蒙脱石散。

4、過度治療用藥:

濫用抗生素、糖皮質激素、人血白蛋白、二磷酸果糖及腫瘤輔助藥物等;無治療指徵盲目補鈣 如:食管癌給予順鉑+氟尿嘧啶+多柔比星+依託泊苷,多加表柔比星、依託泊苷不能明顯提高療效,反而會增加毒性。

5、有禁忌證用藥表現在:忽略説明書上的提示;忽略病情和患者的提示。

抗膽鹼藥和抗過敏藥:伴有青光眼和良性前列腺增生患者:尿失禁

治療感冒和減輕鼻粘膜充血的鹽酸偽麻黃鹼:伴有嚴重高血壓患者:高血壓危象

脂肪乳:急性肝損傷、急性胰腺炎、脂質腎病、腦卒中、高血脂患者:脂質紊亂

抗抑鬱藥司來吉蘭:伴有尿瀦留、前列腺增生的患者:加重排尿困難

二、劑量、用法和療程的正確性

老年人用藥劑量 應比成年人有所減少,60~80歲老人用藥劑量可為成人的3/4以下;80歲以上的老人用藥劑量可為成人的1/2。

兒童用藥劑量 應按藥品説明書推薦的兒童劑量(每千克或每平方米用量)按兒童體重或體表面積計算。

三、選用劑型與給藥途徑的合理性

根據臨牀治療需要選擇給藥途徑,選擇的原則是能吃藥不打針,能打針不輸液;

重症、急救治療時,要求藥物迅速起效,適宜選擇靜脈注射、靜脈滴注、肌內注射、吸入及舌下給藥方式;

輕症、慢性疾病治療時,因用藥持久,適宜選用口服給藥途徑;

皮膚疾病適宜選擇外用溶液劑、酊劑、軟膏劑、塗膜劑等劑型。

腔道疾病治療時宜選用局部用栓劑等。

是否有重複給藥現象

重複用藥易發生用藥過量,導致不良反應甚至中毒。其主要原因是:

1.一藥多名

2.中成藥中含有化學藥成分

降糖藥(常含格列本脲):消渴丸、消糖靈膠囊、

降壓藥(常含氫氯噻嗪):降壓避風片、脈君安片、珍菊降壓片(珍菊避風脈君安)

止咳平喘藥(常含麻黃鹼、抗組胺藥):咳喘靈、咳必清、鼻炎片、鼻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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