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西藥學藥名與處方縮寫詞簡述

來源:文萃谷 1.11W

導語:執業藥師,是負責提供藥物知識及藥事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藥師是藥物的專家,同時是解答市民大眾有關藥物問題的最適當人選。藥劑師負責審核醫生所處方的數種藥物中有否出現藥物相互作用;並根據病人的病歷、醫生的診斷,為病人建議最適合他們的藥物劑型劑量;同一時間,他們亦會教導病人服用藥物時要注意的`事項和服用方法。

執業藥師西藥學藥名與處方縮寫詞簡述

  國際非專利名稱

  1.定義

藥品的國際非專利名稱(International Nonprop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l Substances,INN)是由WHO制定的一種原料藥或活性成分的唯一名稱,INN已被全球公認且屬公共財產,也稱之為通用名稱(generic names)。

  命名原則

(1)INN的發音和拼法應清晰明瞭,全詞不宜太長,並應避免與已經通用的藥名相混淆。

(2)對於同屬一類藥理作用相似的藥物,在命名時應適當表明這種關係。應避免採用可能給患者以有關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或治療學暗示的藥名。

為貫徹上述兩項基本原則,可採用下列輔助原則:

(3)在為一類新藥的第一個藥物制定INN時,應考慮到使有可能成為這類新藥的其他藥物制定適宜的INN.

(4)在為酸類制定INN時,宜用含一個詞的名稱。在為這類酸的鹽命名時,不應改變酸的名稱。例如,苯唑西林(oxacillin)和苯唑西林鈉(oxacillin sodium),異丁芬酸(ibufenac)和異丁芬酸鈉(ibufenac sodium)。

(5)對於以鹽的形式提供應用的藥物,其INN一般也應可用以表示該鹽的活性鹼或酸。對於同一活性藥物的不同鹽或酯,其名稱僅應在無活性的酸或鹼上有差別。對於季銨類藥物,宜將陽離子與陰離子分開命名,不宜以胺鹽的形式命名。

(6)應避免採用單個字母和數字;亦不宜採用連字符號。

(7)為便於INN的翻譯和發音,宜用f代替ph,t代替th,e代替ae或oe,i代替y.應避免採用字母h和k(見“INN藥名中的字母替換”條目)。

(8)對於藥物發現者或第一個研製和銷售者所提出的藥名,或在任一國家已經有法定的藥名,如果符合上述原則,應受到優先考慮。

(9)如有可能,應採用詞幹(見附錄)以表明同類藥物的INN的相互關係。所列詞幹僅應用於相應類別的藥物。不加連字符號的詞幹,可用於藥物名稱的任何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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