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議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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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議是指人大代表向人大提出的對有關國家機關工作的評價、建設性意見或批評。

人大代表建議提案

議案與建議的區別。

內容屬性上的區別。議案所涉及的問題必須是本級人大職權範圍內的重大事項;建議則屬於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

法定單位和人數上的區別。議案須由人大棠委會、各專門委員會、本級的“一府兩院”或是達到法定人數的代表提出;建議則是人大代表個人或聯合提出。

審議答覆形式上的區別。議案須由人大審議,或者交由大會主席團提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並提出意見,再由大會主席團審議是否提交大會表決或列入人大棠委會議程;建議則由人大棠委會的辦事機構交由有關機關和組織研究處理並負責答覆代表。

法律約束上的區別。議案一經人大審議通過,即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承辦機關必須精心組織實施,依法辦理。

限定時限上的區別。議案在大會期間有截止時間,建議則沒有截止時間的限制,會後仍可繼續提出。

比如去人大代表建議:

人大代表在會議期間,一般要提議案或代表建議批評意見。

對於議案,要求比較嚴格,一般地説,形成一個議案要具備三個條件:

1、從提出議案的主體來説,要具備提議案的法定資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聯名人數。縣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0人以上聯名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

2、從議案的內容來説,所提議案的內容必須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

3、從議案提出的時間來看,所提議案必須符合法定時間要求。

以上三個條件,是對議案的最基本要求,工作中習慣稱為“硬件”。此外,對於議案還要有書寫格式上的要求,即每個議案要有案由、案據和方案,不能光列一個題目,提一個要求。

對於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則沒有嚴格規定,只是要求言之有物即可。

22日,昆明市政府召開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交辦工作暨表彰大會。會上,市委棠委、常務副市長黃雲波要求,各級各部門在建議提案辦理中要注重質量、狠抓落實,實行“一把手”工程。

去年,全市各級政府、部門共完成市人大和市政協交由市政府辦理的建議提案共865件。建議辦理情況按照分類標準確定為A類件250件,佔66.85%;提案辦理情況按照分類標準確定為A類件386件,佔78.6%。其中,6件重點建議和10件重點提案得到較好落實,成效明顯。會上,對2015年建議提案辦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進行了表彰獎勵。

今年市“兩會”期間,市政府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議328件,政協提案510件;拾兩會”後,收到省人大代表建議18件,政協提案47件,數量與去年持平。

會上,黃雲波強調,今年的建議和提案內容豐富、質量較高,涉及全省和全市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辦理好、落實好這些建議提案時間緊、任務重。他要求,各級各部門一定要把提案辦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確保每一件建議、提案應有的作用和價值得到更好地發揮,讓代表、委員滿意,使羣眾受益。辦理工作的核心是落實,凡是有條件解決的,要克服困難,集中力量,切實加以解決;對暫時不能解決的,要列入計劃,創造條件,逐步解決;對已列入計劃、承諾條件許可後落實的事項,要跟蹤辦理,並及時向代表委員們通報辦理情況。辦理要突出重點,對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代表委員普遍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影響羣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必須下工夫,花更多的精力辦好、辦實、辦出效果。今年,除重點建議、重點提案以及經目督辦同意的部分建議提案外,其餘盛市的建議提案都必須在6月30日前辦理完畢。

今年市政府還將繼續對建議提案辦理工作進行專項評比,除辦理工作在目標體系中佔有分值外,還要對按時完成任務、辦理數量大、質量高的單位進行綜合考評,給予相應的加分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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