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

來源:文萃谷 8.42K

我受旗人民政府委託,現將旗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以來的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以下簡稱建議)的辦理情況報告如下:

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

一、辦理工作基本情況

(一)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情況

在旗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上,代表們共提出建議119件,旗政府系統承辦的有115件,佔96.64%。其中:農牧林水方面32件;基礎設施方面19件;資金、經費方面20件;社會各項事業方面24件;綜合治理方面1件;行政區域劃界方面7件;體制及管理權限方面9件;培養人才方面3件等八大類。會後,旗政府系統各承辦單位努力工作,積極辦理,所有建議己全部按時辦理答覆完畢,辦復率為100%。從辦理情況看,建議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的有40件,佔承辦總數的34.78%;己列入計劃正在解決和逐步解決的有47件,佔承辦總數的40.87%;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其它客觀條件限制暫不能解決的有28件,佔承辦總數的24.35%。

(二)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情況

在旗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上,代表們共提出建議77件,旗政府系統承辦的有76件,佔98.70%。其中:農牧林水方面15件;社會事業方面30件;資金、經費方面3件;基礎設施方面16件;行政區域劃界方面3件;體制及管理權限方面6件;培養人才方面3件等七大類。所有建議己全部按時辦理答覆完畢,辦復率為100%。從辦理情況看,建議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的有28件,佔承辦總數的36.84%;己列入計劃正在解決和逐步解決的有34件,佔承辦總數的44.74%;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其它客觀條件限制暫不能解決的有14件,佔承辦總數的18.42%。

二、辦理工作主要做法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是旗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重要職責。旗政府高度重視人大代表建議的辦理工作,切實把辦理工作納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對建議辦理工作實行承辦單位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指定專門機構專人辦理的“三級負責制”,建立了規範的建議登記、轉辦、審核、辦復、跟蹤督辦、聯繫回訪等工作機制,並將建議辦理工作納入了全旗政府系統督查工作綜合考評內容。人代會後,對建議辦理工作進行部署,要求政府系統各承辦單位以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執政為民、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及對代表、對人民羣眾負責的態度,認真對待建議辦理工作,確保建議辦理質量。旗政府辦公室認真研究每件建議,按照每個建議反映問題的管理權限,確定了具體的承辦單位。對一些重要的涉及全局性和羣眾切身利益的'建議,旗政府班子成員按分工進行了認真審核並提出了辦理意見。建議轉給各承辦單位後,各單位領導認真研究建議問題,落實責任,保證了辦理工作順利進行。

(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狠抓落實。

十一屆一次、二次人大代表建議數量多、涉及面廣,其中有很多質量好、操作性強的建議,但也有一些建議因代表所處的工作環境侷限或角度不同,存在操作性不夠強、反映問題的處理權限超出我旗職權範圍等問題。對此,旗政府及各承辦單位按照“實事求是、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原則,開展了建議的辦理工作。

一是對應該解決並有條件解決的問題,積極研究和協調解決。例如:

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上玉梅代表提出的《關於將旗蒙醫醫院人員經費由差額轉為全額的建議》。2008年,旗政府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扶持蒙醫中醫事業發展的決定》(內政發〔2006〕101號)文件精神,已將蒙醫醫院由差額撥款單位轉為全額撥款單位,各項財政補貼均全額撥付到位。

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上額爾登畢力格代表提出的《關於解決林草矛盾的建議》。為儘快解決林草矛盾問題,我旗已向自治區有關部門反映。並且從2006年開始,旗林業部門沒有在有矛盾的地區安排封育和造林工程。

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上崔麗等代表提出的《關於巴雁鎮一中沒有公用經費造成教師代課費、宿舍人員工資不能發放問題的建議》。巴雁鎮一中資金缺口問題2008年已經得到解決,代課費等相關費用已按時發放。

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上包豔芝代表提出的《關於增加公共衞生單位的辦公經費及公共衞生的預算外收入返還比例問題的建議》。2007年單位預算標準三級機構公用經費人均500元,是由旗裏統一制定的,考慮旗婦幼保健所、疾控中心等公共衞生單位實際情況,2008年旗裏將預算外收入已全額返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