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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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議意見

近年來,隨着辦理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人大代表建議辦理質量有了較大的提高。但是,目前還有少數部門對辦理代表建議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辦理質量不高,甚至流於形式,挫傷了代表參政履職的積極性。筆者認為,要切實提高代表建議辦理質量,應注重“三點”。

一、深刻認識建議辦理的重要性

代表建議辦理是一項法律性、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強的工作,在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和人大制度建設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首先這是一份響噹噹的使命。建議的辦理,是人民政府自覺接受人大代表依法監督的重要體現,是促進政府依法行政、民主執政、科學執政的一個有效渠道,也是政府及各部門的法定職責。各承辦單位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堅決不辱使命,全力把建議辦理工作做實、做好。其次這是一份沉甸甸的責任。建議的內容,涉及到經濟發展、安全穩定、社會事業、城市建設與管理等多個方面,均屬於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工作範圍。人大代表將這些社會民生熱點、焦點問題專門提出來,既是對承辦單位工作的幫助,更是對承辦單位工作水平的考驗。辦好建議,承辦單位可以説是責無旁貸。再次這是一份金燦燦的榮譽。建議,凝聚着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心血,在某種程度上講是人民羣眾意願的“晴雨表”和“風向標”。作為承辦單位,承載着政府的重託和信任,來履行這項莊嚴的任務,應該感到自豪,要充滿激情地推動建議辦理工作。

二、準確把握建議辦理的關鍵點

建議辦理,是完善工作、促進發展的重要抓手。各承辦單位必須認真研究、積極協調、全力配合、統籌推進,積極探索建議辦理的新舉措,切實做到三個“第一”。一是突出第一責任。各承辦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就是建議辦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親自過問、親自研究、親自協調。要按照“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抓具體、專門人員做業務”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工作責任機制,將所承辦的建議,採取項目推進的方式,把任務全面細化分解,落實到具體的責任人。全面加強工作調度,看進展、查問題、提辦法,切實保證建議的有效落實。二是把握第一時間。建議是代表所急、是人民羣眾所盼,必須快辦、速辦。各承辦單位要專門針對所承辦的建議,制定好解決方案和辦理措施,逐項制定工作方案,拿出詳細的工作措施,列出明確的完成時限。要加快辦理步伐,能30天完成的,決不拖到31天,力爭搶在29天,儘快給代表和羣眾一個滿意的答覆。三是確保第一標準。做到重點問題重點辦,難點問題全力辦,一般問題熱心辦。要確保辦理質量,堅持嚴要求、高標準推進建議辦理工作,認真把各個環節抓實、抓好。要做好經費保障,在辦理建議上舍得投入、加大投入,努力辦成一個個民心工程,讓羣眾真正得到實惠。

三、高度重視建議辦理的高效率

抓好建議辦理,成效要體現在提高“三率”,最大限度地使代表滿意、讓人民羣眾受益。一是抓走訪提高“見面率”。各承辦單位要積極加強與代表的溝通聯繫,多方面徵求代表和羣眾的意見建議,找準、弄清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和方法,及時通報辦理進展情況,做到“辦前拜訪、辦中走訪、辦後回訪”,營造一種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和諧辦理的工作氛圍。二是抓督辦提高“解決率”。政府要會同人大加大督辦工作力度,有針對性地把重點建議要列入跟蹤督辦的範圍,採勸電話催辦、書面督辦、現場查辦、交流促辦”相結合的方式,督促承辦單位按時、保質完成。對不按時效、不依程序、不合規範的要嚴格通報,努力杜絕“重答覆、輕落實”、“光打雷、不下雨”等現象。三是抓答覆提高“滿意率”。向代表答覆建議辦理情況,是辦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要在規定的時限內,認真辦理和規範答覆建議。對代表不滿意的答覆,做到重新研究,重新辦理,重新答覆,使辦理工作更加務實,更富實效。對因為條件限制或政策不允許、暫時不能解決的,要向代表做好充分説明解釋工作,並列入規劃,跟蹤管理,優先解決,力爭使代表對建議答覆以及辦理工作本身都有滿意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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