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項目合作協議

來源:文萃谷 1.26W

甲方:

地產項目合作協議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合作參與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項目

甲、乙雙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技術支持、信息諮詢、開發、管理、服務等項目。

二、合作的範圍及內容

根據甲、乙雙方目前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狀況,雙方商定本次合作為房地產開發建設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範圍及內容是為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提供技術顧問、信息諮詢等服務,包括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項目的推介及招商,為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溝通、信息交流、協調關係、公關、招投標、談判、簽約等商務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員的身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進行相應合法商務活動。

四、甲、乙雙方的工作與責任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務活動所必需的一切商務談判資料,如甲方的組織機構、管理機構、註冊資本、企業章程、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驗資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等一切為合作項目服務的資料證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資開發所必須的資料基礎上,負責籌備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的融通及籌措,並及時告知乙方融資渠道及融資結果,並將融資所需的整套文件資料給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為其尋求及聯絡相應的金融機構或投資機構。

4.1.3、在乙方提供必須的資料的基礎上,負責協助乙方籌備項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資料,併為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融資或尋求開發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負責協助乙方進行融資或合作開發的相關的協議、合同的談判和起草;並協助乙方完成融資或合作的相關法律文件的準備和簽署。

4.1.5、為項目尋找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並將談判內容、結果和合作方式等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費用,土地費用,項目設計、招投標等前期費用,項目廣告推介費,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

4.1.7、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負責提供獲得項目服務事宜的公共關係支持。

4.2.2、負責取得項目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

4.2.3、負責協調使甲方獲得項目服務合同及相應的授權。

4.2.4、負責協調關係並使甲方尋求、聯絡、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

4.2.5、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費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協議約定範圍內所付出的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協議簽定後按每個項目信息為單位,按每個項目總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

5.2、本協議自簽定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開辦費,之後按每月的實際投資額(含形象進度所代表的投資額)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費,前期開辦費在月支付管理費中扣減。

5.3、廣告費用、前期費用等雙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並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證與承諾

6.1、雙方有權簽訂並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並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雙方無論口頭或書面所提供的任何資料、信息、數據、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觀的、真實的、完整的,並且不存在任何虛假、侵權、故意疏忽或虛偽陳述。

6.3、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儘快通知對方,並提示對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或從事商業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一切違背法律和規定的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均自行承擔。

6.5、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的一切承諾及相關的意見、觀點、看法和操作,均應在甲方授權或雙方議定的範圍內進行,否則,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6.6、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積極的給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一年,若合作項目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後終止,若合作項目進展順利,甲方或甲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戰略投資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項目銷售封盤為止。

7.2、在下述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立即終止本協議:

7.2.1、一方停止營業或進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書面同意的、為了正當的有清償能力的重組或合併而進行的自願清算)或解散或關閉;

7.2.2、一方無法支付到期債務,或其全部或部分財產被指定給破產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設立地點的法律規定的任何類似官員或程序),或正進入任何破產程序;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應在儘可能快的時間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通知對方,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雙方應該通過協商暫緩或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7.4、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協議的效力,但保密期限過後則不在此限。

7.5、本協議合作期滿,如需延長合作期,雙方可簽訂書面文件延長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內,為本協議上述項目提供的服務全部結束,則本協議終止。

八、違約責任

8.1、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在另一方指出這種違反後15日內,這種違反仍未得到糾正,違約方應承擔由此給另一方帶來的相應的經濟損失,並承擔法律責任;

8.2、如果任何一方連續三十天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則另一方可以在發出書面通知三十天後終止該協議或其中受到上述影響的任何部分,無法實質履行其責任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於任何一方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戰爭、火災、風暴、政治封鎖、罷工(不包括其自身員工的罷工)或自然災害而導致其無法履行協議義務時,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亦不對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9.2、各方在知曉可能導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後應儘快通知另一方。

十、適用法律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0.2、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10.3、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

10.4、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十一、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11.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11.2、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11.3、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文件均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協議於年月日在中國市正式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地產項目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位於十堰市張灣區**********“*****花園”項目的合作開發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本着互利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內容

合作項目位於十堰市張灣區**********,項目立項名稱“*******花園”,佔地面積*******平方米,經十堰市規劃局批准,預計建設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的別墅,建築密度17.5%,容積率0.36%,綠化率51.3%(其中公共綠地面積********平方米)。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提供項目後續建設所需的土地、開發、報建、建築、管理、營銷等全部資金,預計投資資金為人民幣***********元。在乙方投資款項全部到位的情況下,乙方享有“****花園”項目51%的開發經營權,甲方享有“*****花園”項目49%的開發經營權,並由雙方按照該比例分享項目所獲的利潤。

2、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均以中小企業融資的進行投資,中小企業融資財務費用均按月息1%的標準進入項目成本核算。

3、乙方確認甲方前期已中小企業融資投入本金6800萬元到合作項目上。

4、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可以用甲方的產權、土地進行中小企業融資,但所融到的資金必須用在本合作項目,但不影響項目開發的前提下,必須優先償還按開發經營權比例多出資本金的甲方投資。

5、本合作項目不發生土地權屬的變更,即在房屋銷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權名義上仍然歸甲方所有,但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對項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享有收益權。

6、本合作項目所有的對外合同,報建、竣工驗收等手續的辦理均以甲方名義進行。

三、合作管理機構及職責

1、甲乙雙方共同派員組成“合作開發項目部”,負責建設項目的具體組織和實施。項目部設總經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總經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員由甲乙雙方按1:1的比例委派。

2、項目部下設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部負責人由甲方委派,銷售部負責人由 乙 方委派。財務人員由雙方各委派一名,會計由乙方委派,出納由甲方委派。財務部印鑑與支票應分開管理,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3、工程部負責本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及施工管理、建設項目驗收工作;銷售部負責本項目的日常銷售、廣告宣傳、按揭貸款手續以及房屋產權登記過户等事項。

4、項目部下設的部門對項目部負責,重大問題(重大問題的範圍由雙方另行補充約定)均應由項目部會議表決決定。會議內容應形成紀要,各方代表應在紀要上簽字確認。

5、項目部日常費用(雙方各自委派人員的工資各自承擔)的支出由項目部總經理簽字後生效。

四、工程投資款及其他費用的籌集與撥付

1、本建設項目所需的投資資金及其他與建設項目相關的費用,由乙方直接劃入雙方共同開立的帳户,專款專用。劃入時間以項目部呈報的的用款計劃為準。用款計劃應以甲乙雙方審核批准的工程預算為基礎並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2、若乙方實際投資數額超出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金額,對增加的投資額的承擔按照雙方的過錯程度確認。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或雙方的過錯無法確定的,按照約定的利潤分配比例確定。

五、成本核算和利潤分配

1、本建設項目成本核算應當在項目竣工驗收後60日內完成。項目竣工後,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一家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決算審計。利潤分配應根據該審計報告並按照甲方雙方49:51的比例進行利潤分配。

2、竣工決算前預售房屋的銷售收入,應按照甲方雙方49:51的比例分別記賬,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銷售款項。

六、審批手續的辦理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負責辦理建設項目的審批、驗收等手續,包括工程設計方案的報批、工程招投標、施工許可證、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申領等。

七、履約保證金

乙方應於雙方在本合同簽章之日起十五日內匯入甲方賬户人民幣500萬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履行後,履行保證金可衝抵乙方應承擔的項目投資款。

八、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履約保證金,本協議自動終止。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按照違約所涉及的標的額的20%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能按照雙方簽字確認的用款計劃支付項目投資款,因此造成項目財務成本的增加,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若乙方逾期支付項目投資款超過60日,甲方有權單方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已經投入的資金按照該資金佔整個項目核算成本的比例進行利益分配。

九、特別約定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解決甲方因為******公司提供擔保而承擔的十堰市工行****支行1800萬元的人民幣還貸問題。

十、其他事項

本協議簽訂後15日內,甲乙雙方委派人員應列位並正式成立“合作開發項目部”。在此期間,甲乙雙方應共同派員刻制“合作開發項目部”印章,並在公安部門備案。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地產項目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江蘇z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同南京z房地產投資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雙方戰略聯盟合作達成以下合作意向:

一、合作標的

1.甲方開發的“z華庭”項目待銷售的三、四組團——位於江蘇省z縣,規劃建築面積約為11萬﹐(以下簡稱項目一);

2.甲方開發的“z文苑”項目待銷售部分(未售出部分)——位於江蘇省z縣,規劃建築面積約為13萬﹐(以下簡稱項目二);

3.甲方名下待開發的“z花園”項目——位於江蘇省z縣,佔地約174畝(以下簡稱項目三);

4.甲方名下待開發的“z項目”——位於江蘇省z縣,佔地約450畝(以下簡稱項目四);

5.甲方開發的“z花園”項目商業裙房部分——位於江蘇省z縣,規劃建築面積約為1萬﹐(以下簡稱項目五)。

二、合作方式

1.項目全程營銷代理(不含項目前期策劃),合作項目如下:

1)項目一

2)項目二

2.項目全程營銷代理(含項目前期策劃),合作項目如下:

1)項目三

2)項目四

3.項目全程策劃推廣及招商配合,合作項目如下:

1)項目五

三、合作期限

自各項目合作補充協議簽定之日起到該項目銷售率達到95%

四、主要服務內容概述

1.項目前期策劃

1)項目開發定位及開發建議

2)項目規劃設計任務書

3)項目規劃方案調整及市場化建議

4)項目核心形象設計及開發戰略

5)項目產品外延提示及優化建議

2.項目全程營銷代理

1)項目全程策劃

a、項目整體市場定位

b、項目整體營銷概念定位

c、項目整體營銷戰略

d、公關活動的策劃組織

e、階段性市場分析及連續性調研(含競爭對手分析)

f、目標消費者分析

2)項目整體銷售服務

a、項目整體銷售總策略擬訂

b、項目整體銷售戰略及戰術擬訂

c、項目階段銷售策略的制定與執行(推盤策略、價格策略、週期策略)

d、項目整體銷售體系建立

e、銷售專業隊伍的組織與管理

f、提供3名銷售管理人員、6名銷售接待人員參與項目整體的銷售服務

3)項目整體形象推廣

a、項目整體品牌形象定位

b、廣告創意設計及廣告包裝體系建立

c、廣告戰略組團計劃擬訂及執行

d、媒介計劃擬訂與執行

3.項目全程策劃推廣及招商配合

a、項目整體營銷概念定位

b、項目整體營銷戰略

c、公關活動的策劃組織

d、階段性市場分析及連續性調研(含競爭對手分析)

e、目標消費者分析

f、項目整體品牌形象定位

g、廣告創意設計及廣告包裝體系建立

h、廣告戰略組團計劃擬訂及執行

i、媒介計劃擬訂與執行

j、提供人員參與招商工作的執行配合

五、主要商務條件

1.項目策劃推廣服務費

按總銷金額的0.5%提取

2.項目全程銷售代理

1)銷售底均價

甲乙雙方可在項目正式開盤前1月最終商議確定

2)代理佣金

a、項目階段實際成交均價低於銷售均底價時,按總銷售金額的2%提取;

b、項目階段實際成交均價高於銷售均底價(小於50元/﹐),按總銷售金額的2.1%提取,前期不足的予以補足;

c、項目階段實際成交均價高於銷售均底價50元/﹐時(小於100元/﹐),按總銷售金額的2.2%提取,前期不足的予以補足;

d、項目階段實際成交均價高於銷售均底價100元/﹐時(小於200元/﹐),按總銷售金額的2.3%提取,前期不足的予以補足;

e、項目階段實際成交均價高於銷售均底價200元/﹐以上時,按總銷售金額的2.4%提取,前期不足的予以補足。

3)營銷推廣費

佔總銷金額的0.5%(由甲方承擔)

4)代理佣金結算

a、全程營銷代理(不含項目前期策劃)的項目

a)制定階段銷售指標,雙方按月度結算(每月5日為結算日);

b)階段內完成相應指標的#url#,雙方按實際總銷售金額的100%予以結算;

c)階段內未完成相應指標的,雙方按實際總銷售金額的80%予以結算,待指標達到時補足剩餘的20%佣金。

b、全程營銷代理(含項目前期策劃)的項目

a)該項目前期策劃工作正式執行之日起5日內,

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20萬元作為項目前期啟動費;該費用在後期的銷售代理佣金內予以抵扣;

b)該項目進入正式銷售期後,雙方按5—2及5—4—1)的相應條款予以執行。

六、主要服務人員崗位設定

1.主要負責人員

1)項目策劃總負責:方瑋

2)項目銷售總負責:陳亮

3)項目協調總負責:湯錦莉

2.派駐團隊基本構架

1)常駐人員

A、銷售經理:2人

B、策劃執行:1人

C、平面設計:1人(06年春節後到位)

2)機動人員

A、市場研究人員:2人

B、前期策劃人員:1人

3.全程營銷代理項目銷售案場人員的基本組成

1)銷售經理:1人

2)銷售副理:1人

3)行政助理:1人

4)銷售人員:5~6人(根據項目情況調整)

七、其他合作條件

1.甲方負責項目預(出)售合同登記,配合客户辦理銀行抵押按揭貸款及兩證辦理的相關手續。

2.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乙方不得在江蘇省z縣內承接任何地產項目。

3.甲乙雙方在合作終止後1年內,不得聘請另一方的任何工作人員,否則需向對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提前單方面終止合作合同的,應當賠償雙方合作期間及提前解約對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重要內容保守祕密,非經他方同意或應司法行政機關要求,不得泄露給無關的'他人。

6.本協議未明確之事項,雙方應友好協商,並將協商結果以書面形式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定後方可有效,且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效力,本協議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的約定為準。

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8.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甲方、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於二OO五年月日在簽署本協議,以茲證明。

甲方:江蘇z置業有限公司乙方:南京z房地產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

地產項目合作協議 [篇4]

甲方:廣州鵬起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針對位於 省 市 區(縣) 街(路)的 (填開發商或投資商名稱)的 (填項目名稱)項目的 (填業務名稱,如策劃)的合作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邀請甲方為該房地產項目的營銷策劃合作者,並聘請甲方執行董事餘源鵬先生為該房地產項目營銷策劃的總顧問。

2、甲方的責任只是負責向該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商或投資商證明甲方與乙方的合作關係,及證明甲方執行董事餘源鵬先生作為乙方在該項目的營銷策劃總顧問。

3、乙方保證在與該項目開發商或投資商簽訂策劃、顧問、代理銷售等相類似的合同或協議書之後的六天內,必須以電子郵件的形式告知甲方,並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品牌輸出費用人民幣3000元;乙方保證在與該項目開發商或投資商簽訂策劃、顧問、代理銷售等相類似的合同或協議書之後的90天內,必須委託甲方從事一萬元以上有關該項目除市場調查研究外的其他策劃業務,不夠一萬元的按一萬元支付,並且乙方必須在該策劃之前一次性將策劃費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4、乙方與該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商或投資商簽訂的協議書的內容和事項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乙方的任何責任、義務和債務。

5、乙方應該按第3條約定支付給甲方品牌輸出費和策劃費。如乙方隱瞞與該項目的開發商或投資商簽訂策劃、顧問、代理銷售等相類似的合同或協議書的,則每隱瞞一天乙方需賠償給甲方違約金人民幣2000元;如乙方逾期不付款的,則每逾期1天乙方需按應付而未付款項的5%賠償給甲方違約金。

6、甲乙雙方需按本協議書嚴格執行,並保持良好的溝通和誠信的合作態度。雙方如有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該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該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個人為乙方簽名):

甲方法人代表簽名: 乙方法人代表簽名(個人為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郵編: 郵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地產項目合作協議 [篇5]

甲方: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地:

乙方:xx-x

住所地:

丙方:xx-x

住所地:

甲、乙、丙雙三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位於xx市xx街道xx村xx路xx東南角地塊,xx規字(200x)xx號項目規劃要求範圍,招標文件(200x)xx號(xx市建設大樓西面)的項目合作開發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本着互利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協議,以資三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內容

合作項目位於xx市xx街道xx村xx東南角地塊,xx規字(200x)xx號項目規劃要求範圍,招標文件(200x)xx號(xx市建設大樓西面),佔地面積55.43畝,經xx市規劃局批准,預計建設建築面積為86000平方米的商業、住宅,建築密度 %,容積率2.33,綠化率 %。其中40000平方米(包括地下部分 平方米)由xx村返還出讓金的70%後,建成並裝修達到xx的要求無償返給xx村,並負責辦妥相應的產權手續。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籌集項目建設所需的土地出讓金、開發、報建、建築、管理、營銷等全部資金,預計投資資金為人民幣xx億元。在乙方投資款項全部到位的情況下,乙方負責該項目的開發經營權。丙方負責該項目的前期策劃和運作。 項目所獲的利潤按投資比例分配:甲方佔25%,乙方50%,丙方25%。

2、甲乙丙三方確認,三方均以中小企業融資進行投資,中小企業融資財務費用均按月息15%的標準進入項目成本核算。

3、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甲方按總投入的25%,乙方按總投資的50%,丙方按總投資的25%出資。由乙方統一籌集,並以三方的名義投入該項目。

4、甲乙丙三方確認,乙方可以用甲方的產權、土地進行中小企業融資,但所融到的資金必須用在本合作項目,但不影響項目開發的前提下,必須優先償還按投資比例多出資本金的乙方本金。

5、本合作項目不發生土地權屬的變更,即在房屋銷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權名義上仍然歸甲方所有,但乙方和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對項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享有收益權。

6、本合作項目所有的對外合同,報建、竣工驗收等手續的辦理均以甲方名義進行。

三、合作管理機構及職責

1本協議簽訂後,由丙方負責前期的項目落實工作,由甲方賦予丙方在辦理該項目前期工作中的權利,並由甲方出具相關的委託書,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公章等。

2、甲乙丙三方共同派員組成“合作開發項目部”,負責建設項目的具體組織和實施。項目部設總經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總經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員由乙方根據需要委派。

3、項目部下設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部負責人由乙方委派,銷售部負責人由乙 方委派。財務人員由三方各委派一名,會計由乙方委派,出納由甲方丙方委派。財務部印鑑與支票應分開管理,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4、工程部負責本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及施工管理、建設項目驗收工作;銷售部負責本項目的日常銷售、廣告宣傳、按揭貸款手續以及房屋產權登記過户等事項。

5、項目部下設的部門對項目部負責,重大問題(重大問題的範圍由三方另行補充約定)均應由項目部會議表決決定。會議內容應形成紀要,各方代表應在紀要上簽字確認。

6、項目部日常費用的支出由項目部總經理簽字後生效。

四、工程投資款及其他費用的籌集與撥付

1、本建設項目所需的投資資金及其他與建設項目相關的費用,由乙方直接劃入三方共同開立的帳户,專款專用。劃入時間以項目部呈報的的用款計劃為準。

2、若因城市規劃調整等而使乙方實際籌集投資數額超出本協議第二條第一款約定的金額,對增加投資額的應由各方實際出資額來確定增加利潤的分配比例。若一方放棄出資的,享有由於增加投資而產生的收益的12.5%。

五、成本核算和利潤分配

1、本建設項目成本核算應當在項目竣工驗收後60日內完成。項目竣工後,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一家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決算審計。利潤分配應根據該審計報告並按照甲方丙三方25:50:25的比例進行利潤分配。若因城市規劃調整而新產生的利潤,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辦法分配。

2、竣工決算前預售房屋的銷售收入,應按照甲乙丙三方25:50:25的比例分別記賬,未經三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銷售款項。原則上優先償還投資本金。

六、審批手續的辦理

本協議簽訂後,待丙方前期協調妥善後,移交給乙方。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予以重新授權和委託。由乙方負責辦理建設項目的審批、驗收等手續,包括工程設計方案的報批、工程招投標、施工許可證、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申領等。

七、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後,該項目獲得xx市相關部門批准可以實施時,由於乙方資金未到位而造成的後果,乙方願意承擔賠償給甲方人民幣xx萬元;而由於甲方未經乙方和丙方的一致同意而另找其他第三方合作開發的,甲方願意賠償給乙方和丙方人民幣xx萬元。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即刻出具給丙方授權委託書,並提供公司的公章和營業執照副本,便於丙方順利開展前期的相關工作。丙方辦妥前期約定工作後,移交給乙方,再由甲方按約授權或委託給乙方辦理本項目開發的相關事宜。

2、甲方公司在本協議生效前或與本項目無關的業務往來所發生的債權、債務不涉及乙方、丙方,概由甲方自行負責,由此而造成乙方、丙方利益損害的在該項目產生的甲方收益中償還。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一致同意,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壹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