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級重要的化學知識點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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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級學生剛剛開始接觸化學,時間緊,任務重,又是取得會考成績的重要科目之一,所以在學習化學時,不需要十分專注。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九年級化學知識歸納,希望對大家有用!

九年級重要的化學知識點總結

  九年級化學必備知識

一、藥品的取用原則

1、使用藥品要做到“三不”:不能用手直接接觸藥品,不能把鼻孔湊到容器口去聞藥品的氣味,不得嘗任何藥品的味道。

2、取用藥品注意節約:取用藥品應嚴格按實驗室規定的用量,如果沒有説明用量,一般取最少量,即液體取1-2mL,固體只要蓋滿試管底部。

3、用剩的藥品要做到“三不”:即不能放回原瓶,不要隨意丟棄,不能拿出實驗室,要放到指定的容器裏。

4、實驗時若眼睛裏濺進了藥液,要立即用水沖洗。二、固體藥品的取用

1、塊狀或密度較大的固體顆粒一般用鑷子夾取,

2、粉末狀或小顆粒狀的藥品用鑰匙(或紙槽)。

3、使用過的鑷子或鑰匙應立即用乾淨的紙擦乾淨。

二、液體藥品(存放在細口瓶)的取用

1、少量液體藥品的取用---用膠頭滴管

吸有藥液的滴管應懸空垂直在儀器的正上方,將藥液滴入接受藥液的儀器中,不要讓吸有藥液的滴管接觸儀器壁;不要將滴管平放在實驗台或其他地方,以免沾污滴管;不能用未清洗的滴管再吸別的試劑(滴瓶上的滴管不能交叉使用,也不需沖洗)

2、從細口瓶裏取用試液時,應把瓶塞拿下,倒放在桌上;傾倒液體時,應使標籤向着手心,瓶口緊靠試管口或儀器口,防止殘留在瓶口的藥液流下來腐蝕標籤。

3、量筒的使用

A、取用一定體積的液體藥品可用量筒量取。

讀數時量筒必須放平穩,視線與量筒內液體凹液麪的最低處保持水平。俯視讀數偏高,仰視讀數偏底。

B、量取液體體積操作:先向量筒裏傾倒液體至接近所需刻度後用滴管滴加到刻度線。

注意:量筒是一種量器,只能用來量取液體,不能長期存放藥品,也不能作為反應的容器。不能用來量過冷或過熱的液體,不宜加熱。

C、讀數時,若仰視,讀數比實際體積低;若俯視,讀數比實際體積高。

三、酒精燈的使用

1、酒精燈火焰:分三層為外焰、內焰、焰心。

外焰温度最高,內焰温度最低,因此加熱時應把加熱物質放在外焰部分。

2、酒精燈使用注意事項:A、酒精燈內的酒精不超過容積的2/3;B、用完酒精燈後必須用燈帽蓋滅,不可用嘴去吹滅;C、絕對禁止向燃着的酒精燈內添加酒精;D、絕對禁止用燃着的酒精燈引燃另一盞酒精燈,以免引起火災。E、不用酒精燈時,要蓋上燈帽,以防止酒精揮發。

3、可以直接加熱的儀器有:試管、蒸發皿、燃燒匙、坩堝等;可以加熱的儀器,但必須墊上石棉網的是燒杯、燒瓶;不能加熱的儀器有:量筒、玻璃棒、集氣瓶。

4、給藥品加熱時要把儀器擦乾,先進行預熱,然後固定在藥品的下方加熱;加熱固體藥品,藥品要鋪平,要把試管口稍向下傾斜,以防止水倒流入試管而使試管破裂;加熱液體藥品時,液體體積不能超過試管容積的1/3,要把試管向上傾斜45°角,並不能將試管口對着自己或別人四、洗滌儀器:

1、用試管刷刷洗,刷洗時須轉動或上下移動試管刷,但用力不能過猛,以防止試管損壞。

2、儀器洗乾淨的標誌是:玻璃儀器內壁附着的水既不聚成水滴,也不成股流下。

  國中化學知識重點

1、物理變化:沒有生成新物質的變化。如石蠟的`熔化、水的蒸發

2、化學變化:生成新物質的變化。如物質的燃燒、鋼鐵的生鏽

化學變化的本質特徵:生成一、基本概念

新的物質。化學變化一定伴隨着物理變化,物理變化不伴隨化學變化。

3、物理性質:不需要化學變化就表現出來的性質。如顏色、狀態、氣味、密度、溶解性、揮發性、硬度、熔點、沸點、導電性、導熱性、延展性等。

4、化學性質:物質在化學變化中表現出來的性質(可燃性、助燃性、氧化性、還原性、穩定性)。如鐵易生鏽、氧氣可以支持燃燒等。

5、純淨物:只由一種物質組成的。如N2 O2 CO2 P2O5等。

6、混合物:由兩種或多種物質混合而成的。如空氣、蔗糖水等(裏面的成分各自保持原來的性質)

7、單質:由同種元素組成的純淨物。如N2 O2 S P等。

8、化合物:由不同種元素組成的純潔物。如CO2 KClO3 SO2 等。

9、氧化物:由兩種元素組成的純淨物中,其中一種元素的氧元素的化合物。如CO2 SO2等。

10、化合反應: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物質生成另一種物質的反應。A+B ==AB

11、分解反應:由一中反應物生成兩種或兩種以上其他物質的反應。AB ===A +B

12、氧化反應:物質與氧的反應。(緩慢氧化也是氧化反應)

13、催化劑:在化學反應裏能改變其他物質的化學反應速率,而本身的質量和化學性質在反應前後都沒有發生變化的物質。(又叫觸媒)[應講某種物質是某個反應的催化劑,如不能講二氧化錳是催化劑,而應講二氧化錳是氯酸鉀分解反應的催化劑]

14、催化作用:催化劑在反應中所起的作用。

  國中化學基礎知識

物質的加熱

1. 使用酒精燈時的注意事項(括號內為操作的目的)

a. 絕對禁止向燃着的酒精燈裏添加酒精【防止失火】;

b. 絕對禁止用酒精燈引燃另一隻酒精燈,應該用火柴點燃【防止失火】;

c. 用完酒精燈後,必須用燈帽蓋滅,不可用嘴去吹【以免引起燈內酒精燃燒,發生危險】;

d. 如果灑出的酒精在桌上燃燒起來,應立刻用濕抹布撲蓋。

e. 酒精燈內酒精含量不能少於酒精燈容量的1/4,也不能多於酒精燈容量的2/3。

2. 用於加熱的儀器

液體:試管、蒸發皿、錐形瓶、燒杯、燒瓶(使用後三者加熱時需要石棉網)。

固體:試管、蒸發皿、燃燒匙。

3. 給試管加熱的注意事項(括號內為操作的目的)

a. 試管外壁不能有水【防止試管炸裂】;

b. 加熱時要有試管夾。夾持試管時,應將試管夾從試管底部往上套,夾持部位在距試管口近1/3處,握住試管夾的長柄,不要把拇指按在短柄上;

c. 如果加熱固體,試管口應略向下傾斜【防止冷凝水迴流到熱的試管底部使試管炸裂】;如果加熱液體,試管口要向上傾斜,與桌面成45°角(增大受熱面積,有利於液體迴流)。

d. 如果加熱液體,液體體積不能超過試管容積的1/3【防止液體沸騰時濺出傷人】;

e. 加熱時先預熱,使試管在火焰上移動,待試管均勻受熱後,再將火焰固定在盛放藥品的部位加熱【防止試管炸裂】。

f. 試管底部不能和酒精燈的燈芯接觸【防止試管炸裂】;

g. 燒得很熱的試管不能用冷水立即沖洗【防止試管炸裂】;

h. 加熱時試管不要對着有人的方向【防止液體沸騰時濺出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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