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核心競爭力的評價方法

來源:文萃谷 2.46W

企業競爭力評價方法分為單項指標評價法和綜合指標體系評價法。單項指標評價法是就單項指標對比而採用的方法,它直接用某企業單項指標的報告期數值與基準期數值對比,或用兩個不同企業的同一指標同期實際數值對比得出相應的結論。綜合指標體系評價法是先採用多指標綜合評價法對多項指標進行綜合,形成一個綜合指標,然後根據綜合指標數值得出相應的結論。企業競爭力評價的方法有很多種。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企業競爭力評價的方法至少在20種以上,比較有代表性的為以下幾種:

企業核心競爭力的評價方法

  1因素分析法

這種方法對企業競爭力的評價採取“由表及裏”的因素分析方式,即從最表面、最容易感知的屬性入手,逐步深入到更為內在的屬性和因素。一般來説,越是內在的因素對企業競爭力的影響越深刻、越長久,但其產生作用的邏輯因果關係可能非常複雜;而越是表面的因素對企業競爭力的影響越直接、越短暫,但其產生作用的邏輯因果關係也較簡單。最表面、最容易感知的屬性或因素可以表現為企業競爭力的顯示性指標,這類指標可以選擇能夠直接反映企業市場地位的數值,例如,產品或服務的市場佔有率及其增長率、企業的盈利率、企業規模等。這類指標直接表明企業競爭的結果,可以視為企業競爭力目前的狀況,因此,可以最直觀地反映當前企業競爭力的強弱。但是,這類指標並不能説明企業競爭力的原因,所以,它們實際上並沒有揭示出決定企業競爭力的因素。而要揭示和評價決定企業競爭力的因素,就必須進一步評價影響競爭力顯示性指標的決定性屬性或因素,而在這些屬性和因素的背後又有更深刻更內在的因素,而且,在這些因素髮揮作用的過程中,企業所處的關係環境義會在不同程度上產生直接或問接的影響。這樣,對企業競爭力進行評價的指標體系就會是一組非常複雜的統計數值,而且,有些決定和影響競爭力的'因素可能是難以計量的。因素分析法的基本要求就是儘可能地將決定和影響企業競爭力的各種內在因素分解和揭示出來。

  2對比差距法

對企業競爭力的評價可以採取企業與企業直接比較的方式:假定同類企業中最優秀的一家或幾家企業的一系列顯性特徵對企業間競爭力具有明顯的影響,因而,可以通過本企業和最優秀企業的一系列顯示性指標的比較來評估本企業在競爭力上存在的差距。這種研究方法主要涉及以下幾個環節:①選取對比指標;②比較本企業與最優秀企業各指標的差距;③進行綜合彙總,評價本企業與最優秀企業之間的總體差距。這種方法同前一種方法的共同之處是都要進行詳細的因素分析和統計數值的計算,不同之處是後一種方法是一對一的比較,可以進行多指標的直接比較,而不必進行數值的加總比較,因此可以避免確定各因素的權重過程中的主觀因素。

  3內涵解析法

內涵解析法的特點是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重點研究影響企業競爭力的內在決定性因素,對於一些難以直接量化的因素可以採取專家意見或者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分析判斷。與前兩種方法主要分析競爭力的外延性指標不同,這種方法重點分析競爭力的內涵性因素。這種方法要達到的目的是揭示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並對其進行評價。這種研究方法主要涉及以下幾個環節:①確定決定和影響企業競爭力的主要因素,並分析其因果關係;②通過統計分析、專家意見、問卷調查等方式,分析企業競爭力的實際情況;③深入進行企業核心能力的剖析,發現企業核心理念及其滲透性(即是否貫徹到企業運行的各個部分和環節),以判斷企業競爭力的強弱。這種研究方法的優點是可以深入到對企業核心能力的分析,具有深刻性,缺點是難以全面計量化,可能含有較大程度的主觀性。而且,有些因素在性質上是難以進行企業間直接比較的。

  4綜合指數評價法

綜合指數評價法是一種綜合指標體系評價法。其評價的方法是:第一步確定評價項目的權數。由於本指標體系為多層次的,所以既要求一級系統的權數之和為1,又要求各子系統內部各項目之和為l,確定權數的方法目前多采用專家諮詢主觀定權的方法。第二步計算各子系統的綜合平均指標,用事先確定好的項目權數對它們進行加權平均,得出子系統綜合評價的平均指數。第三步對各子系統的平均指數進行加權平均,求出綜合平均指數。包括反映企業生產要素投入的統計指標W、反映企業產出水平的統計指標O、反映企業財務效益(經濟效益)狀況F、企業資產運營狀況A、企業債務水平和償債能力D、反映企業發展潛力的統計指標P、反映企業國際競爭力指標I、企業服務能力S等8個子要素。在此基礎上,可以建立反映企業競爭力的數學模型。評價的標準在於:如果綜合平均指數接近於1,則説明甲乙兩企業的整體無明顯差別:如果綜合平均指數大於l則説明甲企業優於乙企業;如果綜合平均指數小於l則説明甲企業劣於乙企業。綜合平均指數與1的離差越大,説明不同企業的差異越明顯,故各企業能依據綜合平均指數的大小,進行企業間的比較,確定本企業在同行業中的地位,制定自己的發展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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