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股票基礎知識彙總內容

來源:文萃谷 2.61W

股票代表的是股東權利,它的發行是以股份的存在為條件的,股票只是把已經存在的股東權利表現為證券的形式,它的作用不是創造股東的權利,而是證明股東的權利。為了幫助考生們更順利地通過考試,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搜索整理的2017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股票基礎知識彙總內容,歡迎參考學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7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股票基礎知識彙總內容

  股票

1、 股票的形式: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2、 股票應載明的事項主要有:公司名稱、公司成立日期、股票種類、票面金額、代表的股份數、股票的編號。(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3、 股票的性質:股票是有價證券、股票是要式證券、股票是證權證券、股票是資本證券、股票是綜合權利證券。

4、 有價證券是財產價值和財產權利的統一表現形式。

5、 股票具有有價證券方面的特徵:

(1) 雖然股票本身沒有價值,但股票是一種代表財產權的有價證券,它包含着股東可以依其持有的股票要求股份公司按規定分配股息和紅利的請求權;

(2) 股票與它代表的財產權不可分離的關係,二者合為一體。

6、 股票的轉讓就是股東權的轉讓。

7、 股票是要式證券:股票應具備《公司法》規定的有關內容,如果缺少規定的要件,股票就無法律效力。

8、 證券可以分為:設權證券、證權證券。

9、 設權證券:指證券所代表的權利本來不存在,而是隨着證券的製作而產生的,即權利的發生是以證券的製作和存在為條件的。

10、 證權證券:指證券是權利的一種物化的外在形式,它是權利的載體,權利是已經存在的。

11、 為什麼説股票是證權證券:股票代表的是股東權利,它的發行是以股份的存在為條件的,股票只是把已經存在的股東權利表現為證券的形式,它的作用不是創造股東的權利,而是證明股東的權利。

12、 股票是投入股份公司資本份額的證券化,屬於資本證券。

13、 股票又不是一種“現實的資本”,股份公司通過發行股票籌措的資金,是公司用於營運的真實資本。股票獨立於真是資本之外,在股票市場上進行着獨立的價值運動,是一種“虛擬資本”。

14、 股票既不屬於物權證券,也不屬於債券證券,而是一種綜合權利證券。

15、 物權證券:指證券持有者對公司的財產有直接支配處理權的政權。

16、 債權證券:指證券持有者為公司債權人的證券。

17、 股票持有者作為股份公司的股東,享有獨立的股東權利,換言之,當公司股東將出資交給公司後,股東對其出資財產的所有權就轉化為股東權(股權)

18、 為什麼説股票既不是債權證券,也不是物權證券?股東權是一種綜合權利,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等權利。股東雖然是公司財產的所有人,享有種種權利,但對於公司的財產不能直接支配處理,而對財產的直接支配處理是物權證券的特徵,所以股票不是物權證券。另外,一旦投資者購買了公司股票,即成為公司部分財產的所有人,但該所有人在性質上是公司內部的構成分子,而不是與公司對立的債權人,所以股票也不是債權證券。

19、 股票的特徵:收益性、風險性、流動性、永久性、參與性。

20、 股票的收益來源:股份公司(股息、紅利))、股票流通(資本利得)。

21、 資本利得:當股票的市場價格高於買入價格時,賣出股票就可以賺取差價收益,這種差價叫資本利得。

22、 股票風險的內涵:股票投資收益的不確定性,或者説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之間的偏離程度。

23、 流動性:流動性指股票可以通過依法轉讓而變現的特性。(本金保持相對穩定、變現的交易成本極小)

24、 股票的持有人不能從公司退股,但股票轉讓為其提供了流動性。

25、 通常,判斷股票流動性強弱主要分析3個方面:市場深度、報價緊密度、價格彈性或恢復能力。

26、 市場深度:以每個價位上報單的數量來衡量,如果買賣盤在每個價位上均有較大報單,則投資者無論買進或是賣出股票都會較容易成交,不回對市場價格形成較大沖擊。

27、 報價緊密度:指買賣盤各價位之間的價差。若價差較小,則新的買賣發生時對市場價格的衝擊也會比較小,股票流動性就比較強。(在做市商的情況下,做市商雙邊報價的買賣價差通常是衡量股票流動性的最重要指標。)

28、 價格彈性或恢復能力:交易價格受較大額交易衝擊而變化後,迅速回復原先水平的能力。價格回覆能力越強,股票流動性越高。

29、 不同的股票具有不同的流動性。

30、 永久性:永久性是指股票所載有權利的有效性是始終不變的,因為它是一種無期限的法律憑證。

31、 股票的有效期與股份公司的存續期間相聯繫,兩者是並存的關係。

32、 股票代表着股東的永久性投資,當然股票持有者可以出售股票而轉讓其股東身份,而對於股份公司來説,由於股東不能要求退股,所以通過發行股票募集到的資金,在公司存續期間是一筆穩定的自有資本。

33、 參與性:股票持有人有權參與公司重大決策的特性。

34、 股票的類型:普通股票和優先股票、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有面額股票和無面額股票。

35、 股票按股東享有的權利不同分為:普通股票和優先股票。

36、 普通股股東在公司盈利和剩餘財產“分配順序”上列在債權人和優先股票股東之後。

37、 優先股票的股息率是固定的。

38、 股票按是否記載股東姓名分為: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

39、 記名股票: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東名冊上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

40、 一般來説,如果股票是歸某人單獨所有,則應記載持有人的姓名;

41、 如果股票是歸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法人所有,則應記載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法人的名稱;

42、 如果股票持有者因故改換姓名或者名稱,就應到公司辦理變更姓名或者名稱的手續。

43、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44、 股份有限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45、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各股東所持股份數、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46、 記名股票有如下特點:

(1) 股東權利歸屬於記名股東;

(2) 可以一次或分次繳納出資;

(3) 轉讓相對複雜或受限制;

(4) 便於掛失、相對安全。

47、 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之一是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48、 我國《公司法》規定: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

49、 我國《公司法》規定: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35%。

50、 記名股票的轉讓方式:我國《公司法》規定,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51、 我國《公司法》規定: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後,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補發股票。

52、 無記名股票: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東名冊上均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

53、 無記名股票也稱不記名股票,與記名股票的差別不是在股東權利等方面,而是在股票的記載方式上。

54、 無記名股票的特點:

(1) 股東權利歸屬股票的持有人;

(2) 認購股票時要求一次繳納出資;

(3) 轉讓相對簡便;

(4) 安全性較差。

55、 無記名股票發行時一般留有“存根聯”,它在形式上分為兩部分:

(1) 一部分是股票的主體,記載了有關公司的事項,如公司名稱、股票所代表的股數等;

(2) 另一部分是股息票,用於進行股息結算和行使增資權利。

56、 我國《公司法》規定,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發行日期。

57、 確認無記名股票的股東資格不以特定的姓名記載為依據,所以為了防止假冒、舞弊等行為,無記名股票的印製特別精細,其印刷技術、顏色、紙張、水印、號碼等均須符合嚴格的標準。

58、 為保護無記名股票股東的合法權益,我國《公司法》規定,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於股東大會召開前30日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審議事項。

59、 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應當於會議召開5日前至股東大會閉幕時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60、 無記名股票一次繳納出資的必要:無記名股票上不記載股東姓名,若允許股東繳納部分出資即發給股票,以後實際上無法催繳未繳納的出資,所以認購者必須繳足出資後才能領取股票。

61、 我國《公司法》規定:無記名股票的原持有者只要向受讓人交付股票便發生轉讓的法律效力,受讓人取得股東資格不需要辦理過户手續。

62、 因無記載股東姓名的法律依據,無記名股票一旦遺失,原股票持有者便喪失股東權利,且無法掛失。

63、 按是否在股票票面上標明金額,股票可以分為有面額股票和無面額股票。

64、 有面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記載一定金額的股票。這一記載的金額也稱為票面金額、票面價值、股票面值。

65、 股票票面金額=資本總額/股份數;(但實際上,很多國家是通過法規予以直接規定,而且一般是限定了這類股票的最低票面金額。

66、 同次發行的有面額股票的每股票面金額是相等的,票面金額一般以國家主幣為單位。(大多數國家的股票都是有面額股票)

67、 有面額股票的特點:(1)可以明確表示每一股所代表的.股權比例;(2)為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提供依據。

68、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即發行價大於等於票面金額。

69、 無面額股票:股票票面上不記載股票面額,只註明它在公司總股本中所佔比例的股票。(也稱比例股票、份額股票)

70、 無面額股票淡化了票面價值的概念,但仍然有內在價值,它與有面額股票的差別僅在表現形式上。

71、 20世紀早期,美國紐約州最先通過法律,允許發行無面額股票,以後美國其他州和其他一些國家也相繼仿效。

72、 但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包括中國)的公司法規定不允許發行無面額股票。

73、 無面額股票的特點:(1)發行或轉讓價格較靈活;(2)便於股票分割。

74、 股利政策:股份公司對公司經營獲得的盈餘公積和應付利潤採取現金分紅或派息、發放紅股等方式回饋股東的制度與政策。

75、 盈餘公積:指公司按照規定從淨利潤中提取的各種積累資金。盈餘公積是根據其用途不同分為公益金和一般盈餘公積兩類。公益金專門用於公司職工福利設施的支出。按現行規定,上市公司按照税後利潤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76、 一般盈餘公積分為兩種:一是法定盈餘公積。上市公司的法定盈餘公積按照税後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累計額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二是任意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東大會的決議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的區別就在於其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前者以國家的法律或行政規章為依據提取;後者則由公司自行決定提取。

77、 紅股:是上市公司中期或年度盈利分派送予股東的股份。投資者可將紅股視為股息的一部分是投資收入的一部分。

78、 股利政策體現了公司的發展戰略和經營思路,穩定可預測的股利政策有利於股東利益最大化,是股份公司“穩健經營”的重要指標。

79、 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80、 從理論上講,不管公司盈利前景如何看好,如果一家上市公司永遠不分紅,則它的股票將毫無價值。

81、 股利分為:現金股利、股票股利。

82、 股東獲得公司的現金股利時,股東應付利息税。(我國對個人投資者獲取上市公司現金分紅適用的利息税率為20%,目前減半徵收,即10%;機構投資者由於本身需要繳納所得税,為避免雙重税負,在獲取現金分紅時不需要繳税。)

83、 現金股利的發放致使公司的資產和股東權益減少同等數額,導致企業現金流出,是真正的股利。

84、 股票股利也稱“送股”,指股份公司對原有股東採取無償派發股票的行為,把原來屬於股東所有的盈餘公積轉化為股東所有的投入資本,實質上是留存利潤的凝固化、資本化,股東在公司裏佔有的權益份額和價值均無變化。(獲取股票股利暫免納税)

85、 股利政策的4個重要日期:股利宣佈日、股權登記日、除息除權日、派發日。

86、 股利宣佈日:即公司董事會將分紅派息的消息公佈於眾的時間。

87、 股權登記日:即統計和確認參加本期股利分配的股東的日期,在此日期持有公司股票的股東方能享受股利發放。

88、 除息除權日:通常為股權登記日之後的1個工作日,本日之後(含本日)買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本期股利。

89、 派發日:即股利正式發放給股東的日期。根據證券存管和資金劃轉的效率不同,通常會在幾個工作日之內到達股東賬户。

90、 股票分割:又稱拆股、拆細,是將1股股票均等的拆成若干股。

91、 股票合併:又稱並股,是將若干股票合併為1股。

92、 增發:公司因業務發展需要增加資本額而發行新股。(可以向公眾,也可以向少數特定機構和個人。增發之後,公司註冊資本相應增加。)

93、 增資(或增發)可能對股價的影響:

(1) 增資之後,若在會計期內在增量資本未能產生相應效益,將導致每股收益下降,則稱為稀釋效應,會促進股價下跌;

(2) 從另一個角度,若增發價格高於增發前每股淨資產,則增發後可能導致公司每股淨資產增厚,有利於股價上漲;

(3) 再有,增發總體上增加了發行在外的股票總量,短期內增加了股票供給,若無相應需求增長,股價可能下跌。

94、 配股:面向原有股東,按持股數量的一定比例增發新股,原股東可以放棄配股權。

95、 配股給股價的影響:

(1) 由於配股價格通常低於市場價格,配股上市之後可能導致股價下跌;

(2) 對於那些業績優良、財務結構健全、具有發展潛力的公司而言,增發和配股意味着將增加公司經營實力,會給股東帶來更多回報,股價不僅不會下跌,可能還會上漲。

96、 轉增股本:將原本屬於股東權益的資本公積轉為實收資本,股東權益總量和每位股東佔公司的股份比例未發生任何變化,唯一的變動是發行在外的總股數增加了。

97、 股東權益:又稱淨資產,是指公司總資產中扣除負債所餘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的之和,代表了股東對企業的所有權,反映了股東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

98、 實收資本:是指企業投資者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調的約定,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我國實行的是註冊資本制,因而,在投資者足額繳納資本之後,企業的實收資本應該等於企業的註冊資本。所有者向企業投入的資本,在一般情況下無需償還,可以長期週轉使用。(由於企業組織形式不同,所有者投入資本的會計核算方法也有所不同。除股份有限公司對股東投入的資本應設置“股本”科目外,其餘企業均設置“實收資本”科目,核算企業實際收到的投資人投入的資本。) 一般企業(指非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資本均通過“實收資本”科目核算。

99、 企業按照章程的規定,投資者投入企業的資本記入“實收資本”科目的貸方。

100、 企業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資金,超過其在註冊資本所佔的份額的部分,作為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在“資本公積”科目中核算,不記入本科目。

101、 資本公積(capital reserves)是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由於接受捐贈、股本溢價以及法定財產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積金。資本公積是與企業收益無關而與資本相關的貸項。資本公積是指投資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業、所有權歸屬於投資者、並且投入金額上超過法定資本部分的資本。

102、 股份回購:上市公司利用自有資金,從公開市場上買回發行在外的股票。

103、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 減少公司註冊資本;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併;

(2) 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3) 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併、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104、 2005年以來,中國證監會為配合股權分置改革順利進行,出台了《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允許上市公司回購已發行股票進行註銷。

105、 通常回購股份會導致股價上漲,原因主要有:減少了供給、增強市場信心。

106、 股票的價值分類:票面價值、賬面價值、清算價值、內在價值。

107、 股票的票面價值:又稱面值,即在股票票面上標明的金額。

108、 平價發行:以面值作為發行價。(此時公司發行股票募集的資金等於股本的總和,也等於面值總和。)

109、 溢價發行:發行價格高於面值。(募集的資金中等於面值總和的部分計入資本賬户,以超過股票票面金額的發行價格發行股份所得的溢價款列為公司資本公積金)

110、 股票的賬面價值:又稱股票淨值或每股淨資產。

111、 在沒有優先股的情況下,每股賬面價值=公司淨資產/發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數。

112、 公司淨資產=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從會計角度説,等於“股東權益”價值)

113、 股票賬面價值的高低,對股票交易價格有重要的影響。

114、 股票賬面價值並不等於股票價格,原因有:

(1) 會計價值通常反映的是歷史成本或者按某種規則計算的公允價值,並不等於公司資產的實際價格;

(2) 賬面價值並不反映公司的未來發展前景。

115、 公允價值(Fair Value)亦稱公允市價、公允價格。熟悉市場情況的買賣雙方在公平交易的條件下和自願的情況下所確定的價格,或無關聯的雙方在公平交易的條件下一項資產可以被買賣或者一項負債可以被清償的成交價格。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市場情況的交易雙方自願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計量。購買企業對合並業務的記錄需要運用公允價值的信息。在實務中,通常由“資產評估機構”對被並企業的淨資產進行評估。

116、 股票的清算價值:公司清算時每一股份所代表的實際價值。(一項資產或一個公司的清算價值等於它能夠被“迅速”賣出的估算價格。即變賣公司所有資產,得到償付負債的可用現金)

117、 股票的內在價值:即股票未來收益的現值。

118、 股票的內在價值決定股票的市場價格,股票的市場價格總是圍繞其內在價值波動。

119、 由於未來收益及市場利率的不確定性,各種價值模型計算出來的內在價值只是股票真實的內在價值的估計值。

120、 從理論上説,股票價格應由其價值決定,但股票本身並沒有價值,不是在生產過程中發揮職能作用的現實資本,而只是一張資本憑證。

121、 股票交易實際上是對未來收益權的轉讓買賣,股票價格就是對未來收益的評定。

122、 股票及其他有價證券的理論價格是根據“現值理論”而來的。

123、 股票的未來收益價值也稱“期值”

124、 將股票的期值按“必要收益率”和有效期限折算成今天的價值,即為股票的現值。

125、 股票的現值就是股票未來收益的當前價值,也就是為了得到股票未來收益願意付出的代價。

126、 必要收益率:也叫必要報酬率。指投資者用以決定某項投資是否具有吸引力的收益率。

127、 債券的必要收益率:在確定債券內在價值時,需要估計預期貨幣收入和投資者要求的適當收益率(稱“必要收益率”)。

128、 股票的市場價格:一般是指股票在二級市場上交易的價格。

129、 供求關係是影響股票市場價格“最直接”的因素,其他因素都是通過作用於供求關係而影響股票價格。

130、 從根本上説,股票供求以及股票價格主要取決於“預期”。

131、 分析價格變動的因素,就是要梳理影響供求關係變化的深層次原因。

132、 影響股價變動的最主要原因:宏觀經濟、證券市場運行狀況、行業前景、公司經營狀況(這幾類因素也稱“基本因素”)。

133、 公司經營狀況的分析內容:公司治理水平與管理層質量、公司競爭力、財務狀況、公司改組或合併。

134、 公司治理的重點在於:監督和制衡。

135、 最常用的公司競爭力分析框架是SWOT分析:優勢、劣勢、機會、威脅。

136、 公司財務狀況的研究重點:盈利性、安全性、流動性。

137、 衡量盈利性最常用的指標:每股收益、淨資產收益率。

138、 每股收益=淨利潤/總股數;

139、 淨資產收益率(股本收益率)=淨利潤/淨資產;

140、 淨利潤是指在利潤總額中按規定交納了所得税後公司的利潤留成,一般也稱為税後利潤或淨收入。企業在某一會計期間繳納所得税後的淨經營成果。

141、 公司財務安全性主要是指公司償還債務從而避免破產的特性,通常用公司的負債與公司資產和資本金相聯繫來刻畫公司的財務穩健性或安全性。而這類指標同時也反映了公司自有資本與總資產之間的槓桿關係,因此也稱為“槓桿比率”。

142、 除了槓桿比率,財務安全性分析往往還涉及:債務擔保比率、長期債務比率、短期債務比率等指標。

143、 資本金:根據我國《企業財務通則》規定:“設立企業必須有法定的資本金。資本金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註冊資金”。”我國有關法規遵循實收資本與註冊資金相一致的原則。資本金在不同類型的企業中的表現形式有所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金被稱為“股本”,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一般企業的資本金被稱為“實收資本”。

144、 流動性:主要是公司資金鍊狀況,是影響公司經營的重要因素。

145、 衡量財務流動性狀況需要從資產負債整體考量,最常用的指標包括: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應收賬款平均回收期、銷售週轉率等。

146、 公司各種財務指標之間存在一定的鈎稽關係。

147、 勾稽關係:是指相互間存在一種可檢查驗證的關係。勾稽關係是會計在編制會計報表時常用的一個術語,它是指某個會計報表和另一個會計報表之間以及本會計報表項目的內在邏輯對應關係,如果不相等或不對應,這説明會計報表編制的有問題。

148、 淨資產收益率(ROE),杜邦公式揭示了它的構成:

ROE= 淨利潤/淨資產=(淨利潤/銷售收入)*(銷售收入/總資產)*(總資產/淨資產)=銷售利潤率*資產週轉率*槓桿比率。

換言之,如果把淨資產收益率、銷售利潤率視為盈利性指標,週轉率視為流動性指標,槓桿比率視為安全性指標的話,那麼,以上“三性”之間是存在一定的內在聯繫的。

149、 行業分類的依據:主要是公司收入或利潤來源比重。

150、 目前我國常見的行業分類標準包括:

(1) 中國證監會2001年制定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

(2) 國家統計局發佈的《行業分佈標準》

(3) 摩根斯坦利和標準普爾聯合發佈的《全球行業分類標準》(GICS)

51、 行業分析因素:定性因素、定量因素。

152、 常見的行業分析因素有:

(1) 行業或產業競爭結構;(2)行業可持續性;(3)抗外部衝擊的能力;(4)監管及税收待遇——政府關係;(5)勞資關係;(6)財務與融資問題;(7)行業估值水平;

153、 宏觀經濟政策因素:經濟增長、經濟週期循環、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市場利率、通貨膨脹、匯率變化、國際收支狀況。

154、 中央銀行通常採用:存款準備金制度、再貼現政策、公開市場業務等貨幣政策。

155、 存款準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户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準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準備金佔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準備金率。存款準備金制度的初始意義在於保證商業銀行的支付和清算,之後逐漸演變成中央銀行調控貨幣供應量的政策工具。

156、 再貼現是中央銀行通過買進商業銀行持有的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商業銀行提供融資支持的行為。

157、 貼現是指遠期匯票經承兑後,匯票持有人在匯票尚未到期前在貼現市場上轉讓,受讓人扣除貼現息後將票款付給出讓人的行為。或銀行購買未到期票據的業務。

158、 一般而言,票據貼現可以分為三種,分別是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

貼現:指銀行承兑匯票的持票人在匯票到期日前,為了取得資金,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銀行的票據行為,是銀行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

轉貼現:指商業銀行在資金臨時不足時,將已經貼現但仍未到期的票據,交給其他商業銀行或貼現機構給予貼現,以取得資金融通。

再貼現:指中央銀行通過買進商業銀行持有的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商業銀行提供融資支持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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