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考試《藥事管理與法規》重點總結

來源:文萃谷 1.69W

下面總結的這些執業藥師考試《藥事管理與法規》重點知識,各位考生一定要重視,因為在往年的考試當中這些重點出現的頻率很高。

執業藥師考試《藥事管理與法規》重點總結

廣告不得含有的情形和內容

(1)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微、國歌。

(2)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

(3)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4)妨礙社會安定和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6)含有淫穢、迷信、恐怖、暴力、醜惡的內容。

(7)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

(8)妨礙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有的內容

(1)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的。

(2)説明治癒率或者有效率的。

(3)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較的。

(4)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師、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

 藥品廣告內容的要求

(1)藥品廣告內容涉及藥品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藥理作用等內容的宣傳,應當以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説明書為準,不得進行擴大或者惡意隱瞞的`宣傳,不得含有説明書以外的理論、觀點等內容。

(2)藥品廣告中有關藥品功能療效的宣傳應當科學準確,不得出現下列情形:

①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的;

②説明治癒率或者有效率的;

③與其他藥品的功效和安全性進行比較的;

④違反科學規律,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適應所有症狀的;

⑤含有“安全無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等內容的;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中成藥為“天然”藥品,因而安全性有保證等內容的;

⑥含有明示或者暗示該藥品為正常生活和治療病症所必需等內容的;

⑦含有明示或暗示服用該藥能應付現代緊張生活和升學、考試等需要,能夠幫助提高成績、使精力旺盛、增強競爭力、增高、益智等內容的;

⑧其他不科學的用語或者表示,如“最新技術”、“最高科學”、“最先進製法”等。

(3)藥品廣告應當宣傳和引導合理用藥,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慫恿任意、過量地購買和使用藥品,不得含有以下內容:

①含有不科學的表述或者使用不恰當的表現形式,引起公眾對所處健康狀況和所患疾病產生不必要的擔憂和恐懼,或者使公眾誤解不使用該藥品會患某種疾病或加重病情的;

②含有免費治療、免費贈送、有獎銷售、以藥品作為禮品或者獎品等促銷藥品內容的;

③含有“家庭必備”或者類似內容的;

④含有“無效退款”、“保險公司保險”等保證內容的;

⑤含有評比、排序、推薦、指定、選用、獲獎等綜合性評價內容的。

(4)藥品廣告不得含有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內容。藥品廣告不得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藥品廣告不得含有軍隊單位或者軍隊人員的名義、形象。不得利用軍隊裝備、設施從事藥品廣告宣傳。

(5)藥品廣告不得含有涉及公共信息、公共事件或其他與公共利益相關聯的內容,如各類疾病信息、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或醫藥科學以外的科技成果。

(6)藥品廣告不得含有醫療機構的名稱、地址、聯繫辦法、診療項目、診療方法以及有關義診、醫療(熱線)諮詢、開設特約門診等醫療服務的內容。

 定點零售藥店審查和確定的原則

1.保證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的品種和質量。

2.引入競爭機制,合理控制藥品服務成本。

3.方便參保人員就醫後購藥和便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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