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法考試法理學真題及答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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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關於該條文,下列哪些説法是正確的?( )

2014年司法考試法理學真題及答案(精選)

A. 規定的是責任自負原則的例外情形

B. 是關於法律解釋方法位階的規定

C. 規定的是確定性規則

D. 是體現司法公正原則的規定

【正確答案】 AC

【答案解析】 選項A正確。法律責任,是指行為人由於違法行為、違約行為或者由於法律規定而應承受的某種不利的法律後果。責任自負是現代法律責任制度的基本原則,但也有例外,比如公平責任。《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是為他人的侵害行為承擔補償責任,因此是責任自負原則的例外。

選項B錯誤。法律解釋方法的位階為文義解釋--體系解釋--立法者目的解釋--歷史解釋--比較解釋--客觀目的解釋。題干與法律解釋方法及其位階無關,是關於法律責任的規定。

選項C正確。按照規則內容的確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規則可以分為確定性規則、委任性規則和準用性規則。確定性規則,是指內容本身已明確肯定,無須再援引或參照其他規則來確定其內容的法律規則。委任性規則,是指內容尚未確定,而只規定某種概括指示,由相應國家機關通過相應途徑或程序加以確定的法律規則。準用性規則,是指內容本身沒有規定人們的具體行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參照其他相應內容規定的規則。《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明確規定了行為模式和法律後果,內容本身已明確肯定,屬於確定性規則。

選項D錯誤。本法條的公平責任是立法公正的體現,不是司法公正。

2. 新郎經過緊張籌備準備迎娶新娘。婚禮當天迎親車隊到達時,新娘卻已飛往國外,由其家人轉告將另嫁他人,離婚手續隨後辦理。此事對新郎造成嚴重傷害。法院認為,新娘違背誠實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則,侮辱了新郎人格尊嚴,判決新娘賠償新郎財產損失和精神撫慰金。關於本案,下列哪些説法可以成立?( )

A. 由於缺乏可供適用的法律規則,法官可依民法基本原則裁判案件

B. 本案法官運用了演繹推理

C. 確認案件事實是法官進行推理的前提條件

D. 只有依據法律原則裁判的情形,法官才需提供裁判理由

【正確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選項A正確。就適用條件而言,通常情況下,窮盡法律規則,方得適用法律原則。譭棄婚約的後果在我國民法中並未有明文規定,但誠實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則是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在無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可依基本原則裁判案件。

選項B正確。我國是成文法國家,採用演繹推理的推論方式。演繹推理是從大前提和小前提中必然地推導出結論的推論,成文法國家一般採取演繹推理的方式,大前提是法律,小前提是案件事實,結論是判決。

選項C正確。在三段論式的演繹推理中,法律規定是推理的大前提,案件事實是推理的小前提。

選項D錯誤。裁判理由是任何裁判都需要提供的。"只有"表述絕對。

3. 王某戀愛期間承擔了男友劉某的開銷計20萬元。後劉某提出分手,王某要求劉某返還開銷費用。經過協商,劉某自願將該費用轉為借款並出具了借條,不久劉某反悔,以不存在真實有效借款關係為由拒絕還款,王某訴至法院。法院認為,"劉某出具該借條系本人自願,且並未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遂判決劉某還款。對此,下列哪些説法是正確的?( )

A. "劉某出具該借條系本人自願,且並未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是對案件事實的`認定

B. 出具借條是導致王某與劉某產生借款合同法律關係的法律事實之一

C. 因王某起訴產生的民事訴訟法律關係是第二性法律關係

D. 本案的裁判是以法律事件的發生為根據作出的

【正確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選項A正確。法律關係產生的條件:一是法律規範,二是法律事實。所謂法律事實,就是法律規範所規定的、能夠引起法律關係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情況或現象。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標準是法律事實,對"是否自願"以及"是否違反法律強制規定"屬於對案件事實的認定。

選項B正確。出具借條的行為直接導致了借款合同法律關係的發生。

選項C正確。基於不同的分類標準,可對法律關係進行不同分類。按照相關的法律關係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分為第一性法律關係和第二性法律關係。第一性法律關係,是人們之間依法建立的不依賴其他法律關係而獨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關係中居於支配地位的法律關係。由此產生的、居於從屬地位的法律關係,就是第二性法律關係。在實體和程序法律關係中,實體法律關係是第一性法律關係,由此產生程序法律關係(訴訟法律關係)是第二性法律關係。

選項D錯誤。依是否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作標準,可以將法律事實大體上分為兩類,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法律事件是法律規定的、不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而引起法律關係形成、變更或消滅的客觀事實。法律事件又分為社會事件和自然事件兩種。本案裁判的依據是當事人之間意志自由且不違背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法律行為,而不是法律事件。

4. 關於我國司法解釋,下列哪些説法是錯誤的?( )

A. 林某認為某司法解釋違背相關法律,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審查建議,這屬於社會監督的一種形式

B. 司法解釋的對象是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

C. 司法解釋僅指最高法院對審判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法令問題的解釋

D.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和有關專門委員會經審查認為司法解釋同法律規定相牴觸的,可以直接撤銷

【正確答案】 BCD

【答案解析】 選項A説法正確。法律監督體系分為國家法律監督體系和社會法律監督體系。國家機關的監督,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的監督。社會監督,即非國家機關的監督,指由各政黨、各社會組織和公民依照憲法和法律,對各種法律活動的合法性所進行的監督。

《監督法》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認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的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同法律規定相牴觸的,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進行審查的建議,由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進行研究,必要時,送有關專門委員會進行審查、提出意見。因此,如果認為司法解釋違背法律,公民個人也可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審查建議,該做法屬於社會監督形式。

選項B、C説法錯誤。司法解釋包括審判解釋和檢察解釋。審判解釋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對凡屬於法院審判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法令的問題所作出的解釋;檢察解釋是指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凡屬於檢察院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法令的問題所作出的解釋。司法解釋的對象不包括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

選項D説法錯誤。《監督法》三十三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和有關專門委員會經審查認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的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同法律規定相牴觸,而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檢察院不予修改或者廢止的,可以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檢察院予以修改、廢止的議案,或者提出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法律解釋的議案,由委員長會議決定提請常務委員會審議。據此可知,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和有關專門委員會經審查認為司法解釋同法律規定相牴觸的,不可以直接撤銷。

5. 甲騎車經過乙公司在小區內的某施工場地時,由於施工場地濕滑摔倒致骨折,遂訴至法院請求賠償。由於《民法通則》對"公共場所"沒有界定,審理過程中雙方對施工場地是否屬於《民法通則》中的"公共場所"產生爭議。法官參考《刑法》、《集會遊行示威法》等法律和多個地方性法規對"公共場所"的規定後,對"公共場所"作出解釋,並據此判定乙公司承擔賠償責任。關於此案,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

A. 法官對"公共場所"的具體含義的證成屬於外部證成

B. 法官運用了歷史解釋方法

C. 法官運用了體系解釋方法

D. 該案表明,同一個術語在所有法律條文中的含義均應作相同解釋

【正確答案】 AC

【答案解析】 選項A正確。法律適用的過程是一個證成過程,法律證成分為內部證成和外部證成,即法律決定必須按照一定的推理規則從相關前提中邏輯地推導出來,屬於內部證成;對法律決定所依賴的前提的證成屬於外部證成。《民法通則》中規定的"公共場所"是法官審理時進行演繹推理(內部證成)的大前提,對"公共場所"具體含義的證成屬於外部證成。

選項B錯誤,選項C正確。歷史解釋是指依據正在討論的法律問題的歷史事實對某個法律規定進行解釋。體系解釋,也稱邏輯解釋、系統解釋。這是指將被解釋的法律條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個法律體系中,聯繫此法條與其他法條的相互關係來解釋法律。本案中,法官參考《刑法》、《集會遊行示威法》等法律和地方性法規對"公共場所"的規定後,對"公共場所"作出解釋,這屬於體系解釋,而未涉及歷史解釋。

選項D錯誤。同一個術語在所有法律條文中的含義均應作相同解釋的説法過於絕對,時差境別可能會導致語義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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