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民-主監督工作彙報

來源:文萃谷 2.2W

民主監督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的重要保障。針對當前我縣農村在民主監督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我們對村級民主監督工作情況進行了比較全面的調查,並結合平時的工作實踐作了一番思考, 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村級民-主監督工作彙報

一、目前村級民主監督的主要特點

1、村級民主監督組織普遍建立。全縣所有村都建立了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成立了民主理財小組、村民議事會民主監督機構。民主理財工作基本落實,各村通常採取理財小組成員列席村“兩委”會議的方式審理村財務收支情況。在本屆村“兩委”換屆過程中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得到了進一步完善,村民代表對村務的監督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作用。

2、黨務、村務公開與財務監督工作開展紮實有效。自推行黨務、村務公開工作以來,黨委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常抓不懈,縣裏每年組織督查,鄉鎮每季度一查,經過不懈的努力,使我縣黨務、村務公開的內容、程序、方式及公開的時間都比較規範。尤其是大多數村在財務如實公開和逐筆公開上收到很好的效果,堵住了不合理開支,同時使得羣眾心中明白,給了幹部清白。農村財務“雙代管”制度的全面推行,為村級財務監督工作提供了組織和制度保障。村級集體資金和有關帳簿由開發區、鄉鎮(街道)經管站統一管理,各經管站按行政村設立資金專户,實行鄉管村用,村級設置現金日記帳。各村會計將每月發生的經濟業務連同原始憑證,上報經管站,經工作人員審核編制記帳憑證,加蓋審計專用章後,方可入帳。

3、重大村務監督日趨完善。凡是有重大村務的村,在決策上,以及決策的實施中都能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辦理。凡是涉及村集體公益事業、工程建設、租賃、承包等重大事項基本上都能依照規定程序辦理。村民民主監督功能在民主決策這個環節上得到了較好運用。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民主監督意識淡薄。一方面農村基層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長期以來存在着重義務輕權利的傾向,由於村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參差不齊,加之信息的不對稱,使他們對法律政策的理解不透徹,造成村

民無法有效正確行使自己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另一方面有相當數量的村民民主監督意識還處在朦朧狀態,他們並不清楚自己在民主政治上有哪些權利,更不知道如何去行使,往往把民主監督權視為是身外之物,常常被忽視。

2、村規制度有待進一步健全和落實。近年來,我縣制定完善了多項制度,如村務公開、村級財務鄉級管理、民主理財等方面的規章制度,規定的很細,操作性也很強,但是存在在個別村執行效果不好的現象,有的只是寫在紙上或掛在牆上,落實不到位,造成制度形同虛設。通過對各村支部書記的調查分類,無論是擔任支部書記20年以上的,還是經過推舉,正常順利接任的,或是在村務混亂的情況下接手的,只要是走羣眾路線、堅定地按規章制度辦事,都能夠維護本村穩定發展。例如,在三十里鋪的小徐和張莊兩個村中,村民議事會起到了作用。小徐村是由兩個小自然村組成的,村中事務無論大小,均召開羣眾會,各户派代表參加,進行集體表決,維護了該村的穩定和團結。在張莊村,村中事務召開黨員幹部會,通過黨員幹部將村委決定帶給羣眾,為羣眾解疑答惑。

3、監督方法單一,涉及面比較窄。目前我縣村級民主監督大多停留在財務監督上,民主監督涉及面多限於決策環節和部分管理環節。在村民自治的四個環節中,民主監督的保障作用在民主決策環節中發揮的比較好。主要原因是在民主監督操作上缺乏規範性的依據,黨支部難控制,監督主體的監督意見不能得到集中併發揮作用。

4、村級集體經濟薄弱,監督機制的運轉缺乏保障。目前,村民議事會和村民理財小組成員的報酬多以誤工補貼形式給予,我縣村集體經濟比較薄弱,許多村都沒有辦法兑現,因而,有效的制度也就落實不了。

三、完善村級民主監督的思考

1、加強宣傳教育,全面提高認識。要抓好民主權利教育,這是最緊要的。要通過開展廣泛深入的民主權利教育,喚醒羣眾、武裝羣眾、發動羣眾,讓廣大村民真正理解民主與監督的含義,懂得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與個人利益的密切聯繫,從而增強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民主意識、維權意識和監督意識,激發他們的政治熱情,提高他們的監督能力。另外,要教育農村基層幹部懂得民主監督的意義,明白民主監督的力

量,學會運用民主監督的方法,把人民羣眾組織起來、動員起來、武裝起來,去攻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難關。

2、完善監督機制,擴大監督層面。目前我縣的村級民主監督組織主要有民主議事會和民主理財小組兩個組織。村民理財小組是從村民代表中產生專門從事財務監督的專業小組,不承擔其他方面的直接監督任務。因而,僅憑現有的監督組織很難把村級民主監督抓到位。針對當前農村實際,考慮在現有組織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即:各自然村整合村民議事會、理財小組,成立村務監督小組,負責村民民主理財,監督村務公開等制度的落實,對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負責。行政村成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由轄管自然村村務監督小組組長組成。村務監督小組成員以3-7人為宜。村務監督小組成員一般要由熱心村裏公益事業、公道正派、在羣眾中有較高威信,敢於監督的本村村民擔任。同時承擔解疑釋惑,化解矛盾,消除羣眾對村“兩委”工作的誤解,以及參與組織評議村“兩委”幹部等使命。村務監督小組成員不脱離生產,由縣財政每年給予誤工補貼。村務監督小組成員離任後不再享受任何與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有關的經濟待遇或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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