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部門落實服務承諾時限再優化情況彙報

來源:文萃谷 2.22W

市××××××××:

關於部門落實服務承諾時限再優化情況彙報

根據市委曹斌書記在全市機關作風建設大會上提出的三個縮減20%的要求和市政府陸一飛常務副市長召集市審批中心、法制辦和效能辦負責人召開的專題會議的部署,6月18日,市效能辦向市直各部門下發了《關於填報〈行政審批事項服務時限優化登記表〉的通知》,要求各部門加大《服務承諾優化制度》的執行力度,對現有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時限在原有承諾時限基礎上再縮減20%以上。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據統計,這次行政審批事項服務時限優化共涉及36個市直部門的295項審批事項(屬行政許可的208項,進駐審批中心的123項),其中,已經是即辦件的有24項,佔8.1%;審批服務時限在原承諾時間的基礎上縮減20%以上的有259項,佔87.8%;部門辦事人員少,這次審批時限優化率低於20%的有13項,佔4.4%;由於原審批事項服務承諾時間短,部門考慮不能再優化的有23項,佔7.8%。通過優化,全市295項審批事項的平均服務時限比原來縮減了39.7%,其中即辦件增加29項,達到 53項,佔總的行政審批事項的18%(具體見附表)。

二、好的'方面及存在不足

一是領導重視,責任落實。全市機關作風建設大會以後,各部門高度重視,及時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做到專題研究,儘快落實優化措施。市工商局、文化局等部門把縮減行政審批時間作為貫徹全市機關作風建設大會精神,提升效能、優化環境的重要舉措,明確單位主要負責人為行政審批事項服務時限再優化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是認真梳理,全面優化。各部門通過調查摸底,對本部門涉及的全部審批服務事項進行了全面的梳理,掌握了審批服務時限再優化20%以上需要達到的基本要求,進行科學的分析研究,最大限度地縮短行政審批服務時間。市建設局、統計局等部門及時召開座談會,分析審批事項辦理提速的空間,研究制定了提速增效的具體辦法。市人行外管局抓工作落實力度大、標準高,涉及的20項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時限全部壓縮為即辦件,優化率達100%。市體育局通過開展“三查三比”活動,採取“馬上辦”、“主動辦”與“靈活辦”相結合的辦法,對涉及的8項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時限全部進行了大幅度縮減,平均優化率達68.5%。

三是措施有力,成效明顯。為確保承諾的行政審批服務優化落到實處,各部門採取人員向審批一線集中,審批事項向窗口集中等各種措施,進一步提高辦理效率,優化發展環境。市交通局努力克服審批事項多、辦理人手少等不利因素,

對開設平交道口、設置非標、修建與通航有關的設施許可、水工作業許可、客貨運許可和港口經營許可等與企業發展密切相關的審批事項全部進入“綠色通道”,該局29項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時限優化率全部達到20%以上。

但此項工作目前仍然存在一些不平衡性,極少數部門重視不夠,認識不足,力度不大,強調原承諾時間短,部門具體辦事人員少等客觀原因,單項行政審批時間尚未全部達到再縮減20%以上的目標要求。

三、下步打算

市效能辦將認真貫徹落實全市機關作風建設大會和市委工作會議精神,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強化責任追究,全力抓好工作落實。

一是強化工作落實。市效能辦對各部門所有審批事項優化承諾情況進行回頭看,重點對沒有達到服務時限優化20%以上要求的審批事項,會同主管部門逐一進行科學的分析研究,要求相關部門充分挖掘內部潛力,採取有力措施,盡最大努力使每個單項審批事項的辦理時限均達到再優化的要求。

二是進行媒體公示。市效能辦將結合行政許可事項的清理和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對涉及的36個部門的295項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優化承諾的時限通過黨政信息網和《海門日報》向社會公示,要求被公示部門嚴格踐行優化後的服

務承諾,為基層、羣眾和企業提供更加高效快捷的服務,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市效能辦會同新聞媒體,通過調查瞭解、明查暗訪、受理投訴等形式,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錶面上承諾、實際上達不到優化目標要求的部門進行適時曝光,並按照機關作風建設大會提出的“三鐵”要求,進行整治,確保每個審批事項的服務時間最短。

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服務時限平均優化率明細表

海門市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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