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依族風俗習慣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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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依族地區每個村寨都有寨老會,布依語稱為“卜板”。寨老是一寨的自然領袖,由羣眾推舉。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知識布依族風俗習慣解讀,希望對大家有用。

布依族風俗習慣有什麼
  布依族風俗習慣解讀

布依族民居有樓房、半樓房和平房數種。半樓房一般採取後半部是平房,前半部是樓房,或左(右)半部是平房,右(左)半部是樓房的建築格局。樓房和半樓房建築是布依族傳統建築形式。樓房上層高,住人,下層低,圈牲畜,古稱“幹欄”,或稱“麻欄”。它的結構簡單,形式美觀,適用於南方山區的地形特點。在房間佈局中,堂屋後壁設神龕供奉祖先,左右兩側分隔成灶房、寢室、客房。室內設有火堂,供一家人取暖炊薪。黔中一帶,由於地產石頭,從基礎到牆體都用石頭壘砌,屋頂也蓋石板,稱為石板房;加上石砌的寨牆和山頂的石砌古堡,形成典型的石頭建築羣。如扁擔山石頭寨共230餘户人家,所有房屋沿等高線排列,均以石料建成。村寨佈局與寨前的田壩、小河及通向各處的石板平橋和石拱橋樑,相互映襯,彼此和諧。

布依族人民以大米為主食,兼食玉米、小麥、紅稗、蕎麥等。尤喜糯食,並有多種製作方法,如製成餈粑、圓糖粑、耳塊粑、枕頭粽和三角粽等。逢年過節,必食糯米飯,並以糯米粑贈送親友。節日裏還喜食用花汁和樹葉汁染制的各色“糯飯”。副食有各種蔬菜、豆類和肉類。蔬菜加工製品有著名的“獨山鹽酸”、“酸辣椒”等。肉類加工有薰醃臘肉和香腸;喜食狗肉,各地加工方式不一,風味獨特,較著名的有“花江狗肉”、“都勻黃燜狗肉”、“冊亨狗肉全席”等。豆類製品主要有豆豉、豆腐、血豆腐等。辣椒、酸菜、酸湯為日常生活不可缺少。布依人家户户皆能釀製糯米酒和大米、玉米燒酒。一些地方還製作糯米燒窖酒、煙仁米酒、蔗糖酒等,頗有特色。有的米酒用野生刺藜果攙和釀造,營養豐富,用以款待貴客。刺藜酒釀造技術,已有數百年曆史,如今已發展成大宗商品,暢銷全國。

布依族服飾多為青、藍、白等色。男子在20世紀70年代以前包頭巾、穿對襟短衣或大襟長衫及長褲。老人多着長衫。20世紀70年代後男子服飾與漢裝無異。婦女服飾式樣頗多,鎮寧、關嶺、普定、六盤水一帶目前仍保存布依族較古老的服飾:大襟短衣,領口、盤肩、衣袖和衣腳邊沿,皆用織錦和蠟染各色幾何圖案鑲制;下穿百褶長裙,用白底藍色蠟染花布縫成,佩戴各種銀質首飾。黔西南州和黔南州的羅甸等縣布依族的婦女服飾,普遍為大襟衣,長褲腳;衣服的盤肩、袖口、襟沿鑲有蘭幹;褲腳為大褶邊,或藍色褲腳鑲青布和蘭幹。衣服的長短和褲腳的大小,各地區都不相同。自制的織錦和蠟染是布依族服飾的主要特點。布依族婦女講究頭飾,婚前頭盤髮辮,戴繡花頭巾;婚後須改用竹筍殼作“骨架”的專門飾樣,名曰“更考”,意為成家人。鎮寧、關嶺地區,姑娘喜攏高髻,形如拱橋,發上插着長約尺許的銀簪,配上短衣長裙,繡花布鞋,走起路來風韻飄逸。其他地區則多着短衣長褲,或在衣襟、領口和褲腳鑲上蠟染或刺繡花邊。黔西南安龍、興仁一帶婦女喜用白布作頭巾,戴各色繡花圍腰,樸素無華,典雅大方。銀、玉手鐲、髮簪和戒指、項圈等飾品為布依族婦女所喜愛,其樣式別具一格,頗富民族特色。

歷史上,各地布依族的婚姻習俗不盡相同。有父母包辦的婚姻,也有完全自主的婚姻。從史書記載看,布依族在明代以前婚姻是自主的。明代以後,由於各民族的頻繁交往和文化的相互交流,特別是以儒家文化為代表的漢文化的影響,布依族的婚姻禮俗才逐漸改變,婚姻締結從自主擇配變成了父母絕對包辦。包辦婚姻導致早婚(俗稱“揹帶親”)的產生,即婚姻當事人在幼兒時就由父母訂了婚約,然後在十幾歲時就結婚。婚禮結束後返回孃家居住,即“不落夫家”。有的則實行“姑舅表婚”,即舅之子娶姑之女,或者相反。

婚姻的締結,分為“開口親”、“訂親”、“結婚”三個階段。先由男方家請媒人數次往返於女方家。媒人第一次到女方家時,勿須提及求親之事,只須將禮物放在女方家神龕上,説明禮物是某家送的,閒聊一會即返。如過幾天女方不退還禮物,媒人可第二次登門求親。獲得同意後,男方就備辦一些禮物,邀請家族中的老人、青年人和親戚,同媒人去女家吃訂親酒。這種儀式,稱為吃“開口飯”,一些地區的布依族稱之為“吃雞”或“吃雞腿”、“插毛香”等。第二次由男方家帶酒、公雞、豬肉及聘禮若干到女方家“訂親”。這一儀禮被稱為“更客(吃羊)”或“更老尼(吃小酒)”、“更甘(甘是認定的意思)”等。名稱雖異,其內容均為“接八字”和議定聘禮。此後,男方家可以確定婚期,並請媒人通知女方家,以便準備嫁粧。婚禮期間,新郎新娘三天內不得同宿,婚禮第二天,新娘要拜見翁姑及男方親戚。婚禮第三天早上,新娘挑水或到廚房看一看,其意義類似於漢族的“下廚”。此禮行畢,新娘即啟程回孃家,謂之“回門”。布依族村寨的婚禮,遠近的青年們都可以趕來聽歌唱歌,有的地方唱七八個晝夜。

在實行包辦婚姻的同時,布依族青年男女間的交往是比較自由的。青年男女可以利用節日、走親訪友或趕場的機會,聚集在一起“朗紹朗冒”(“朗紹”指會女朋友,“朗冒”指會男朋友)。如果男子相中某姑娘,就請家族中的姐姐或妹妹充當“銀雀”,傳遞信息,女子如若願意,就把自己事先精心繡好的繡球拋給對方,男女雙雙走出人羣,到不遠處對歌。經過多次會晤,建立了感情,就可盟誓終身。

“朗紹朗冒”這種社交活動不限於未婚男女,已婚者亦可參加。不過對於未婚者來説是談戀愛;對於已婚者而言,則可能是炫耀自己唱歌的才能,或者是對父母包辦婚姻的反抗。“朗紹朗冒”中除唱情歌外,還唱苦歌、告狀歌和逃婚調等。過去,青年人常因不會唱歌,而找不到對象。現在,“朗紹朗冒”已經不再是布依族青年男女唯一的交際方式了。

布依族家庭實行父系家長制。家長有支配家中經濟和指揮成員的權力。男性長輩皆受尊敬,為人正直者更有威望。族中糾紛,自行調解,無須上訴官府。婦女的地位低於男子,寡婦可以繼承財產,如果再嫁則不能繼承。一些地方有“兄終弟及”(俗稱“填房”)的婚制。

家庭結構普遍是小家庭,也有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一般情況下,人口較多的人家待兒子長大成婚後就分開居住。有的地區分家時,家中的財產必須先留父母的“養老田”和未嫁姑娘的“姑娘田”,其餘田地、房產按子均分。若遇絕嗣人家,財產由其親屬繼承。分家後,父母大多同滿子(幼子)居住。有的地區沒有留“養老田”,幾個兒子輪流贍養父母,並共同承擔安葬的職責。

布依族喪葬在清代以前,行火葬,不壘墳。清代中葉後才逐漸壘墳、立碑。當老人逝世後,喪家即向舅家和至親好友報喪,並請本民族的“布摩”(祭師)擇定吉日,舉辦喪事。喪葬儀式繁簡程度視家庭經濟情況而定。富有之家,要舉行“古夜王”儀式,砍牛做齋,大辦酒席,喪期甚至長達七天、九天。停柩期間,喪家一律素食。葬式有土坑墓、石棺墓、石室墓、巖洞葬、停棺待葬(二次葬)、甕棺葬等。

布依族有許多傳統節日,除過大年、端午節、中秋節等與漢族相似外,“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等節日都具有本民族的固有特色。

大年節,據方誌記載,布依族“以十一月為歲首”。平塘、荔波一帶至今仍在十一月三十日“過小年”,但大多數地區已將年節併入春節。每到臘月,家家户户忙着釀酒、打糯米粑、醃製臘肉、做血豆腐,或縫製新衣。除夕以豐盛酒菜供奉祖宗,並燃放爆竹,闔家守歲到雞鳴。正月七年級則有姑娘爭挑第一擔水回家(名曰“聰明水”)、男孩爭先到土地廟旁用繩子牽來小塊石頭放入畜圈(意為“六畜興旺”)之俗。大年期間,青年們相邀外出“朗紹朗冒”;中老年人則彼此拜年祝賀,一同飲酒為樂。有的地方還舉行玩龍、舞獅、賽馬、擲石、銅鼓、嗩吶、歌舞、籃球等等娛樂活動。一般到正月十五元宵節後,才開始下地幹活。

二月二,主要是祭祀“土地神”,保佑全寨安寧,殺雞敬祖,吃兩色(白、黑)糯米飯。雲南省的布依族,這個節日要過三天,進行以祭“老人房”為中心的祭祀活動。三月三,主要是祭山神或掃寨趕鬼,預祝豐收。貴陽附近村寨,舉行“三月三對歌會”,又稱“仙歌節”或“地蠶會”(傳説這天害蟲聞聽歌聲就不敢危害莊稼)。四月八,是紀念耕牛的節日。布依族各地將這一節日稱為

“牛王節”

或“牧童節”、“開秧節”等。這天家家吃“牛王粑”和糯米飯,並以之喂牛,讓牛休息一天,用楓樹葉泡水給牛洗澡。這一天也是惠水一帶布依族青年男女坡上聚會吃糯米飯、唱歌玩樂的日子。

六月六,祭田神、土地神和山神,祭畢用雞血沾上各色紙旗,或做成大鳥形分別插在各塊田中。與此同時,召開“議榔”會議,宣佈各種榔規榔約,且由榔頭監督執行,藉以保護社會財產安全。許多地方(如惠水縣的董朗河兩岸、興義市的查白場等)還舉行規模盛大的玩山活動。六月六節還有相關的傳説。如興義的查白場傳説是為紀念被惡霸逼婚、雙雙殉情的一對青年男女的;安龍縣則是紀念布依族人民反抗封建統治的起義勝利。三中全會以後,由於貫徹執行民族政策,經國家民委批准,確定“六月六”為布依族人民的共同佳節。其隆重程度,僅次於大年節。

吃新節,又叫嘗新節。因各地的穀米成熟有先有後,過節日期不盡相同。一般在稻穀將成熟時,由家中男子到田中摘來少量穀穗,放在甑中與糯米一同蒸熟後敬祖。望謨、冊亨等地,把新糯谷取來後,先煮熟晾乾,舂去穀殼,再用開水泡脹蒸成糯飯,布依語稱“根金毫模”。

漢族節日流傳到布依族地區後,發生了一些變異。如清明節,布依族除了為新故老人上墳外,還要為所有已故祖先掛紙(俗稱掛青)。但望謨縣桑郎一帶,清明不掃墓,三月三才上墳。紅水河一帶清明吃三色糯米飯。端午節在布依族中被區分為大端午節(農曆五月初五)、小端午節(農曆五月十五)。這天布依族除吃粽子外,還吃五色糯米飯。而七月半,布依族要殺雞、殺豬或殺牛祭祖,為逝者燒紙錢或金銀綠錠,送寒衣等生活用品。紅水河沿岸要連過三天。十四日做“搭連粑”供祖先。十五日晚到河邊放冥船,讓其隨水漂流。十五、十六日年輕人和孩童聚集大榕樹下,或盪鞦韆,或打陀螺,或去游泳。惠水斷杉一帶,集中於古橋堡對歌,跳粑棒舞和銅鼓舞,同時進行嗩吶比賽。中秋節,布依族一些地方則有孩童“偷瓜”之俗。孩童們將“偷”來的老瓜用紅布包好,一路放着爆竹往送膝下無子的年輕夫婦家中,由無子夫婦將南瓜與糯米烹煮而食。被“偷”南瓜的主人不能打罵“偷瓜人”。人們相信用“偷”來的瓜煮糯飯吃,可以生子。

布依族的文化藝術豐富多彩。民間廣泛流傳的神話、故事、童話、寓言、諺語、詩歌等口頭文學,傳述着古老的民族歷史,歌頌着人民的勤勞勇敢,揭露了舊社會的黑暗和殘暴,展望着新社會的幸福和光明。其題材廣泛,意境優美,內容健康,語言生動,富於想像力。神話傳説如《洪水潮天》、《十二個太陽》、《賽胡細妹造人煙》、《卜丁射太陽》、《茫耶尋谷種》、《黃果樹瀑布的傳説》等都是人們喜愛的作品。

布依族的民歌,富有民族特色,有敍事歌、古歌、生產勞動歌、習俗歌、情歌、苦歌、哭嫁歌、兒歌、新民歌等。或用布依語演唱,或用漢語演唱,句式和結構不盡相同。用布依語演唱的有五言、七言、雜言三種句式和單段、雙段、長篇三種章法。單段歌又稱“散花調”,即單獨一段自成一首;雙段歌又稱“雙調”,即一首分成兩段;長篇歌由若干段組成,或篇幅雖長、不分段落。曲調有“大調”、“小調”之分。“大調”用於婚喪等隆重的場合,音調高昂大方,引人入勝;“小調”則在月夜或“朗紹朗冒”談情説愛的時候唱,音調柔和、婉轉、活潑動聽。演唱方式有獨唱、對唱、重唱、齊唱等。凡遇建房造屋、迎親嫁女、老人亡故、迎來送往等場合,都要唱相應內容的歌。有時要晝夜不停地唱數天,這往往帶有互相比賽的性質。能歌者對身邊的花草、雀鳥等,都可以激起其創作的靈感,編唱出優美含蓄的歌詞來。

1950年以後,人民政府為布依族培養了自己的作家隊伍,這些作家創作了不少布依族書面文學。如長篇小説《大古山的黎明》、《將軍被刺之謎》等,中短篇小説《山鷹飛過河谷》、《兒女們的事情》、《迷夢》、《崖上花》等,散文集《綠色夢》、《瀑鄉風情錄》、《太陽女》等,詩歌集《盤江放歌》、《葉影集》、《山河戀》、《遠山》、《古井》等,劇本《羅細杏》、《金竹情》、《黑山漢子》等,電視連續劇《六馬兄妹》、《布依女》等。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有三部《布依族文學史》正式出版。

布依族常用的樂器有嗩吶、月琴、葫蘆琴、竹琴、巴勒、洞簫、短簫、姊妹簫、銅鼓、牛骨胡等。銅鼓是布依族最古老、最具有民族特點的樂器。它全部用青銅鑄成,鼓身鑄有各種花紋圖案。1950年以前,幾乎每寨都有銅鼓,隆重節慶必敲擊為樂。舉行喪葬、祭祀,則只有摩公才能按照儀式的程序敲擊銅鼓。

布依族的舞蹈主要有《織布舞》、《糠包舞》、《獅子舞》、《龍舞》、《轉場舞》、《鐃鈸舞》、《花裙舞》、《銅鼓舞》、《銅鼓刷把舞》等,舞蹈動作優美動人。它們把布依族生產生活和風俗習慣融為一體,用藝術形式生動地表現出來,深受人民羣眾的喜愛。

貴陽、長順及黔西南冊亨縣等地區流行布依地戲,多在春節期間組織演出。有專門的戲班子,演員面具多為三國人物及布依摩師等。獨山、平塘、三都等縣一帶,流行一種在花燈歌舞基礎上吸收廣西彩調藝術發展而成的花燈劇。

布依戲大約始於明末清初,各個戲班的召集人、戲師和演員均為農民。其編排的劇目、演唱的形式,都具有濃郁的鄉土氣息。劇目大多取材於本民族的故事、傳説,如《六月六》、《王山打鳥》、《四接親》、《金貓寶瓢》、《馬邊月》等。也有漢族劇目,如《玉堂春》、《柳蔭記》、《包公案》等。布依戲音樂由本民族的民歌和民間坐唱曲調衍生而來;語言富有寓意性,擅長使用“比”、“興”手法,顯得詼諧、生動、傳神;戲中武打,直接受到武術和木偶戲的影響,古樸而靈活,別具一格;演員的化粧,過去是藉助於臉殼的誇張表情,性格化造型,曾引起戲劇界的關注。1956年布依戲《四接親》、《玉堂春》參加了貴州省第一屆工農業業餘藝術會演,獲得好評;1984年布依戲《羅細杏》、《金竹情》參加了貴州省少數民族戲曲研究彙報演出,《羅細杏》還被選拔參加全國少數民族戲曲劇種優秀劇目錄像觀摩演出,榮獲“孔雀獎”。

布依族工藝美術素負盛名,主要有蠟染、刺繡、織錦、竹編、織染及陶瓷和雕刻等等。色彩絢麗、圖案美觀的布依族蠟染,是中華民族文化藝術寶庫中的珍品。其傳統工藝有靛染、蠟染、楓染和扎染四種,其中以蠟染最為著名。製作方法先用銅蠟刀沾蠟液在白布上繪成渦狀紋、波浪紋、菱形、對稱幾何圖案等,再以藍靛溶液配合草藥印染,去蠟後即成。成品的自然冰裂紋,形式多樣,美觀大方。1980年以前,布依族地區有許多印染作坊。1953年,為了發揚少數民族的優良工藝傳統,當地政府曾在安順市建立了一所蠟染工廠,在傳統的圖案、去蠟、清洗的基礎上,又進行了許多革新,使傳統的蠟染工藝得到進一步的發展,成為暢銷海內外的珍貴工藝品之一。

織錦,亦稱“納錦”,布依語稱“讀桂”。有“羊羔錦”、“魚兒錦”、“人物錦”、“蝴蝶錦”等式樣,圖案為菱形、方形、三角形或回形字穿插組合,各色絲線襯托,花紋精緻緊密,瑰麗美觀。錦面類似絲繡,但卻是在古老的布機上編織而成,且錦花背面向織者,編織中若要檢閲花色,需用鏡子從下面反照。婦女們就這樣全憑記憶熟練操作,繼承着祖輩的技術工藝。1984年全國旅遊產品評比會上,布依族織錦被評為優秀產品;1985年在全國第五屆工藝美術展中又獲“優秀創作一等獎”,捧回了“希望杯”。

素有“土呢子”之稱的布依族土花布,質地優良,品種多樣,可製作成服裝、牀單、被面、桌布等用品。今日農村仍保持着自紡自織的傳統。1985年重慶博物館在鎮寧縣六馬區一個村寨,就徵集到各色土花布35種之多。荔波縣以土花布為開發項目,年生產200多個品種,產值250多萬元,創外匯20多萬美元。

此外,荔波的涼蓆、獨山的斗笠、平塘牙舟的陶器等都很有名。各地婦女的刺繡、剪紙技術、銀銅首飾加工以及惠水的楓香印染蠟畫等,亦甚精緻。特別是平塘牙舟陶工藝考究,歷史悠久。由本民族美術家設計製作的陶瓷,還曾作為貴州省政府的禮品贈送給新西蘭等外國貴賓,為發展中外友誼做出了貢獻。

布依族信仰祖先和多種神靈。山、水、井、洞及生長奇特的古樹無不被認為是神靈的化身。各村寨建有土地廟。一些特定的宗教儀式,要供奉神竹。各地布依族還供奉雷神、門神、灶神、龍王等等。這些反映了布依族作為農耕民族的原始宗教信仰。

“摩教”是布依族宗教信仰中一個比較成熟的宗教信仰形式,介乎於原始宗教向人為宗教過渡的類型。其宗教職業者分為“布摩”和“摩雅”。布摩是通過學習而成的,在師父的`帶領下學習一系列的經文和儀式的程序,能夠繼承師父的衣缽便可出道。布摩尊奉“報陸陀”為開山祖師。在舉行各種祭祖活動中,首要的儀式是恭請“報陸陀”蒞臨,以示整個祭祀活動的權威性。在摩經裏,“報陸陀”具有超凡的力量和智慧,能夠洞察古今,能夠解決人世間任何難題。摩經的基本思想是:人間萬物是由始祖神“報陸陀”創造的,萬物皆有靈,靈魂具有神祕力量,需要祭祀和崇拜,經過特定儀式和條件萬物可以相互轉變,達到禳災祈福的目的。人患疾病是由某種鬼魂作祟,通過舉行某種儀式可以驅逐疾病。人死後,靈魂不滅,通過儀式的超度,使靈魂進入仙境。布摩有較為完備的祭祀經典——摩經,還有比較固定和規範的宗教禮儀。舉行祭祀活動除了要履行一定的宗教禮儀外,還要輔以對經典的誦讀。典籍浩繁的摩經,大致可分為用於喪葬超度活動中的多卷本《殯亡經》、《古謝經》等,也有用於祈福、驅邪、禳災等目的的各類雜經。摩經包含了布依族古代社會的國家政治、經濟和文化生活,乃至人們的社會交往和道德禮儀等內容。摩雅是在某種特定的場合下,通過鬼魂附體而後經布摩的點化(安壇)而形成的,摩雅的巫術活動稱之為“打迷納”。

明、清以後,佛教、道教、天主教相繼傳入布依族地區,民間有少數信仰者。從摩經的內容和布摩在各種儀式中使用的道具,可以看到佛、道、儒對布依族文化的滲透。明、清時期天主教在布依族地區傳教,設有主教署、諮詢會,其下有總鐸口、堂口等。但因為傳教士的為非作歹和天主教與布依族人民信仰相左,天主教遭到了布依族人民的反對。

布依族傳統社會組織,有“宗族制”、“議榔制”、“寨老制”等。它們源於古代氏族管理制度,是古代民主制的繼承和發展,同時也具有階級社會的特色。

布依族宗族制,是由同宗同族的一個或數個村寨組成,各地皆然。其血緣組織聯繫緊密,內部禁止通婚。每個宗族都有族長。族長在宗族成年人中自然產生,一般由輩份較高並有威望者擔任;或輩份雖不算高,但屬族中經濟大户、在社會中有能力有威望者亦可擔任。族長之職責,對內申張家教家規,對族人進行道德品格的教育,教育內容包括辦事公道、尊老愛幼、相互幫助、自立自強、與人為善、以理服人、熱心公益、愛村愛家等。對違反族規者,族長可對之批評教育,甚至處罰。對外,族長代表本宗族利益,維護宗族尊嚴,體現宗族之風格氣度。

宗族議事形式,體現為“家族長全體會議”、“家族長代表會議”、“當事人與評中人專門會議”、“有關方面協商會議”等等。遇事民主協商,決議後族長施行。

宗祠是宗族祭祖和聚會之所,平時有專人守護,定期由族長在祠內主持祭祀,宣佈族規,合族聚宴。費用由家族“祭祀田”收入開支。

宗族聚會有“春節送銅鼓會”和“清明節祭掃祖墳聚會”。每個布依族宗族都有一面或數面銅鼓,作為本宗族祖傳之寶。春節擊鼓為樂,並祭祀銅鼓;至正月十五日晚收鼓,再祭一次。然後,集體送銅鼓到族長家保存,全族置酒宴飲,顯示宗族的團結和意志。“清明節祭掃祖墳聚會”,由族長主持召開各家長會議,確定祭掃規模、分工及費用數額。每户出錢若干,屆時聚於祖墳前,殺豬備酒祭祖,舉行合族宴會。此舉有憶祖思今,團結向上之功能。

議榔制,在平塘、惠水等縣布依語稱“議榔”;在望謨、冊亨等縣稱“議各習”。“榔”源於布依族早期社會的血緣組織,又是本氏族對部落酋長的稱謂。“議”即“集中”、“聚會”之意。隨着社會發展,“議榔”逐步變為以地緣關係為主的農村公社組織。

“議榔制”組織,小的包括一個或數個毗鄰村寨;大的包括數十百寨。不分姓氏宗族,都可以參加。議榔設有榔頭、巫師,以及分管軍事、主持司法的頭領。組織的最大權力機構是議榔大會。主要討論議榔內重大問題;制定榔規榔約;選舉各種執事頭領。規約的主要內容是:保護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維護生產、生活秩序;維護公共道德綱紀倫常;決定保衞集體安全和抵禦外侮的具體措施,等等。榔規榔約體現組織內羣眾的意志和願望,並有較強的約束力,人人必須遵守,違者必究。在社會動亂時期,榔規榔約往往發揮較大作用。

布依族地區每個村寨都有寨老會,布依語稱為“卜板”。寨老是一寨的自然領袖,由羣眾推舉。寨老人數,二三人至五六人不等,視村寨大小、人選多少而定。寨老的威望和權力是自然形成的。他們是村寨中有處理事務能力的人,平時村寨中有什麼事情都樂意找他們商量,聽取他們的意見;在發生重大事件需要大家一致行動時,人們樂意聽從他們的指揮,公認他們的地位。寨老無需經過正式的選舉產生,也不存在世襲的問題。他沒有任何特權和利益,其職責是排解寨內外的各種矛盾糾紛,與村民協商制定保護山林及農作物的“鄉規民約”,作出制止或進行械鬥的決定,主持村寨內的紅白喜事、祭寨神儀式和各種集會。這種具有一定原始性的社會組織形式,直至20世紀80年代仍遺存於一些布依族村寨中。

舉行祭寨神廟會,亦是寨老職能之一。民國年間布依族各地盛行祭寨神習俗。一般每年對寨神奉祭數次,時間分別為正月九年級、三月九年級、六月初六、七月十五。每次獻祭牛、豬、公雞等犧牲,由寨老主持祭儀,祭師唸經文祈禱豐收。寨人同餐共宴,這對強化寨規、增強內聚力有較大作用。1950年後,寨神廟會漸趨消失,但寨老制尚存餘緒。

  馬來西亞宗教和風俗習慣

馬來西亞為君主立憲制國家。主要由馬來族、華族和印巴族三大民族組成。他們的宗教、文化和風俗習慣各異。馬來人90%以上信仰伊斯蘭教,華人多信仰佛教和道教,印巴人則信仰印度教。馬憲法中明文規定伊斯蘭教為馬官方宗教。馬來西亞的穆斯林多屬遜尼派。

馬來穆斯林一般較虔誠,每天都祈禱五次,到麥加朝聖過的人倍受尊敬。回曆九月是齋月,馬來人一般情況下均晝禁夜食,只有年老體弱多病、孕婦或外出旅行者可例外。馬來人平時一般忌諱用左手,習慣用右手用餐或接受別人的東西。通常男士不主動與女士握手。馬來人普遍喜好辣食,忌食豬肉,不飲烈性酒,在正式場合也不敬酒。馬來人最禁忌的動物是豬,但喜愛貓。

清真寺是穆斯林舉行宗教儀式的地方,對外開放時,女士需穿長袍及戴頭巾。否則將被拒之門外。馬來人男女傳統禮服分別是:男士為無領上衣,下着長褲,腰圍短紗籠,頭戴“宋谷”無邊帽,腳穿皮鞋。女士禮服也為上衣和紗籠,衣寬如袍,頭披單色鮮豔紗巾。馬來人男女禮服和便服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又寬又長,遮手蓋腳且色彩鮮豔,圖案別緻,樣式美觀。目前打工族為了工作穿着方便,一般着輕便的西服,只在工餘在家或探親訪友或在重大節日時,才着傳統服裝。在各種正式場合,男士着裝除民族服裝或西服外,可穿長袖巴迪衫。巴迪衫是一種蠟染花布做成的長袖上衣,質地薄而涼爽,現已漸漸取代傳統的馬來禮服,成為馬來西亞“國服”。在馬來西亞除皇室成員外,一般不穿黃色衣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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