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主任例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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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教務處工作會議是貫徹執行上級指示精神,部署全處工作任務,溝通協調有關工作,討論分析和解決全處工作問題的重要組織形式。為進一步發揮工作會議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教導主任例會制度

第二條 教務處工作會議由處長召集並主持,分為處務會和工作例會。處務會由各科室科長參加,工作例會由處室全體成員參加。

第三條 教務處工作會議原則上每兩週召開一次或根據重要事務需要臨時召開。會議指定專人負責記錄和歸檔。

第四條 處務會和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

處務會主要傳達上級文件、指示,研究貫徹文件精神或措施;研究確定學年、學期或階段性工作計劃及教學管理、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研究教學管理中出現的問題、難題的解決措施等;聽取各科近期工作彙報,總結並佈置下階段工作任務;協調各科室之間關係,溝通、銜接各項工作;研究其他需處務會解決的問題。

工作例會主要傳達貫徹上級有關部門及學院的重要決定和指示,通報重要工作情況,部署學院交辦的其他工作;聽取各科室及成員彙報近期工作,部署各科室下一步工作任務;學習黨和國家及省委省政府相關會議精神、教育法律法規、學院教學管理制度等;其他需會議解決的問題。

第五條 教務處會議參會人員必須按時到會,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參會,應事先向處長請假。各科應在會前對提交處務會研究的議題提出明確意見、建議或方案。開會期間,與會人員一般不應會客或安排處理其它事宜,不經主持人批准,不得隨意退席。

第六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教導主任例會制度 [篇2]

教學工作例會是研究和佈置教學工作的例行會議,是常規教學管理的一種重要形式。為保證我校教學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學、有效的管理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學工作例會的內容

1、傳達上級單位和學校有關教學工作的文件精神、決定和指示;

2、討論確定學年、學期或階段性教學工作計劃及教學管理、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

3、討論教學任務的執行情況,教學中出現的問題、難題的解決措施及職責範圍內的局部工作調整等;

4、總結近期工作並佈置下階段工作任務,通過教學管理、教學紀律等方面的補充制度和方法;

5、聽取各教研組工作彙報。交流信息,溝通各教學部門間的關係,解決各教學部門之間協調問題;

6、發放教學工作有關文件、通知和材料;

二、教學工作例會的組織管理

1、教學工作例會由分管學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或教導主任主持。

2、例會由教導處負責召集、考勤、記錄,並做好會議記錄。

3、教學工作例會每兩週一次,一般為雙週週四下午3:30(可根據學校具體工作統籌安排進行調整)。

4、為提高會議效率,要求做到:會前認真準備議題,要有解決議題粗略的思路;屬於部門職責範圍有權解決的問題不上會。

5、為達到會議效果各教研組會後要抓緊落實教學例會佈置的工作,相關部門負責協調。各教研組可比照學校教學工作例會,召開教學會議。

6、教導處負責催辦和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7、與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按時到會,不得任意遲到早退。

三、教學工作例會參與人員

1、校長、副校長。

2、教導處人員

3、學校教學研究室人員(各學科教研組組長)。

4、根據會議內容需要,通知參加的有關人員。

四、會議要求

1、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教學例會是保證教學工作有序開展的重要環節。全體教學管理人員必須提高認識,積極參與。

2、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每次例會必須做到有內容、有效果、有促進,不能流於形式。

3、遵守紀律,服從安排。沒有特殊情況,不能無故取消例會,參會人員必

須全部與會,並按照會議的統一安排,明確各自任務,負責抓好落實。

教導主任例會制度 [篇3]

1、教導處每月組織召開一次教研組長會議。

2、教研組長必須按時到會,有病有事需履行請假手續。

3、教研組長會議的內容為傳達精神,佈置工作,彙報情況,研究對策 , 處理問題。

4、教研組長會議時間一般定在例會開始前舉行。如有重要或緊急內容時,可即時組織召開教研組長會議。

6、教研組長要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並及時向組內成員進行傳達與安排。

教研製度

(一)、教學研究組織

1、教導處為學校教學研究管理機構,各學科任課教師在主任領導下,進行教學、教研工作。

2、為了加強教學研究,發揚集體優勢,樹立研討之風,學校成立學科教研組,各學科教研組設組長一人,負責本教研組的教學教研工作和日常工作。學科教研組受教導處領導。

3、各學科教研組也是集體備課的組長,負責本小組的集體備課和教學教研活動,並配合教導處做好教學管理工作。

(二)、學科教研組長職責

學科教研組長在教導處領導下,負責本組的學科教學和教研工作。

1、開學一週內,制定出本組學科教學研究計劃。學期或學年結束寫出學科教學研究總結。

2、根據教導主任安排,組織骨幹教師對來我校應聘教師、新任教師進行聽課和評價;會同學校有關部門參與對試用教師進行考核評估。

3、組織本學科教學教研活動、競賽活動及藝術活動。

4、經常深入課堂聽課(每學期不少於15節),經常組織教師參加教學研究活動(按教研計劃執行)。

5、負責本學科教學成果的徵集和評優。

6、對學科教學存在突出問題的'教師,向教務處提出整改建議;對優秀的教師和典型的教學經驗報請教務處表彰、推廣。

(三)、教研活動

1、開學一週內,由教研組長及備課組長主持制定教研計劃。教研計劃包括指導思想、教研重點、教改課題和各項活動的內容及形式等,要定人員、定地點、定時間,堅持按計劃開展教研活動,並作出詳細記錄。期末教研組長寫出教研活動總結;計劃、總結在規定的時間內分別報送教務處。

2、每次活動都要有充分的準備,主題明確,計劃周密,有中心發言人,記錄詳細,總結及時。

3、教研活動要有嚴明的紀律和要求,組長應做好考勤,教師不得隨便請假,確保全員參加,嚴禁無故遲到早退。教務處要經常到教研組參加教研活動。

4、全體教師在教研活動中都要積極參與、踴躍發言,認真記錄,及時寫出心得體會、反思、敍事、小結,使教研活動落到實處。

5、每位教師每學期至少讀一本教育教學理論專著,並作好讀書筆記;每學期至少撰寫一篇教學論文或教學經驗總結。

(四)、聽課評課

1、實行課堂開放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校內人員或上級領導及來賓進入課堂聽課。

2、各教研組每學期都要認真制定聽課計劃,聽課不能集中於少數人、集中於某段時間,要使每個人都經常聽課、被聽課。

3、各學科每學期都應安排2~3次校級公開課,邀請校內教師聽課,要安排好時間、地點、內容和執教教師。學校鼓勵非教學人員進課堂聽課,以瞭解我校的教學情況,宣傳我校的教學實力。

4、實行“推門聽課”制度。

5、 實行學校領導聽課制度。校長、教務處的領導要深入課堂,瞭解課堂教學及教學改革情況,指導課堂教學和教學改革健康發展。校長每週聽課不得少於1節,教導處領導每週聽課不得少於2節。

6、實行教師互相聽課制度。每位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於15節,要誠心邀請他人聽課評課;每學期每人至少舉行1次公開課。

7、聽課人員要尊重授課教師的勞動,全面聽、認真記。不得遲到、早退,要遵守課堂紀律,不得作任何影響教師上課和學生學習的事情。

8、學校舉行的公開課或觀摩課,應由專人負責召集聽

課教師評課,並認真做好評課紀錄,寫出評課總結,存入業務檔案。

9、聽課教師要認真評課,實事求是,在肯定成績和優點的同時,指出失誤、不足及需商榷的問題,提出改進教學的建議;被聽課教師要認真做好記錄,虛心聽取各種意見,不斷改進教學。

10、教導處對各教師的聽評課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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