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設計防火規範最新版

來源:文萃谷 1.77W

規範在修訂過程中,遵循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的方針政策,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以下是小編整理建築設計防火規範最新版解讀,歡迎閲讀。就跟隨小編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最新版

一、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局部修訂説明

此次局部修訂工作,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標準編寫規定及國家有關消防法規規定的原則,修訂完善了兒童活動場所、建築高度大於250m的民用建築等涉及的基本防火技術要求,主要內容包括:

1.明確了兒童活動場所的範圍,加強了消防設施設置要求。

2.調整了疏散門的淨寬度要求。

3.明確擴大封閉樓梯間和擴大前室在首層的安全疏散距離。

4.增加了有關高層木結構建築的防火技術要求。

5.明確了建築高度大於250m的民用建築的加強性防火要求。

此次局部修訂共64條,分別為:

第3章:3.1.3、3.3.1、3.3.2、3.5.2、3.7.2、3.7.5(6條)

第5章:5.1.2A、5.1.8A、5.2.3、5.3.1、5.3.6、5.4.3、5.4.4、5.4.11、5.4.12、5.4.13、5.4.17、5.5.12A、5.5.14A、5.5.15、5.5.17、5.5.18、5.5.23、5.5.30、5.5.31(19條)

第6章:6.2.5A、6.2.9A、6.4.2、6.4.3、6.4.5、6.4.11A、6.7.4、6.7.7A(8條)

第7章:7.1.8A、7.2.1A、7.2.5A、7.4.1(4條)

第8章:8.1.2A、8.2.4、8.3.3A、8.4.1、8.4.2、8.4.2A、8.5.4A(7條)

第9章:9.3.6、9.3.15(2條)

第10章:10.1.1A、10.1.10、10.1.10A、10.1.10B、10.2.7、10.3.1、10.3.2A(7條)

第11章:11.0.1、11.0.2、11.0.3、11.0.4、11.0.7、11.0.10、11.0.12、11.0.12A、11.0.13、11.0.14(10條)

第12章:12.1.10(1條)

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部分章節介紹

8消防設施的設置

8.1 一般規定

8.1.2A建築高度大於250m的民用建築,室內消防給水系統應採用高位消防水池和地面(地下)消防水池供水。

高位消防水池、地面(地下)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分別滿足火災延續時間內的全部消防用水量。

高位消防水池與減壓水箱之間及減壓水箱之間的高差不應大於200m。

【條文説明】

美國消防協會《消防豎管和軟管系統標準》NFPA 14第9.1.5條規定,消防給水系統的供水可採用市政直接供水、消防水泵供水和重力水箱供水等方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安裝標準》NFPA 13第24.1.1條和第24.1.2條規定,每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均至少設置1個自動供水水源,且應提供火災延續時間內系統所需的流量和壓力,該自動供水水源包括高位消防水池和市政供水。

超高層建築採用屋頂高位消防水池並且高位消防水池儲存全部消防用水量的供水方式,可充分利用自身重力滿足高層建築在任何時候的消防給水流量和壓力,在發生火災時無需啟動消防水泵,提高了消防給水系統的可靠性,該供水方式目前已在廣州電視塔、廣州周大福金融中心等項目中廣泛應用。本條總結工程實踐經驗,要求同時設置屋頂高位消防水池和地面(地下)消防水池,且有效容積均要滿足火災延續時間內的全部消防用水量,進一步保障了火災發生時的供水能力。

超高層建築採用減壓水箱分區供水時,如果減壓水箱之間的間距大於200m,則其產生的靜壓大於2.0MPa,閥後壓力高於0.7MPa,不利於消防隊員展開滅火作業,因此要求減壓水箱之間或者屋頂消防水池與減壓水箱之間的高差不大於200m。

8.2 室內消火栓系統

8.2.4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建築和建築面積大於200m2的商業服務網點內應設置消防軟管卷盤或輕便消防水龍。高層住宅建築的户內宜配置輕便消防水龍。

託兒所、幼兒園建築、老年人照料設施內應設置與室內供水系統直接連接的消防軟管卷盤,消防軟管卷盤的設置間距不應大於30.0m。

【條文説明】

消防軟管卷盤和輕便消防水龍是控制建築物內固體可燃物初起火的有效器材,用水量小、配備和使用方便,適用於非專業人員使用。本條結合建築的規模和使用功能,確定了設置消防軟管卷盤和輕便消防水龍的範圍,以方便建築內的人員撲滅初起火時使用。

輕便消防水龍為在自來水供水管路上使用的由專用消防接口、水帶及水槍組成的一種小型簡便的噴水滅火設備,有關要求見公共安全標準《輕便消防水龍》GA 180。

8.3.3A建築高度大於250m的民用建築,電梯機房、電纜豎井內應設置自動滅火設施,廚房應設置廚房自動滅火裝置。

【條文説明】

本條規定旨在防止火災沿豎向井道擴大蔓延。自動滅火設施可以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啟動,也可以利用自身熱敏元件啟動。廚房火災主要發生於烹飪部位的灶台、排油煙罩及附近排油煙管,在這些部位設置自動滅火裝置能有效減小此類火災危害。

8.4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8.4.1下列建築或場所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m2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000m2的製鞋、製衣、玩具、電子等類似用途的丙類廠房,地下、半地下且建築面積大於1000m2的丙、丁類生產場所;

(2)除糧食倉庫外,每座總建築面積佔地面積大於1000m2的丙類棉、毛、絲、麻、化纖及其製品的倉庫,佔地面積大於500m2或總建築面積大於1000m2的捲煙倉庫,高層或高架丁類倉庫,總建築面積大於1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丁類倉庫;

(3)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m2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1000m2的商店、展覽、財貿金融、客運和貨運等類似用途的建築,總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展覽廳、觀眾廳等公共活動場所;

(4)圖書或文物的珍藏庫,每座藏書超過10萬冊的圖書館,重要的檔案館,博物館;

(5)地市級及以上廣播電視建築、郵政建築、電信建築,城市或區域性電力、交通和防災等指揮調度建築;

(6)特等、甲等劇場,超過1500800個座位的其他等級的電影院或乙等劇場,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或禮堂,超過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

(7)大、中型幼兒園的兒童用房等場所託兒所、幼兒園建築,老年人照料設施,療養院的病房樓,任一層建築面積大於1500m2或總建築面積大於31000m2的療養院的病房樓、旅館建築和其他兒童活動場所,不少於200100牀位的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和手術部等;

(8)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旅館建築;

(9)淨高大於2.6m且可燃物較多的技術夾層,淨高大於0.8m且有可燃物的悶頂或吊頂內;

(10)電子信息系統的主機房及其控制室、記錄介質庫,特殊貴重或火災危險性大的機器、儀表、儀器設備室、貴重物品庫房;

(11)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內建築面積大於50m2的可燃物品庫房和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營業廳;

(12)其他一類高層公共建築;

(13)設置機械排煙、防煙系統、雨淋或預作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固定消防水炮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等需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鎖動作的場所或部位。

注:老年人照料設施中的老年人用房及其公共走道,均應設置火災探測器和聲警報裝置或消防廣播。

【條文説明】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能起到早期發現和通報火警信息,及時通知人員進行疏散、滅火的作用,應用廣泛。本條規定的設置範圍,主要為同一時間停留人數較多,發生火災容易造成人員傷亡需及時疏散的場所或建築;可燃物較多,火災蔓延迅速,撲救困難的場所或建築;以及不易及時發現火災且性質重要的場所或建築。該規定是對國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工程實踐經驗的總結,並考慮了我國經濟發展水平。本條所規定的場所,如未明確具體部位的,除個別火災危險性小的部位,如衞生間、泳池、水泵房等外,需要在該建築內全部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製鞋、製衣、玩具、電子等類似火災危險性的達到相應建築規模的地上丙類及地下丙、丁類廠房,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要考慮了該類建築面積大、同一時間內人員密度較大、可燃物多,對於地下場所還存在疏散及消防救援條件差等因素。

3商店和展覽建築中的營業、展覽廳和娛樂場所等場所,為人員較密集、可燃物較多、容易發生火災,需要早報警、早疏散、早撲救的場所。

4重要的檔案館,主要指國家現行標準《檔案館設計規範》JGJ 25規定的國家檔案館。其他專業檔案館,可視具體情況比照本規定確定。

5對於地市級以下的電力、交通和防災調度指揮、廣播電視、電信和郵政建築,可視建築的規模、高度和重要性等具體情況確定。

6劇場和電影院的級別,按國家現行標準《劇場建築設計規範》JGJ 57和《電影院建築設計規範》JGJ 58確定。

7託兒所、幼兒園建築、老年人照料設施、療養院的病房樓,考慮到其人員行為能力受限,均要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9本款規定的可燃物,不包括敷設在悶頂或吊頂內採取穿金屬導管或封閉式金屬槽盒保護的燃燒性能為B1級及以下的電線電纜。

10根據現行國家標準《電子信息系統機房設計規範》GB 50174的規定,電子信息系統的主機房為主要用於電子信息處理、存儲、交換和傳輸設備的安裝和運行的建築空間,包括服務器機房、網絡機房、存儲機房等功能區域。

13建築中有需要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的設施主要有:機械排煙系統、機械防煙系統、水幕系統、雨淋系統、預作用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火捲簾、常開防火門、自動排煙窗等。

為使老年人照料設施中的人員能及時獲知火災信息,及早探測火情,要求在老年人照料設施中的老年人居室、公共活動用房等老年人用房中設置相應的火災報警和警報裝置。當老年人照料設施單體的總建築面積小於500m2時,也可以採用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獨立式煙感探測器適用於受條件限制難以按標準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場所,如規模較小的建築或既有建築改造等。獨立式煙感探測器可通過電池或者生活用電直接供電,安裝使用方便,能夠探測火災時產生的煙霧,及時發出報警,可以實現獨立探測、獨立報警。本條中的“老年人照料設施中的老年人用房”,是指現行《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築設計標準》JGJ450-2018規定的老年人生活用房、老年人公共活動用房、康復與醫療用房。

8.4.2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建築高度大於54m、但不大於100m的住宅建築,其公共部位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套內宜設置火災探測器。

建築高度不大於54m的高層住宅建築,其公共部位宜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當設置需聯動控制的消防設施時,公共部位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高層住宅建築的公共部位應設置具有語音功能的火災聲警報裝置或應急廣播。

住宅底部設置的商業服務網點總建築面積大於1000m2時,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條文説明】

為使住宅建築中的住户能夠儘早知曉火災發生情況,及時疏散,按照安全可靠、經濟適用的原則,本條對不同建築高度的住宅建築如何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作出了具體規定。考慮到商業服務網點的火災危險性,當多個商業服務網點的總建築面積超過1000m2,需要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8.4.2A建築高度大於250m的民用建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系統的消防聯動控制總線應採用環形結構;

2旅館客房及公共建築中經常有人停留且建築面積大於100m2的房間內應設置消防應急廣播揚聲器;

3疏散樓梯間內每層應設置1部消防專用電話分機,每2層應設置一個消防應急廣播揚聲器;

4避難層(間)、輔助疏散電梯的轎箱及其停靠層的前室內應設置視頻監控系統,視頻監控信號應接入消防控制室,視頻監控系統的供電迴路應符合消防供電的要求;

5消防控制室應設置在建築的首層。

【條文説明】

根據國內外多年的研究,當察覺到火災報警信號或聞到煙味,人們往往忽視這些初始的信號或將時間花在調查初始信息和形勢的嚴重性,從而延誤了可以更安全進行疏散的寶貴時間。高層建築人員疏散所需時間長,特別是對於客房等場所,如能及早發出火災聲警報信號,將有利於縮短人員疏散反應時間。本條規定參考了美國消防協會標準《國家火災報警規範》NFPA 72-2016的規定。

在樓梯間內設置消防電話插孔,可以方便救援人員安全可靠地進行聯繫和溝通;設置消防應急廣播揚聲器既可以在疏散期間更好地穩定人員情緒,指導人員有序疏散,提高疏散效率,又可以在救援過程中及時向救援人員通報情況和發出指令。

為及時瞭解避難層(間)、輔助疏散電梯的轎箱及其停靠層的前室等部位人員的實時情況,增加了設置視頻監控系統的要求。

8.5 防煙和排煙設施

8.5.4A建築高度大於250m的民用建築,水平穿越防火分區或避難區的防煙或排煙管道、未設置在管井內的加壓送風管道或排煙管道、與排煙管道佈置在同一管井內的加壓送風管道或補風管道,其耐火極限不應低於1.50h。

排煙管道嚴禁穿越或設置在疏散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內。

【條文説明】

本條旨在防止防煙和排煙管道在火災時受到高温破壞,同時保證加壓送風系統和排煙系統能夠正常發揮作用。超高層建築人員疏散時間較長,保證防排煙系統的連續有效性至關重要。因此,提出了防排煙管道耐火極限不應低於1.50h的要求。

9供暖、通風和空氣調節

9.3 通風和空氣調節

9.3.6處理有爆炸危險粉塵的除塵器、排風機的設置應與其他普通型的風機、除塵器分開設置,並宜按單一粉塵分組佈置。

【條文説明】

根據火災爆炸案例,有爆炸危險粉塵的`排風機、除塵器採取分區、分組佈置是必要的。一個系統對應一種粉塵,便於粉塵回收;不同性質的粉塵在一個系統中,有引起化學反應的可能。如硫磺與過氧化鉛、氯酸鹽混合物能發生爆炸,碳黑混入氧化劑自燃點會降低到100℃。因此,本條強調在佈置除塵器和排風機時,要儘量按單一粉塵分組佈置。

9.3.15設備和風管的絕熱材料、用於加濕器的加濕材料、消聲材料及其粘結劑,宜採用不燃材料,確有困難時,可採用難燃材料。

風管內設置電加熱器時,電加熱器的開關應與風機的啟停聯鎖控制。電加熱器前後各0.8m範圍內的風管和穿過有高温、火源等容易起火房間的風管及其保温材料,均應採用不燃材料。

【條文説明】

加濕器的加濕材料常為可燃材料,這給類似設備留下了一定火災隱患。因此,風管和設備的絕熱材料、用於加濕器的加濕材料、消聲材料及其粘結劑,應採用不燃材料。在採用不燃材料確有困難時,允許有條件地採用難燃材料。

為防止通風機已停而電加熱器繼續加熱引起過熱而着火,電加熱器的開關與風機的開關應進行聯鎖,風機停止運轉,電加熱器的電源亦應自動切斷。同時,電加熱器前後各800mm的風管採用不燃材料進行絕熱,穿過有火源及容易着火的房間的風管和絕熱材料也應採用不燃材料。

目前,不燃絕熱材料、消聲材料有超細玻璃棉、玻璃纖維、巖棉、礦渣棉等。難燃材料有自熄性聚氨脂泡沫塑料、自熄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

三、建築設計防火規範部分條例解讀

1.《建規》:建築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樓層建築面積大於1000㎡的商店、展覽、電信、郵政、財貿金融建築和其他多種功能組合的建築。

解讀:“建築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樓層建築面積大於1000㎡”作為定語也修飾多種功能組合的建築。

(1)“商店、展覽、電信、郵政、財貿金融建築和其他多種功能組合的建築”為並列的主語。

(2)其中的“任一樓層”不是指所有樓層,是隻要其中有一層滿足條件就符合要求。

(3)需要在24m及以上有一個符合要求的完整樓層。

(4)不包括住宅與公共建築組合建造的情況。比如,住宅建築的下部設置商業服務網點時,該建築仍為住宅建築。

2.《建規》:單、多層戊類廠房之間及與戊類倉庫的防火間距可按本表的規定減少2m,與民用建築的防火間距可將戊類廠房等同民用建築按本規範第5.2.2條的規定執行。

解讀:本條文中的“戊類倉庫”應為單、多層,即單、多層同時修飾“戊類廠房”和“戊類倉庫”。

3.《建規》:地下或半地下人員密集的廳、室和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其房間疏散門、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的各自總淨寬度,應根據疏散人數按每100人不小於1.00m計算確定。

解讀:本條文中的地下或半地下同時修飾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地上的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不適用本條!

4.《自噴》:特殊應用噴頭 specific application sprinkler流量係數K大於等於161 ,具有較大水滴粒徑,在通過標準試驗驗證後,可用於民用建築和廠房高大空間場所以及倉庫的標準覆蓋面積灑水噴頭 ,包括非倉庫型特殊應用噴頭和倉庫型特殊應用噴頭。

解讀:本條文中的民用建築也是指高大空間場所。

5.《建規》:使用或產生丙類液體的廠房和有火花、赤熱表面、明火的丁類廠房,其耐火等級均不應低於二級;當為建築面積不大於500㎡的單層丙類廠房或建築面積不大於1000㎡的單層丁類廠房時,可採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

解讀:條文主語各就位之後是這樣:使用或產生丙類液體的廠房和有火花、赤熱表面、明火的丁類廠房,其耐火等級均不應低於二級;當為建築面積不大於500㎡的(使用或生產液體的)單層丙類廠房或建築面積不大於1000㎡的(有火花、赤熱表面、明火的)單層丁類廠房時,可採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

6.《建規》 :高層民用建築,超過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佔地面積大於3000㎡的商店建築、展覽建築等單、多層公共建築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可沿建築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對於高層住宅建築和山坡地或河道邊臨空建造的高層民用建築,可沿建築的一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但該長邊所在建築立面應為消防車登高操作面。

解讀:給大家分解一下這裏麪包含的建築主體如下:

(1)高層民用建築。

(2)超過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

(3)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

(4)單多層建築公共建築,舉例:佔地面積大於3000㎡的商店建築、佔地面積大於3000㎡的展覽建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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