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資格政策與法規輔導:導遊人員管理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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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人員是旅遊接待工作第一線的關鍵人員,是旅行社中一支最基本也是最龐大的隊伍。接下來小編為大家編輯整理了導遊資格政策與法規輔導:導遊人員管理法規,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導遊資格政策與法規輔導:導遊人員管理法規

 導遊人員管理法規

1. 導遊人員的三層含義1經過導遊人員資格考試並取得導遊證的人員。2接受旅行社委派而從事導遊業務的人員。3工作範圍主要是為旅遊者提供嚮導、講解及相關旅遊服務。

2. 我國第一個導遊人員管理的行政法規是1987年12月1日國家旅遊局發佈《導遊人員管理暫行規定》

3. 參加導遊考試人員的四個具體條件1國籍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2學歷條件: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3健康條件:身體健康。4能力條件:具有適應導遊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法能力。

4. 導遊人員資格證與導遊證的區別1性質不同。2頒證的機關不同。3領取證書的程序不同。4期限不同。

5. 導遊證的種類 正式導遊證與臨時導遊證的四個區別1取得證書的前提條件不同。2對語言能力的要求不同。3申領程序不同。4有效期限不同

6. 申領導遊證的兩個條件1取得導遊人員資格證書並參加崗前培訓考核考試。2納入旅行社或導遊服務公司的管理。

7. 不得頒發導遊證的四種情況1申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2患有傳染性疾病。3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但過失犯罪的除外。4被吊銷導遊證的。

8. 導遊人員義務區別於權利的最主要特徵導遊人員的義務是導遊人員在進行導遊活動時所必須行為的範圍;而導遊人員的權利則是導遊人員可以進行行為的範圍。

9. 導遊人員四個方面的權利1導遊人員的人身權。2履行職務權。3訴權。4其他權利。

10. 導遊人員履行職務時享受的兩個主要權利1進行導遊活動不受地域限制的權利。2遇到危及旅遊者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經徵得多數旅遊者同意,可以調整或者變更接待計劃的權利。

11. 導遊人員行使調整或變更接待計劃權的四個限制條件1必須是在引導旅遊者旅行、遊覽的過程中,即旅遊開始後、結束前。2必須是遇到有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3必須徵得多數旅遊者的同意。4必須立即報告旅行社。

12. 導遊人員的十個主要義務1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職業技能的義務。2進行導遊活動佩戴導遊證的義務。3進行導遊活動須經旅行社委派的義務。4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不得有損害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言行的義務。5遵守職業道德義務。6嚴格遵守接待計劃的義務。7告知義務。8不得向旅遊者兜售物品或者購買旅遊者的物品的義務。9不得向旅遊者索要小費的義務。10不得欺騙、脅迫旅遊者消費的義務。

13. 旅行社對導遊人員管理的主要方式訂立勞動合同

14. 對導遊人員違反導遊證管理制度的處罰規定 無證導遊,責令改正並予以公告,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佩戴導遊證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下罰款。

15. 對導遊人員私攬業務的處罰規定 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導遊證並予以公告。

16. 對導遊人員違反旅遊服務規定及欺騙消費者的處罰規定 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導遊證或者領隊證。

17. 對導遊人員違反禁止性規定的處罰1損害國家利益及民族尊嚴的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導遊證並予以公告。2向旅遊者兜售物品、索要小費的,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導遊證並予以公示。

18. 導遊人員計分管理制度中一次扣除10分的情形1有損害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的言行的。2誘導或安排旅遊者參加黃、賭、毒活動項目的'。3有毆打和謾罵旅遊者行為的。4欺騙脅迫旅遊者消費的。5未通過年審繼續從事導遊業務的。6因自身原因造成旅遊團重大危害和損失的。

19. 導遊人員計分管理制度中一次扣除8分的情形1拒絕逃避檢查,或者欺騙檢查人員的。2擅自增加或者減少旅遊項目的。3擅自終止導遊活動的。4講解中摻雜庸俗、下流、迷信內容的。5未經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攬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攬導遊業務的。

20. 導遊人員計分管理制度中一次扣除6分1向旅遊者兜售物品或購買旅遊者物品的。2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遊者索要小費。3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誤接誤送旅遊團的。4講解質量差或不講解的。5私自轉借導遊證給他人使用的。6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配合有關部門救助的。

21. 扣4分 私自帶人隨團遊覽的。2無故不隨團活動的。3在導遊活動中不佩戴導遊證或不攜帶計分卡的。4不尊重旅遊者宗教信仰和民族風俗。

22. 2分的情形 1未按規定時間到崗的。2:10人以上團隊未打接待社社旗的。3未攜帶正規接待計劃。4未出示旅行社標識的。5儀表着裝不整潔的。6講解中吸煙、吃東西的。

21. 導遊年審考評的內容和等級、每年累計培訓時間 考評的內容:當年從事導遊業務情況、扣分情況、接受行政處罰情況、遊客反映情況。等級分:通過年審、暫緩年審、不予通過三種。每年累計培訓時間不少於56小時。

22. 導遊人員等級考試的原則、等級的劃分及考試方式 原則:自願申報、逐級晉升、動態管理。 等級劃分:初級、中級、高級、特級四等。 考試方法:中級筆試,高級筆試,特級論文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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