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試卷三商法模擬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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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試卷三商法模擬試題

  一、單選題

1.某有限責任公司因違反法律規定被責令關閉並解散,關於該公司清算組的組成,下列哪一説法是正確的?

A 由全體股東組成

B 由董事或者股東會確定的人選組成

C 人民法院指定

D 由有關主管部門組織股東和有關專業人員及債權人組成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根據《公司法》第184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解散的,應當自解散事由發生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選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指定清算組成員進行清算。因此A選項正確。注意:原《公司法》第192條規定,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應當解散,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公司法》修訂後將該規定刪去,所以D選項不正確。

2.幾家國有企業擬設立一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為:

A 500萬元人民幣

B 1000萬元人民幣

C 1億元人民幣

D 2億元人民幣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

根據《保險法》第73條的規定,設立保險公司,其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億元。

3.某合夥企業有3個合夥人分別是甲、乙、丙,在3人訂立的合夥協議中規定了以下內容,其中違反合夥企業法的是:

A 甲以房屋使用權出資,作價8萬元

B 乙以著作權和現金3萬元出資,著作權作價 1萬元

C 丙的出資為8萬元的機動車一輛,不辦理過户手續,並保留處分權

D 合夥協議中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19條、第20條的規定,合夥企業的財產由全體合夥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使用,合夥企業清算前,合夥人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因此合夥人以動產或者不動產出資,可以約定不轉移所有權,但不能約定其仍然保留處分權。所以C項是錯誤的。根據《合夥企業法》第11條、第13條,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因此合夥人可以用著作權、房屋使用權出資。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是任意記載事項而並非必要記載事項,因此其他選項都符合法律規定。

2.王某出資沒立了某個人獨資企業,王某聘用李某作為企業的總經理,以下説法不正確的是:

A 李某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B 王某應當與李某簽訂書面合同

C 王某對李某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D 未經王某同意,李某不得轉讓企業的商標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個人獨資企業法》第19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可以自行管理企業事務,也可以委託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負責企業的事務管理。投資人委託或者聘用他人管理個人獨資企業事務,應當與受託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簽訂書面合同,明確委託的具體內容和授予的權利範圍。投資人對受託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員職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根據該條規定,BC選項的説法正確,法律要求受託人或者被聘用人應當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並不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所以A選項的説法不正確,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0條的規定,未經投資人同意,受託人或者被聘用人不得擅自將企業商標或者其他知識產權轉讓給他人使用,所以D選項的説法正確。

3.甲中國企業與乙美國公司在廣州共同設立丙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以下做法不正確的是:

A 丙企業採用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

B 丙企業不設股東會,設董事會作為企業的權力機構

C 丙企業董事會成員5人,乙公司副經理為董事長,甲企業總經理為副董事長

D 董事任期4年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第14條規定,合作企業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為有限責任公司。所以A選項的做法正確。第24條規定,合作企業設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是合作企業的權力機構,按照合作企業章程的規定,決定合作企業的重大問題。根據該條規定,採用有限責任形式的合作企業不設股東會,設董事會作為權力機構,所以B選項的做法正確。根據第25條、第 26條的規定,合作企業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成員不得少於3人,董事會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產生辦法由合作企業章程規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擔任董事長、主任的,副董事長、副主任由他方擔任。根據這兩條規定可知,C選項的做法正確。第27條規定,董事或者委員的任期由合作企業章程規定;但是,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董事或者委員任期屆滿,委派方繼續委派的,可以連任。根據該條規定,D選項的`做法不正確。

4.華聯超市向當地保險公司投保了財產保險,某日該超市發生火災損失1萬多元。經公安消防部門認定起火原因是超市工作人員使用電爐熱飯。當地公安局曾多次通告:商場、超市的庫房、門市一律不準使用電爐。下列説法正確的是:

A 火災屬於保險範圍內的危險,保險公司負有賠償的責任

B 由於火災為使用電器所致,是工作人員的過失行為而非故意,保險公司負賠償責任

C 事故發生被保險方有重要責任,保險公司可降低給付的保險金額

D 因為被保險人未履行遵守政府有關保護財產安全的各種規定的義務,保險公司可以拒絕賠償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

根據《保險法》第36條的規定,被保險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生產操作、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規定,維護保險標的安全。投保人、被保險人未按照約定履行其對保險標的安全應盡的責任的,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維護保險標的安全是投保人履行誠信義務的一部分內容,在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才發現上述法律規定的解除事由,當然可以拒絕支付保險金。

5.對於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下列哪一項表述符合法律規定?

A 只有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監事會

B 監事會成員中職工代表比例不得低於1/3,必須由全體職工選舉產生

C 監事會主席由2/3以上的監事會成員選舉產生

D 監事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連選可以連任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公司法》第52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設監事會,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可以只設1—2名監事,所以A選項正確(注意:原《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規模較大的,設監事會,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可以只設1—2名監事)。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比例不得低於1/3,由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選舉產生,並不要求必須由全體職工選舉產生,所以B選項不正確(注意: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中職工代表必須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所以C選項不正確。《公司法》第53條規定,監事每屆任期為3年,連選可以連任,所以D選項不正確。

6.依據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創立大會在通過公司章程並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後,然後由哪一個機構或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設立公司的各項文件、中清登記?

A 董事會

B 監事會

C 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

D 全體股東共同委託的代理人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公司法》第93條規定,董事會應於創立大會結束後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文件,申請設立登記。因此A為正確選項。

7.我國杭州的美華公司與我國台灣地區的至誠公司達成協議共同投資成立經營絲綢生產的中外合資企業。雙方很快訂立了合營合同並報請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審查批准。依照我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該部門應當在多長時間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

A 1個人

B 2個月

C 3個月

D 6個月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要注意的是,合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的審批期限都是90日(3個月),而合作企業是45日。

8.甲乙二人為設立合夥企業,簽訂合夥協議,約定甲提供資金5萬元,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乙不提供資金,全面負責企業的經營,利潤平分。合夥企業成立後,經營規模擴大,經甲同意,乙聘請丙擔任企業副經理,實行年薪制,乙的弟弟丁想加入企業,乙同意,甲不同意,乙仍安排丁在企業工作,後來由於乙和丙決策失誤,企業虧損10萬元,以下説法正確的是:

A 甲承擔全部虧損

B 甲乙分擔虧損

C 甲乙丁分擔虧損

D 甲乙丙丁分擔虧損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乙雖然不提供資金,僅提供勞務,但是合夥協議中約定甲乙二人分享利潤,所以甲乙均是合夥人,丙是合夥人聘請的管理人員,不參與企業利潤的分配,而是領取年薪,所以丙不是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第44條的規定,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本題中甲反對丁入夥,所以雖然丁參與了經營,但是未取得合夥人的資格,故而對於合夥企業的損失也沒有義務承擔,所以B為正確選項。

9.根據我國《保險法》,下列説法不正確的是:

A 保險公司的業務範圍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核定

B 保險公司應向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報送月營業統計報表、年度營業報告和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C 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有權查詢保險公司在金融機構的存款

D 保險公司經營的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須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審批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

根據《保險法》第92條、第107條、第 119條、第120條的規定命題。根據第107條的規定,不是所有的保險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都須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審批,所以D選項不正確。

10.盛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打算通過決議對公司章程進行修改,此項決議如何才能通過?

A 以出席股東會的股東2/3以上表決同意

B 以出席股東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C 以全體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D 以全體股東人數2/3以上通過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根據《公司法》第44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C為正選項。應當注意“全體”和“表決權”都是關鍵詞。

11.某中國企業與某法國公司擬設立一家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國企業以土地使用權出資,作價 400萬元,法國公司以現金和機器設備出資,作價 200萬元,合作企業經營期限8年。以下為某律師提供的法國公司先行回收投資的方法,其中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A 合作企業成立之日起5年內.法國公司和中國公司的收益分配比例是2:1;5年後,收益分配比例是1:1

B 合作企業成立之日起2年內,不論虧損還是盈利,合作企業都向法國公司每年支付100萬元,2年後,法國公司和中國公司按照1:1的比例分配收益

C 合作企業成立之日起3年內,法國公司和中國公司的收益分配比例是4:1,3年後,收益分配比例是1:2

D 法國公司在合作企業繳納所得税前先行回收投資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第 44條規定了合作企業外方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資的方法,包括:①在按照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伺:進行分配的基礎上,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擴大外國合作者的收益分配比例;②經財政税務機關按照國家有關税收的規定審查批准,外國合作者在合作企業繳納所得税前回收投資;③經財政税務機關和審查批准機關批准的其他回收投資方式。同時第45條第2款規定,合作企業的虧損未彌補前,外國合作者不得先行回收投資。B選項中,合作企業成立2年內,不論企業是否虧損,企業都向法國公司每年支付100萬元的做法違反了第45條的規定,所以B為正確選項。

12.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下列哪些人不可以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A 在北京大學讀書的美國人湯姆,20歲

B 張某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後未滿3年

C 某有限責任公司

D 16歲的李某,父母雙亡,自己務農獨立生活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法律並未禁止外國人和刑滿釋放人員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已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行為能力人,也可成為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第8條第1款規定,合夥人都應當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者,有限責任公司不符合這一條件,因此只有C項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另外,依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不能對所投資企業承擔無限責任,也可以選出C項。

  二、案例分析

英國某公司與中國江蘇某企業協議設立中英合資經營企業,雙方訂立了合資經營合同。合同規定: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1000萬美元,註冊資本為500萬美元。英國公司以技術和設備出資,評估作價為200萬美元,江蘇某企業以廠房、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評估作價300萬美元。合同還就董事會的組成作出了約定。請回答以下問題:

問題:

1.關於該中外合資企業董事會的説法正確的是:

A 董事的任期3年

B 董事會的人數由合營雙方協商,並應當記載在合營合同和章程中

C 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可由合營各方協商確定

D 董事會會議須有半數以上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正確答案:B,C

答案解析: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6條規定,合營企業設董事會,其人數組成由合營各方協商,在合同、章程中確定,並由合營各方委派和撤換。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合營各方協商確定或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中外合營者的一方擔任董事長的,由他方擔任副董事長。董事會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決定合營企業的重大問題。由此可知,BC選項正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31條規定,董事的任期4年,第32條規定,董事會會議應當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可舉行,所以AD選項不正確。

2.以下事項須出席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的是:

A 董事長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

B 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

C 延長合營期限

D 合營企業分立為兩個企業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 33條規定,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3)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增加、減少;(4)合營企業的合併、分立。其他事項,可以根據合營企業章程載明的議事規則作出決議。該條例第13條規定,合營期限是合營企業章程的必要記載事項,根據以上兩條可知,CD選項正確。

3.該董事會的職權是由合營企業的哪種文件規定的?

A 合同

B 協議

C 章程

D 協議或章程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6條規定,合營企業董事會的職權是,由合營企業章程規定。

4.關於該企業的正副總經理説法錯誤的有:

A 英方擔任了董事長,因此總經理不能是英方

B 由於英方擔任了董事長,因此中方有權任命正副總經理

C 該企業的總經理應當由中方來擔任,但英方有權擔任副總經理

D 總經理既可以由英方來擔任,也可以由中方來擔任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

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6條規定,正副總經理(或正副廠長)由合營各方分別擔任。

5.合資的中方和英方在企業,獲得利潤後必須扣除哪些項目後才能根據合營雙方註冊資本的比例進行分配?

A 應當依法繳納的合營企業所得税

B 企業章程規定的儲備基金

C 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D 企業發展基金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

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8條規定,合營企業獲得的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規定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税後,扣除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淨利潤根據合營各方註冊資本的比例進行分配。

6.由於企業經營得當,企業獲利頗豐,其中繳納所得税60萬元。英方獲得了100萬元的利潤分配。英方決定將其再投資到該企業中,用於企業註冊資本的增加,則以下説法正確的有:

A 英方有權要求返還已繳納的全部企業所得税60萬元

B 英方有權要求返還已繳納的部分企業所得税

C 英方無權要求返還企業所得税

D 英方無權將該筆利潤再行投資到該企業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8條規定,外國合營者將分得的淨利潤用於在中國境內再投資時,可申請退還已繳納的部分所得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法》第10條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將從企業取得的利潤直接再投資於該企業,增加註冊資本,或者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經投資者中請,税務機關批准,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所得税的40%税款,國務院另有優惠規定的,依照國務院的規定辦理;再投資不滿 5年撤出的,應當繳回已退的税款。根據以上規定可知,B選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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