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房地產估價師房屋估價方法複習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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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行業面臨着新的機遇和挑戰,其中核心的挑戰在於對房地產估價師管理上。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地產估價師房屋估價方法複習講義,希望大家喜歡。

2017房地產估價師房屋估價方法複習講義
  房地產估價師房屋估價方法複習講義

一、居住房地產估價(分普通住宅、高檔公寓、別墅)

1、影響居住房地產價格的區域因素:交通條件、生活服務設施、教育配套設施、環境質量、治安環境、城市大配套設施條件、人文環境等。

2、影響居住房地產價格的個別因素:建築結構、類型和等級、裝修、設施與設備、質量、朝向與樓層、户型、產權情況。

3、各種類型的居住房地產區域影響因素不同,估價時還要考慮政策性的影響。高層住宅通常是樓層越高價值越大。

二、商業房地產估價(含餐飲)

1、商業房地產及其估價特點。

①經營內容多。不同的經營內容(或不同的用途)一般會有不同的收益率,如果用收益法估價,則應對經營內容不同的各部分房地產採用不同的資本化率。

②轉租經營多。商業房地產的業主常常將其房地產出租給別人經營,有的承租人從業主手上整體承租後又分割轉租給第三者,因此在進行商業房地產估價時要調查清楚產權狀況。避免有的估價委託方僅是承租人,卻以房地產所有人的身份委託估價。注意轉租的合法性。

③裝修高檔而複雜。有些地方,買下或租下別人經營的商業用房後,一定要重新裝修,因此在抵押估價、交易估價、轉租估價等過程中,要考慮到這種因素。

2、影響商業房地產價格的主要區域因素:繁華程度、交通條件(公交通達度、交通便捷度)。

3、影響商業房地產價格的主要個別因素:臨街狀況、內部格局(分割出租的,要有一定的空間間距)、樓層、面積(不宜太大也不宜太小)、裝修、轉租的可能性(轉租將影響投資商業房地產的靈活性,從而影響該商業房地產的價值)。

4、餐飲房地產估價:蒐集包間數、座位數、就餐次數、人均消費額等;經營成本:保險費、成本、工資、應扣除特色引起的商業壟斷收益。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高頻考點

由於在房地產交易市場中時常出現假房產證,導致買房人權益受損害,因此,國務院 幾部委採取了統一印製房產證的管理措施,規定房產證由指定廠家印製,房產證像貨幣一樣有水印圖案,有防偽底紋等等。這些措施可能會減少假房產證的危害,但審判實踐中應特別注意與這些措施有關的一些問題。

要判斷房產證的真假,首先必須明確兩點:

(1)按國務院幾部委規定統一印製的,是房產證的證書用紙,而不是有法律效力的房產證。一個書面憑證是否成為有效的房產證,完全不在於證書用紙的印製行為,而在於有權登記機關的發放行為。

(2)判斷真假房產證的惟一標準,不是房產證上的水印圖案或防偽底紋,而是房地產登記機關的印鑑。只要房產證上登記機關的印鑑是真的,即使沒有使用統一印製的帶有水印圖案或防偽底紋的證書用紙,該房產證也是真的;只要房產證上登記機關的印鑑是假的,即使使用了統一印製的帶有水印圖案或防偽底紋的證書用紙,該房產證也是假的。所以,幾部委採取統一印製房產證的措施,反倒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誤導真假房產證的判斷依據,使人們誤以為有水印圖案或防偽底紋的房產證才是真的房產證,而忽略了判斷房產證真假的惟一依據就是登記機關的.印鑑。

  房地產估價師複習講義

一、房地產價格的含義

人們對價格有多種定義和解釋,其中最典型的是以下兩種:①價格是為獲得一種商品或服務所必須付出的東西,它通常用貨幣來表示,雖然不一定要用貨幣形式來償付。②價格是商品價值的貨幣表現;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一般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或抽象的人類勞動。

上述兩種價格定義,第一種講的是"現象",第二種講的是"本質"。由於房地產估價主要是從現象上把握房地產價格的"量"而不是"質",所以房地產價格可以定義為:和平地取得他人的房地產所必須付出的代價--貨幣或實物、無形資產和其他經濟利益。在現今市場經濟社會,房地產價格通常用貨幣來表示,慣例上也是用貨幣形式來償付,但也可以用實物等非貨幣形式來償付,如以房地產作價出資入股換取技術、設備等。

二、房地產價格的形成條件

房地產與其他經濟物品一樣,之所以有價格(價值),是因為它們有用、稀缺,並且人們對它們有需求,即必須同時具有有用性、稀缺性和有效需求。

(一)有用性

一種物品有用,是指它能夠滿足人們的某種需要,如水可以解渴,糧食可以充飢,住宅可以居住。房地產如果沒有用,人們就不會產生佔有它的要求或慾望,更談不上花錢去購買或租賃它,因此就不會有價格。

(二)稀缺性

一種物品稀缺,是指它的數量沒有多到使每個人都可以隨心所欲地得到它。因此,説一種物品是稀缺的,並不意味着它是難以得到的,僅意味着它是不能自由取用的,即不付出代價就不能得到,是相對缺乏,不是絕對缺乏。

(三)有效需求

人們對一種物品有需求,是指不僅願意購買它,而且有能力購買它。僅有需要而無支付能力(即想買但沒有錢),或者雖然有支付能力但不需要(即有錢但不想買),都不能使購買行為發生,從而不能使價格成為現實。例如,對於一套總價為100萬元的住房,甲、乙、丙、丁四個家庭中,甲家庭雖然需要,但是買不起;乙家庭雖然買得起,但是不需要;丙家庭既不需要,也買不起;丁家庭既需要,也買得起。在上述情形中,只有丁家庭對該套住房有需求。因此,需要不等於需求,需要只是一種要求或慾望,有支付能力支持的需要才是需求。當然,房地產由於既是一種可以滿足生產、生活需要的生產要素或消費品,又是一種可以帶來租賃、增值等收益的投資品,對房地產的需求不僅有"為用而買"的使用性需求(或稱消費需求),還有"為租而買"的投資性需求和"為賣而買"的投機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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