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築業發展的幾點建議

來源:文萃谷 6.7K

建築業是專門從事土木工程、房屋建設和設備安裝以及工程勘察設計工作的生產部門,在發展上,我們可以提出一些建議。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建築業發展的建議書,歡迎大家前來閲讀

加快建築業發展的幾點建議

  建築業發展的建議篇一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工作會議精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築業改革和發展,做大做強山東建築業,實現我省由建築大省向建築強省的轉變,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增強加快建築業改革和發展的責任感、緊迫感

建築業是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又是勞動密集型產業,經濟貢獻大、產業關聯度高、就業容量大,大部分固定資產投資需要建築業來實施,建築業發展水平直接影響經濟增長的質量。加快建築業改革和發展,有利於增強經濟發展後勁、增加地方財政收入、推進城市化進程,對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設“大而強,富而美”的社會主義新山東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全省建築業改革和發展成效顯著。目前全省共有7106家建築企業、290萬從業人員,2003年完成建築業總產值2130.7億元,實現增加值799億元,佔全省國內生產總值的6.4%。但與先進省市相比,我省建築業總體上產業規模偏小,外向度較弱,經營機制不活,產業集中度較低,市場競爭力不強,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有待進一步提高。全省上下務必保持清醒的認識,切實增強加快建築業改革和發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統一思想,抓住機遇,求真務實,改革創新,儘快把山東建築業做大做強。

二、明確全省建築業改革和發展的思路、目標、重點

(一)總體思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做大做強山東建築業,實施大建築業、大企業、大市場戰略,創新體制機制,調整產業結構,完善市場監管,確保質量安全,提升產業素質,實現我省由建築大省向建築強省的轉變。

(二)發展目標。建築業產業規模和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明顯增大,市場競爭力和產業拉動作用明顯增強,各項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居全國前列。到2005年,全省建築業總產值達到2800億元,實現增加值900億元,佔全省國內生產總值6.5%左右;到2010年,建築業總產值突破4000億元,實現增加值1500億元,佔全省國內生產總值7%左右;到2020年,建築業總產值超過6000億元,實現增加值2500億元,佔全省國內生產總值6%左右。

(三)戰略重點。一是實施大建築業戰略,橫向拓寬產業領域,突破以房屋建築業為主的侷限,向市政、交通、水利、電力、礦山等專業工程拓展,儘快形成覆蓋房屋建築、土木工程、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的大建築業格局;縱向拉長產業鏈,向房地產、新型建材、服務業、製造業延伸,加速產業融合。二是實施大企業戰略,以優勢企業為依託,以資本和專業協作為紐帶,市場培育與政府引導相結合,推進企業規模膨脹與聯合重組,培育一批經營規模大、綜合實力和融資能力強、有較高知名度的大企業、大集團,提高產業集中度。從2004年起,全省每年增加1?D3個特級資質、20?D30個一級資質建築企業。三是實施大市場戰略,以重點工程和高技術含量工程為主導,鞏固省內市場;以北京、上海、西部和東北為重點,拓展省外市場;依託國內外大承包商,以勞務合作和工程分包為突破口,開拓海外市場。各級建築業主管部門要為建築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幫助解決其開拓市場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四)加快結構調整,促進建築業協調健康發展。一是調整所有制結構,推進建築企業改制,積極鼓勵支持民營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制,促進建築企業向投資主體多元化發展,優化建築企業資本結構。二是調整企業結構,加快培育大企業、大集團,合理發展專業承包企業,大力扶植勞務分包企業,儘快形成大中小企業合理配置、各類型企業優勢互補的發展格局。三是調整市場結構,引導優勢企業佔領基礎設施和大型公共建築等高端市場,鼓勵中小企業拓展市政、路橋、環保、鋼結構、古建築、裝飾裝修、防腐保温、地基基礎、建築智能化等專業市場,支持中西部縣(市)建立勞務基地、發展勞務輸出。四是調整經營結構,鼓勵支持有條件的骨幹企業開展資本運營,提高融資能力,拓寬經營領域,擴大多種經營,向承包商、投資商、開發商相結合的方向拓展。

三、加快改革創新步伐,增強企業發展活力

(一)加快推進建築企業改制。以產權制度改革為核心,以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為目標,以股份制、民營化、集團化為方向,以省屬、市屬國有大中型企業為重點,加快推進全省建築企業改制步伐。到2004年年底,全省建築企業改制面達到85%以上,國有企業全部完成改制;2005年基本完成全行業改制。企業改制堅持因企制宜,鼓勵整體改制,也可分拆改制、分步實施。效益較好的國有和集體建築企業,可改組為混合所有制企業或轉為民營企業;困難企業可通過兼併、破產等辦法退出市場。在改制工作中,鼓勵民營資本受讓國有和集體產權,鼓勵股權適度集中,鼓勵優勢企業收購兼併弱勢企業,鼓勵有業務協作關係的企業相互持股。改制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規範運作,嚴防國有資產流失,切實維護企業職工合法權益。

(二)妥善解決建築企業改制中的資產處置問題。企業改制必須做好清產核資、資產評估和產權界定工作,並委託具有相應評估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和評估,資產評估報告和土地估價報告應分別報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土資源部門備案。省屬國有建築企業改制中涉及劃撥土地處置的,可按山東省國土資源廳、經貿委、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於規範土地資產處置促進省屬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魯

國土資發〔2004〕16號)的規定辦理。改制企業產權轉讓或資產出售,以資產評估值為基準,按市場原則確定轉讓價格。凡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和合法程序進入市場交易的,實際成交價格可以高於或低於評估價值,並在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購買方在付清價款前處理企業資產的,須經出售方同意。

建築業屬於一般競爭性行業,國有資本可以完全退出。通過國有產權出售、股份制改造、股權轉讓、期權及期股設置等多種途徑,加快國有資本退出步伐。社會法人、自然人、境外投資者可以部分或全部購買國有建築企業的產權或股權。國有產權、股權的出售轉讓,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省屬建築企業改制中國有資產處置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魯政發〔2003〕62號)的規定執行。今後,各級政府不再批准設立國有獨資建築企業。建築企業集體資產的處置,可參照國有資產處置的有關規定執行。

改制建築企業應按國家規定順序依法清償債務。改制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醫療費、津貼、補貼、住房公積金、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欠交的社會保險費以及預留離退休人員醫療費等,企業改制時經中介機構核查,勞動保障、財政部門確認後,從企業淨資產中扣除,由改制企業支付和繳納。改制企業一次性補繳社會保險費有困難的,可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分期繳納協議,期限不得超過3年。企業未退還的職工集資款,以現有資產清償,也可在職工自願的前提下,轉為職工對改制企業的股金。

(三)依法規範勞動關係,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國有建築企業改制,應當依法規範勞動關係,切實維護好職工的合法權益。企業改制時,要制定職工安置方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後實施。改制後的企業原則上應當全部接收安置原企業職工,並按照統籌管理的規定重新進行社會保險登記,繼續參加各項社會保險,銜接好職工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關係。省屬國有建築企業改制時,勞動關係、職工安置和勞動保障費用等涉及職工權益問題的處理,按照魯政發〔2003〕62號文件及其他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四)加快建築企業內部組織結構創新。深入推行項目法施工,建立以工程項目為基點的矩陣式組織形式,圍繞項目公司、項目部、項目經理配置企業資源,設置企業內部經營管理機構,建立以項目部為核心的施工生產組織形式,形成以項目成本為中心的經濟核算體系,形成項目管理層與勞務作業層相對分離的機制。鼓勵具有高級資質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和設計、監理單位,通過改造或重組,組建為專業化的工程總承包公司或工程項目管理公司,開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

四、提升產業內在素質,提高建築經濟增長質量

(一)大力推進建築科技進步。加大建築科技推廣力度,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建築業,推動傳統建築業向現代建築業的轉變。到2010年,使我省建築業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40%以上,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率和信

息技術應用率達到60%以上。制定完善建築業科技政策和發展規劃,定期公佈推廣應用、限制使用和強制淘汰的技術、工藝、材料、設備目錄,組織實施各類科技示範工程,加強新型建材和節能技術的研究開發。圍繞建築施工的關鍵技術,組織產學研聯合攻關,在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設立技術開發中心,構建以市場為導向、以骨幹企業為主體、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為依託、以中介機構為紐帶的建築業技術創新體系。建立科技創新激勵機制,大中型建築施工企業每年可從企業利潤中安排一定比例,用於科技開發和獎勵技術創新中的有功人員。

(二)加強建築業人才培養和引進。牢固樹立人才是第一資源的觀念,多渠道、多層次、多方式引進和培養人才,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的企業家、項目經理、工程技術人員和技術精湛的技工隊伍。全面加強對建築業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到2010年,全行業培養1000名優秀企業家、1萬名優秀項目經理(建造師)、10萬名優秀技術工人。組織實施“陽光培訓工程”,大力提高農民工的業務素質和操作技能。從2004年起,全行業每年至少培訓10萬名建築農民工。

(三)發展壯大建築勞務隊伍。大力扶持發展建築勞務企業,規範建築勞務用工,實行勞務隊伍成建制、基地化管理。總承包企業、專業分包企業不準使用沒有資質的勞務隊伍。鼓勵總承包企業使用本省勞務隊伍,支持大中型企業在建築業較發達的縣(市)和中西部地區設立勞務基地。勞動力資源豐富的縣(市),要主動與建築用工需求較多的地區搞好對接,把建築勞務輸出作為發展縣域經濟的重要途徑。建築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建築勞務用工信息網絡,及時發佈供求信息。

(四)大力拓展省外、國外市場。將擴大外出施工作為做大做強山東建築業的重點來抓,不斷增加我省建築企業在省外和海外的市場份額,力爭到2010年,完成出省施工產值600億元,完成對外工程承包營業額10億美元。鼓勵大企業跨省、跨境謀求發展,發揮其骨幹和龍頭作用,打造山東建築業的良好品牌。積極倡導中小企業與省內外大企業開展工程分包和勞務協作,借力發展。充分發揮我省建築隊伍在電力、交通、設備安裝、防腐保温等工程領域的市場優勢,不斷鞏固和擴大在國內外市場的佔有率。財政、金融等部門要從政策、資金上大力支持建築企業外出施工,重點解決好授信額度等問題。加大建築業招商引資力度,支持建築企業積極與國內外大承包商合資、合作,引進資金、技術和管理,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五、加大監管力度,建立良好的建築市場秩序

(一)完善建築市場監管體系。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完善行政執法、行業自律、輿論監督、羣眾參與相結合的市場監管體系。嚴格履行工程建設法定程序,強化建築市場準入清出管理,嚴格實施招標投標、施工圖設計審查、施工許可、質量和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等制度。繼續深入整頓規範建築市場秩序,重點約束業主的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違規發包、倒手轉包、惡意拖欠、偷工減料、鑑證失信等行為。加強有形建築市場建設,規範招標、評標行為。堅決打破地方保護、部門分割,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築市場體系。

(二)加強工程質量管理。以開展創建“質量誠信、用户滿意”工程活動為總抓手,促進工程質量總體水平不斷提高。落實工程質量責任制,指導督促企業完善工程質量的自我約束機制和內部控制體系,改進和加強工程監理,改革政府工程質量監督體制。開展工程質量大檢查和巡查,對工程質量隱患和通病進行專項治理。重點抓好各類基礎設施、公共工程和住宅工程質量,鼓勵企業多創精品優質工程。

(三)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建築安全生產責任制,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在工程造價中計提安全施工設施費用,健全企業安全生產保證和考核體系。改進對建築安全生產的監管方式,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起重機械設備安全使用檢驗檢測體系,加強安全生產的督察和檢查,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單位和有關人員,要嚴格依法查處

(四)整頓規範裝飾裝修市場秩序。加強裝飾市場監管,實行裝飾產品市場準入和室內環境檢測驗收制度,推行裝飾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依法查處裝修過程中破壞結構安全和使用有毒有害裝飾材料的行為,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規範家庭裝修市場秩序,培育發展家庭裝修有形市場和裝飾產品超市,推行家庭裝修“一條龍”服務。嚴格家庭裝修企業管理,對無資質承攬家庭裝修工程的企業,要依法堅決予以取締。

(五)推進工程造價改革。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做好各種生產要素價格和費率的測算與發佈工作,及時調整完善工程計價標準,加快建立由市場形成工程價格的機制。改進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推行企業定額,規範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總承包企業與分包企業的結算行為。

(六)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維護農民工權益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建築勞務企業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從20xx年起,用3年時間全面清理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建立起預防拖欠的長效機制,維護建築企業和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開通農村勞動力進入建築業的綠色通道。各地要加大各項配套改革,清理針對農民從事建築業的各種不合理收費,切實解決進城農民工的子女教育、醫療衞生、社會保險等問題。有條件的城市或企業,可以建立專門的農民工培訓和生活基地。

六、加強組織領導,為建築業改革和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一)加強對建築業改革和發展的指導。各級政府要把建築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綜合協調,統籌安排,研究制定扶持建築業發展的政策,科學規劃和指導產業發展。建築業主管部門要認真編制產業發展規劃,加強對建築業經濟運行的監測和分析,搞好調控和服務。

(二)完善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健全市場各方主體和執業人員的信用檔案,組織開展對建設單位、建築企業、中介機構的信用評價,加快建立信用保證體系,完善建築市場信息系統。

在此基礎上,逐步實現與財政、金融、税務、保險、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形成更完善、更具約束力的社會信用管理新體系。

(三)樹立建築業良好的社會形象。在全省建築業廣泛開展學習海爾和許振超、爭創“三個一流”活動,教育和引導廣大職工愛崗敬業、開拓創新、團結協作、爭創一流,認真組織實施產業發展戰略和目標,不斷深化改革,推動科技進步,打造一流環境,樹立建築業良好的社會形象。各新聞媒體要加大對建築業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特別要加強對建築強縣(市)和骨幹企業的宣傳推介,支持他們創立品牌、拓展市場、擴大影響。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形成合力,為做大做強山東建築業作出應有的貢獻。各市要結合實際,抓緊研究制定促進建築業改革和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

  建築業發展的建議篇二

大建設給建築業帶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也推動了建築業的快速發展,但是,建築業仍有諸多問題亟待解決。

一、完善顯示公平價格的調價機制

建築工程因施工工期長的特點,決定其受材料、人工價格因素影響很大。而影響材料、人工價格波動的因素很多、也很複雜,是施工企業無法預測的,如:政策變化、國際環境、節能減排、需求變化、礦產資源管理、地方建設規模等等。建築工程實行包死價、施工企業承擔無限風險是不科學和不公平的,其結果是偷工減料、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各種糾紛不斷等情況發生。因此,完善顯示公平價格的調價機制十分必要。建設主管部門應本着科學、合理的原則,規定施工企業承擔風險的幅度和範圍,並加強監管,保證施工企業的健康發展。

二、嚴格市場準入,加強對外來企業的管理

建築市場是過度開放的市場,市場準入標準低、不落實,全國各地建築施工企業可以不受限制的進入各地建築市場,皮包公司、違法掛靠,造成建築市場競爭環境越來越惡劣,阻礙了地方建築施工企業的發展。

1、完善市場準入標準,建立嚴格的審查、監督機制,選擇資質高、實力強、信譽好的企業進入市場。

外省進入本地建築市場的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是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外省企業進入本地市場必須設有一定規模的固定經營場所及足夠數量的管理人員和一級建造師,並應繳納不低於150萬元的保證金。進入本地市場的外省企業應是註冊地省級以上先進施工企業,近三年完成過不少於三項單項合同額1.5億元以上的房建工程或市政工程,近三年獲得省級以上優質工程不少於2項。建設主管部門應嚴格市場準入標準的審查和落實,對外來施工企業的經營行為進行有效監督。

2、建立市場清出機制,維護正常的建築市場秩序 建立外來施工企業定期考核制度,對進境滿一年未承接施工任務、皮包公司、違法掛靠、行為不良、擾亂招投標市場、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合同違約、拖欠民工工資、違反建築市場管理規章的施工企業予以清出市場,外來施工企業必須持經考核合格的《進境備案證》方可參與投標和承接工程任務,維護正常的建築市場秩序。

三、合理確定“合理低價”

推行的“合理低價”中標的招標辦法已經演變為“最低價中標”,究其原因主要是沒有一套科學的商務標評標辦法和合理的評標過程,專家評委難以確定“合理低價”。

1、招投標管理部門應組織有豐富造價管理經驗的專業人員研究制定一套科學的商務標評標規則和辦法,為合理確

定“合理低價”提供依據。

2、改變“即投即開”的招投標方式,為專家評委提供一個合理的評標過程。專家評委在未熟悉圖紙、不知道現場條件、沒有時間仔細研究投標施工組織設計的情況下,其評標結果不可能是合理的。

3、提高專家評委的專業水平和能力。在以商務標為主要評標因素的評標過程中,要求專家評委要有很高的造價專業水平和能力。專家評委的管理部門除選擇有較強造價專業水平和能力的專業人員擔任專家評委外,還應不斷加強對專家評委的專業培訓,提高評標質量。

4、清單控制價編制單位除嚴格按清單規範編制清單控制價外,還應根據工程具體情況以合理低價為原則擬定合理報價範圍,專家評委有權對合理報價範圍進行必要的審查和調整,投標報價在專家評委最終確定的合理報價範圍內為有效報價,然後以抽籤方式在最終確定的合理報價範圍內確定中標價,這是當前比較合理的商務標評標辦法,可以防止惡意低價競爭。

四、建立優選承包商制度,扶持地方企業發展

地方建築施工企業是地方建築業發展的主力軍。保護和扶持地方建築施工企業是促進地方建築業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措施,很多外省市政府和建設主管部門均制定了相應的政策。建立優選承包商制度,不僅可以扶持地方企業發展,也可保證政府項目的建設。優選承包商是以地方施工企業為主,經政府和建設主管部門綜合評價產生的(外省企業可以佔10%左右)。除特殊工程外,政府建設項目均由優選承包商承建,承包價格以合理低價為原則由政府確定,施工單位從優選承包商中搖號產生。優選承包商實行動態管理,每三年評選一次,過程中實行違規清出制度。

五、加強對建設工程審計審價工作的監管,保障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

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是引起建築業材料款、農民工工資等糾紛的癥結所在,也是阻礙建築業企業健康發展的主要因素。建設主管部門應積極發揮應有作用,加強對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的管理。建設主管部門應要求建設單位在辦理竣工備案前完成與施工單位的竣工審計決算,並簽訂剩餘工程款的支付協議,否則,不予辦理竣工備案手續。

六、明確勞務公司的責任和義務,加強對勞務公司市場行為的監管

勞務公司應承擔勞務組織、工人的技能培訓、安全教育、工資管理等責任和義務。在本地建築市場,勞務公司只收取管理費,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義務。建設主管部門有責任加強勞務公司市場行為的監管,特別要規範勞務公司對農民工工資的管理和其應承擔的責任。

  建築業發展的建議篇三

〔按〕最近,北京市建委、税務局、建設銀行聯合頒佈了《北京市建築企業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勵暫行規定》,鼓勵建築企業職工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以推動技術進步,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這種做法,值得各地借鑑。

目前,我國建築企業還沒有建立起依靠技術進步促進行業發展的運行機制。施工企業和設計單位,都缺乏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積極性。為了改變這種狀況,必須儘快制定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技術經濟政策。現將《北京市建築企業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勵暫行規定》摘發如下,供參考。希望各地能從實際出發,積極研究制定有關政策,以推動建築業的技術進步。有關情況請及時通報給建設部科技發展司。

一、建築企業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項目包括下列內容:

1.對工程正式施工圖設計提出修改意見,採用新技術成果,經設計單位採納並取得社會、經濟效益的;

2.在工程項目上推廣應用新技術成果(有效期為鑑定後1~3年),並取得社會、經濟效益的;

3.有助於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縮短建設工期,提高工程質量,降低工程成本,保證生產安全的;

4.促進利用工業廢料,節約原材料和能源的。

二、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由於改進工程設計、降低工程造價所節約的建設資金,百分之五十作為建築企業利潤;百分之五十進入成本,其中分配給建設單位百分之二十、設計單位百分之十、建築企業百分之二十。

三、建築企業均應建立技術進步資金、專項用於開發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活動。其資金來源:

1.由利潤留成中提取,其數額不低於總產值的千分之二;

2.由實施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項目而獲得的收入或節約的資金中提取百分之二十。

四、實施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的費用(包括工作人員的獎金),直接發生在工程上的可列入成本;屬於改進企業內部經營管理的,由企業的技術進步基金開支。

五、對被採納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項目,由建築企業對提出和實施合理化建議及技術改進項目的人員,按其貢獻大小給予獎勵。其中,作用突出、效益顯著的,可以適當增加獎金數額。獎金應直接發給有關人員。

六、建築企業科技委員會負責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項目的評定和實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