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設備集中採購管理辦法

來源:文萃谷 2.66W

物資設備集中採購管理辦法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物資設備集中採購管理,規範採購行為,發揮整體優勢,實現保障供應、保證質量、降低成本、防止腐朽而制定的。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物資設備集中採購管理辦法範文,歡迎閲讀

物資設備集中採購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物資設備集中採購管理,規範採購行為,發揮整體優勢,實現保障供應、保證質量、降低成本、防止腐朽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集中採購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則。

(二)管理和服務並重的原則。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及所屬各項目的物資設備集中採購。

第二章 集中採購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集中採購管理組織機構

物資設備集中採購實行統一管理,分為公司、下屬項目兩級操作,兩級集中採購組共同為公司各級採購者提供服務。公司、各項目分別建立相應的集中採購管理組織機構,兩級集採組織使用統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公司成立物資集中採購招標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書記、公司總經濟師

組 員:預算合同部負責人、物資設備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技術質量部負責人、中心實驗室負責人、各項目總經濟師和材設部負責人。

監督:公司監察審計部負責人。

第五條 集中採購管理工作職責

(一)公司物設部物資設備集中採購工作職責

1.制定公司集中採購管理制度;

2. 推動公司各項目物資設備集中採購管理組織機構和專業隊伍建設;

3. 負責公司物資設備集中採購總體規劃、部署和統計工作

4. 負責公司組織集中採購、組織協調公司各區域進行集中採購;

5.督導各項目開展集中採購工作;

6. 負責公司與戰略供應商洽談合作事宜;

7. 建設和管理公司評標專家庫。

8. 按照局要求,編制、上報物資設備集中採購計劃;

9. 負責組織集中採購、受局委託組織集中採購;

10.配合局建設物資設備綜合管理信息系統;

11. 負責公司物資設備供應商收集、整理和評價工作;

12.統計分析並定期上報公司物資設備集中採購情況。

(二)項目經理部物資設備主管部門集中採購管理職責

1.負責落實局、公司物資設備集中採購管理的有關要求;

2.根據本項目的生產計劃擬定上報物資設備集中採購管理計劃;

3.負責本項目物資設備集中採購的數據統計並及時上報;

4.負責本項目物資設備供應商收集、整理和評價並及時上報;

5.參與局、公司組織的物資設備集中採購。

第三章 集中招標採購信息平台

第六條 物資設備集中招標採購可在中國交建或局兩級採購管理信息系統上操作,兩級採購管理信息系統操作的適用範圍如下:

(一) 中國交建物資採購管理信息系統為重大項目的物資採購提供招標服務,主要適用於以中國交建名義中標項目的大宗物資集中採購招標。

(二) 局物資設備綜合管理信息系統適用於除在中國交建物資採購管理信息系統實施招標採購以外的、具備集中招標採購條件的物資設備的招標採購。

第七條 各項目需要在中國交建物資採購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招標的,應先上報採購計劃,由公司物設部審批後按中國交建關於招標採購的管理要求進行。

第四章 集中採購管理

第八條招標的基本要求

(一) 招標範圍和標準

1、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及所屬各項目的物資設備招標採購。

2、公司所屬各項目的物資、設備採購,達到以下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採購。

(1)物資、設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以上的;

(2)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100萬元,但屬於集中招標採購目錄範圍內的物資、設備。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審批後,可以不進行招標。

(1)需要採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

(2)採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的;

(3)屬於業主甲供的物資、設備;

(4)需要向原中標人採購,否則將影響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5)國家規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各項目應對集中採購目錄中的物資設備進行集中採購,同時鼓勵在集中採購目錄之外的物資設備在有條件時也應採取集中的方式進行採購。公司對集中採購目錄中的物資(設備)實行動態管理,公司每年度首月的20日前依據上年度集中採購情況調整物資(設備)集中採購目錄(物資設備集中採購目錄見附件2)。

(三)物資設備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1、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通過中國交建物資採購管理信息系統發佈招標公告,邀請不特定的符合資質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參與投標。

2、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向3家以上具有相應資質、具備承擔招標物資供應能力、中國交建物資採購管理信息系統內供應商發出投標邀請書,以邀請書的方式邀請投標。

3、各項目應儘可能採用公開招標,2016年公開招標採購金額不能少於本項目總招標採購金額的10%,以後逐年擴大公開招標採購比例。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採用邀請招標方式招標:

(1)技術複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閒置,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2)公司或業主要求使用邀請招標的;

(3)法律、法規所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情況;

(4)其他不滿足公開招標條件的。

第九條公司支持集團物資設備供應企業作為市場競爭主體參與集中採購,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中標機會。

第十條 公司每月10日前通過信息平台上報上月集中採購統計表,局定期在信息平台上通報各公司集中採購情況。(物資設備集中採購統計表見附件1)。

第十一條 公司評標專家庫是由在工程管理、工程技術、經濟、物資、設備管理等相關專業有較高理論水平和豐富實踐經驗的人員組成的人才數據庫(各項目不另行建立公司級評標專家庫)。

第十二條 公司評標專家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五年或具有相關專業中級職稱;

(二)能夠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評標職責,身體健康;

(三)熟悉有關招標的法律法規。

第十三條 公司評標專家庫的建設與管理

(一) 評標專家主要從公司內部產生,以各部門推薦和公司組織選拔相結合的方式確定(公司評標專家推薦表見附件3)。

(二)公司對評標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定期對評標專家的.業務水平和工作紀律等方面進行評價,根據需要適當增補或調整評標專家。

第五章 集中採購流程

第十四條 各項目應通過局物資設備綜合管理信息平台上報集中採購計劃。在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下一年度的集中採購計劃上報工作,在每月度的25日前完成下月集中採購計劃的上報工作(年度集中採購計劃見附件41)、(月度集中採購計劃見附件42)。

第十五條 制定集中採購方案。公司根據集中採購計劃,集合同種類、同區域、採購時間接近的物資設備集中進行集中採購,制定集中採購方案。

第十六條 物資設備集中招標採購時,須同時在中國交建和局兩級招標採購信息平台上發佈招標公告和中標信息,招標公告時間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

第十七條 成立評標小組。評標小組由中國交建或公司評標專家庫抽取的專家和公司推薦的專家或代表組成,並根據評標小組人員構成情況指定小組組長,評標小組人數為不少於五人的奇數。評標專家的抽取,一般採取隨機抽取方式,特殊情況可以直接確定。(評標專家應儘量不選或少選業主、監理項目人員)

第十八條 公司在物資設備集中招標採購信息平台上負責對投標供應商提出的疑問進行答疑補遺。

第十九條 投標供應商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的截止日期前,遞交投標文件,公司按照招標文件中的要求負責投標保證金或保函的收取、管理和退還工作。

第二十條 開標。公司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程序和範圍組織開標。

第二十一條 評標。評標是指按照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各投標供應商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價比較和分析,從中選出最佳投標供應商的過程。在評標期間,評標小組成員名單對外嚴格保密。

第二十二條 定標與中標

(一)定標時應優先選取一般納税人供應商,價格確定應結合支付條件按照綜合總成本最低、利潤最大化的原則。

(二)確定中標結果後,應在物資設備集中招標採購信息平台上公示招標結果,公示時間不少於3個工作日。

第二十三條 公示無異議後,公司及時向中標供應商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廢標、否決所有投標和重新招標

(一)廢標。廢標指評標小組在評標過程中,對投標文件做出的取消投標供應商中標資格、不再予以評審的處理決定。包括以下四種情況:

1.投標供應商以他人的名義投標、串通投標、以賄賂手段謀取中標或者以其他弄虛作假方式投標的;

2.投標供應商的報價明顯低於市場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於標底的;

3.投標供應商資格條件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招標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對投標文件進行澄清、説明或者補正的;

4.未能在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

(二)否決所有投標。招標過程中出現以下情況時否決所有投標:

1.評標小組經評審認為所有供應商的投標都嚴重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

2.否決供應商不合格投標緻使投標供應商數量不足3個,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

(三)重新招標。投標供應商少於三個的,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第二十五條簽訂合同

公司向中標供應商發出中標通知書後,各項目應儘快完成合同談判並簽訂書面合同。如項目經理部在簽訂合同時,價格高於招標價時須向公司説明原因並獲得批准後方可簽訂。

第二十六條 供應商評價

合同履行完畢後,項目經理部(使用者)應按照公司《供應商評價管理辦法》(另行印發)的要求,對供應商履行合同情況進行評價。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公司物設部會同監察、法律部門從以下方面對招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並通報檢查結果。

(一)是否符合公司相關規定;

(二)是否按照規範的招標流程開展招標採購工作;

(三)招標評標工作人員是否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履行職責;

(四)招投標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暗箱操作,虛假招投標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招標過程有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

第七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公司物設部負責制定和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設有限公司集中採購管理實施細則》(海威物設發〔2015〕170號)同時作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