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人物形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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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刺客列傳》是唯一一篇記錄刺客事蹟的史書文章,記錄了春秋戰國時期五個不同的刺客以及他們的刺殺事蹟。司馬遷也是唯一一位將刺客列入史書的史官,因此,《史記?刺客列傳》可謂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既然司馬遷把這5個刺客同列入一個類傳中,除了他們都擁有刺客這個身份以外,他們五個應該還擁有共同的形象特徵和精神特徵。但他們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必然也會有異於其餘四人的個性特徵。本文將從五個刺客的形象入手,着重分析他們共同的形象特徵以及各自獨特的形象特點,並且簡要概述在這些形象所表現出來的精神特徵和對後世的影響。

史記人物形象分析

一、刺客形象分析

(一)有勇有謀,有情有義的共同刺客形象

1.“士為知己者死”的情義

《史記?刺客列傳》中的五個刺客,他們行刺的最根本的動機都是對“義”的履行,如豫讓所説的:“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悦己者容。”他們冒着死亡的風險進行刺殺行為,原動力就是“義”。而這裏所説的“義”,是一種“基於一定物質待遇和精神待遇的人際關係的準則”。1,即當對方給予自己一定的物質待遇以及精神上的尊重和能力上的肯定,自己也應報答對方。“義”是刺客個人情感的體現,具體描述為講義氣,有情有義。

五個刺客都是重情義之人。曹沫作為魯國將領,雖然“與齊戰,三敗北”,但是魯莊公“猶復以為將”。曹沫與魯莊公的關係就是“君臣知遇關係”2。曹沫劫齊桓公,除了為了魯國國家利益,還出於對魯莊公知遇之恩的一種回報。同樣的,在伍子胥向公子光引薦專諸以後,“光既得專諸,善客待之。”當然,專諸為公子光刺殺王僚,應當是有一部分原因是物質上的回報,但是“善客待之”除卻了物質上的回報,還有精神上的尊重。

2.視死如歸的勇敢

刺殺是一種高危的行動,常常以生命為代價,除了曹沫,其餘四個刺客都犧牲了自己的性命。因此,要成為一個刺客,視死如歸的勇氣和勇猛高超的武技都是必須的。

除了豫讓,其餘的四人並沒有選擇諸如毒殺的方式,而是選擇在大庭廣眾之下進行直接的刺殺,而且選擇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劍,而是匕首;刺殺的動作不是劈,不是砍,而是刺。“唯‘刺’的時候,身體門户大開,全力以赴,‘刺’讓刺客們的刺殺舉動有了一種一身博人的壯烈情懷。”3在最初選擇刺殺工具與方式的時候就已經體現了他們的“勇”了。

於荊軻,司馬遷着了更多的筆墨在他身上。一段經典的易水送別,營造出了一種悲劇氛圍,用於塑造一個義無反顧,視死如歸的勇往直前的英雄形

象――荊軻。同時,荊軻在太子丹欲先遣秦舞陽之時,叱太子“何太子之遣!往而不返者,豎子也。且提一匕首入不測之強秦。”的話語中,也體現出荊軻之勇猛。在刺殺失敗後,荊軻“倚柱而笑”,面對刺殺失敗,面對即將來臨的

死亡,荊軻卻是笑,這笑是“勇敢的笑,在笑中承擔失敗”4,這是一種視死如歸的勇敢。

3. 先謀而後動

《史記?刺客列傳》中的五個刺客,不僅勇猛,而且機智有謀略。曹沫趁着諸侯會盟時劫齊桓公,抓準了時機,讓齊桓公無法反悔自己許下的承諾;專諸在刺殺王僚之前曾經進行過一段詳細的分析,“王僚可殺也!母老子弱,而兩弟將兵伐楚,楚絕其後。方今吳外困於楚,而內空無骨鯁之臣,是無如我何。”專諸能根據當下情況條理清晰地分析刺殺行動,可見他並非一介魯莽武夫,而是有策有謀。豫讓兩次刺殺,第一次改名姓,第二次“漆身為吏,吞炭為啞”,都是採取了偽裝近身的方式進行刺殺活動,可見其機智。與慌張的秦舞陽相比,荊軻為了打消羣臣對秦舞陽驚恐的懷疑,“顧笑舞陽”,寥寥數語即打消羣臣的疑慮。司馬遷寥寥幾筆就生動地寫出了荊軻的機智。

(二)同中有異的刺客形象

雖然五個刺客有着共同的形象特點,但是畢竟是五個不同的個體,除了共同點以外,個體間的不同點也是值得關注的。本文選取其中三個突出人物集中論述司馬遷塑造這三個人物的形象特點。

1.豫讓――執着的刺客

豫讓異於另外四個刺客很突出的一點即是他的刺殺行動進行了兩次。第一次改名換姓,假裝塗廁襲擊趙襄子,未果;第二次改頭換面,連妻子都不認識,埋伏於橋下偷襲趙襄子,依然失敗。在第二次失敗後,最後豫讓擊趙襄子之衣替代刺殺,心願了結後自殺而亡。豫讓執着的其實並非是刺殺趙襄子這件事,他執着的是“義”的聲名,“堅持履行‘士人’的職責,對‘士人’身份的執着”5。

除此以外,最後豫讓擊衣而後自殺,是因為豫讓明白“為智伯報仇的願望實際上已經無法實現,還能實現的僅是以此只具有象徵意義的行為來實現‘士為知己者死’的理念”6。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兩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這其中的捨生取義者即是豫讓。儘管儒家的“義”與《史記?刺客列傳》所要表達的“義”有所不同,但是這句話用在豫讓身上也是妥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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