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出生命的意義》讀後感:自由與責任

來源:文萃谷 3.15W

昨天看完《活出生命的意義》並沒有很震撼的感覺,也許是因為之前就已經聽了很多遍書裏的思想,已經或多或少地內化成自己想法的一部分了,也就沒有那麼令人耳目一新的感覺了吧,當然這裏面還是有很多好思想是值得我們反思的。

《活出生命的意義》讀後感:自由與責任

本書的核心是自由和責任這兩個概念。

有一段話經常被大家所引用——有一樣東西你是不能從人的手中奪去的,那就是最寶貴的自由,人們一直擁有在任何環境中選擇自己的態度和行為方式的自由。這段話就是強調人們在任何時候都有自主選擇的自由,儘管這個自由不是無條件的自由,因為你必然受到天賦與環境的限制,但是你依然擁有針對特定條件採取某種立場的自由,所以在某種程度上來説,你成為什麼是你自己選擇決定的結果。

因為你有選擇的自由,所以你就可以選擇是墮落沉淪還是積極向上。弗蘭克爾認為人應該是積極向上的。他認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使命,完成這些使命的機會也是特定的,而每個人都有責任去完成自己的使命,在短暫的生命中儘量去詮釋好自己的責任,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所在。

所以他説“自由是人生命消極的一面,而其積極的一面就是責任;如果人不能負責任地生活,那自由會墮落為放任”。

然後講到找到生命的意義的三個主要途徑,一個是創造或從事某種工作,這個工作你具有不可替代性,別人做不了你的事情,所以這就是你活着的動力和意義,就像作者説他之所以能活下來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他想去完成他的心理學著作;二是愛,因為愛一個人所以那個人就成了你活下去的信念,文中寫到作者的妻子給了他很大的勇氣;三就是終極的自我超越,也就是你的自我足夠強大,你可以把惡劣的外部環境轉化為內心豐富自由的精神生活。

文中還講到痛苦、內疚、死亡這三重悲劇,我特別想講一下痛苦和死亡這兩個悲劇。作者説苦難是必然存在的,雖然他不一定是追尋意義所必須的,但儘管有苦難,生命仍然可能有意義。但是我們要儘量去改變讓我們遭受磨難的境遇,而不是去承受不必要的苦難,因為這種行為與其説是英雄行為,毋寧説是自虐。

今天看了《許知遠對話馬東》這期節目,就對“苦難是必然存在的”特別有感觸,馬東説他的底色是悲涼的',是一種看透人間百態後卻無從反抗的無力與悲涼。這讓我想起吳伯凡老師講的積極的悲觀主義,即我看待這個世界的角度是悲觀的(苦難是永遠存在的,麻煩也是永遠解決不完的,煩惱也是無止境的),但是我仍然積極地面對人生。我想每個人都應該向着這個方向努力吧,在看清了生活的真相之後依然熱愛生活。

作者講死亡的時候的意思就是死亡並不可怕,因為你已經精彩的活過了,你的過去你的曾經存在是一種最為確定的存在,他不會被失去,他會被珍藏得很好,而你也不會有遺憾。這裏還延伸了一下講到年輕人該不該憐憫老年人,老年人該不該嫉妒年輕人的問題,作者的回答是年輕人應該嫉妒老年人而不是老年人去嫉妒年輕人,因為雖然老年人沒有了將來的可能性,但是他們擁有比這多得多的財富,即他們擁有保存在過去的成就——那些他們已經實現了的潛力和已經完成了的意義——而任何事情,任何人都不能從過去奪走這些財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