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視野大學英語第3冊Unit 9課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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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視野大學英語第3冊Unit 9課文翻譯

  新視野大學英語第3冊Unit 9課文翻譯【1】

一位即將結婚的男子希望能夠確保即使婚姻失敗,他仍可以把他珍愛的冰淇淋藏品好好儲存在冰櫃裏。

一名女子堅持要求明確婚後由誰來遛狗。

一名男子要求,如果他未來的新娘婚後體重增加15磅以上,他有權離婚。

以上這些都是婚前協議中一些比較荒唐的條款。

但是不要弄錯了,大多數婚前協議涉及到的都是錢──以及一旦離婚該怎樣分配財產。

而且,離婚及其帶來的錢財糾紛,在美國是很常見的事。

婚前協議──簡稱prenup──就是用來處理這些問題的。

婚前協議由即將結婚的男女雙方的律師共同協定,然後由雙方在牧師宣佈他們結為夫妻之前簽署。

自20世紀80年代初以來,婚前協議在美國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因為當時越來越多的州開始通過關於離婚財產分配的法律。

這些法律要麼是基於“共有財產”(平均分配),要麼是基於“合理分配”(法官認為怎樣“公平”就怎樣分)。

名人的婚前協議總是新聞頭條:傑奎琳·肯尼迪·奧納西斯的律師在亞里士多德·奧納西斯死後拿出兩人的婚前協議對簿公堂,據説她後來在庭外和解中得到了2,600萬美元。

但婚前協議也適用於那些不甚有名卻很富有的人。

“這是因為離婚會帶來巨大的經濟後果,而再婚又如此常見,”一位家庭法律師説。

典型的想簽訂婚前協議的人是那些積累了大量財富、曾吃過苦頭的男性,他們想減少日後的麻煩。

“他們想自己安排解決,而不想讓法庭裁決,” 美國婚姻法律師協會紐約分會的會長説。

保護前一次婚姻的孩子是簽署婚前契約的一個重要原因。

“有人可能有價值10億美元的財產,而他又不想讓第二個配偶分得5億美元。他可能想多留一點給自己的孩子,”一名律師説。

為了將財產傳到自己的兒孫手中,六、七十歲的退休喪偶老人在找老伴時,訂立婚前協議也很常見。

另一種要求籤訂婚前協議的情況大多是,未來的丈夫或妻子已經或即將繼承鉅額遺產或家庭產業,而未來伴侶卻家產不多或一貧如洗。

但是,即使雙方簽訂了這樣的協議,如果不遵循正確的指導方針,還是不可能在法院實施它。

協議應當由律師起草,因為文字錯誤──哪怕只是介詞放錯了位置──也可能是災難性的。

但婚姻法顧問警告説,永遠不要選擇你未來伴侶的律師來做你的律師。

另一個問題是出於壓力而簽訂的婚前協議。

為避免這類問題,有些律師不願在婚期已定之後起草協議。

“我認為他們的頭上懸着一把劍,那就是壓力,”一位律師這樣説道。

這些律師會建議自己的當事人絕不要在雙方簽訂協議之前發出結婚請柬。

但不是每個人都採納這一建議。

律師們援引的一個經典例子是:“婚禮那天,某人──通常是女方──面前突然出現了一份協議,於是,她看都沒看一眼就簽了字。”

還有一位律師回想起一件尷尬事:男女雙方還在修改協議,爭論哪些該保留,哪些該刪除,卻有150名賓客陸陸續續來參加婚禮。

結果由於協議無法確定,婚禮取消了。

如果夫婦決定離婚時正住在國外,或兩人擁有不同的護照,那也可能因婚前協議產生糾紛。

倫敦一家經常為分處英美兩國的夫婦處理離婚事宜的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律師指出,在英國,法院“基本上忽視”婚前協議,因為英國的法律認為婚姻狀況不是靜態的,因此應由法官來決定資產怎樣分配。

這就可能導致“逛法庭”的現象,因為問題的關鍵在於夫婦辦理離婚時所在國的法律。

他舉了一個例子:“有位富有的艾德·史密斯先生和史密斯夫人結了婚,而且在紐約簽訂了婚前契約。

可他們住在英國,後來他們決定離婚。

英國律師會對史密斯夫人説‘不行,那個契約無效。’而史密斯先生卻想把它當作一樁美國案例來處理。

案子將在何處受理,這可能大大增加達成協議所需的時間。”

這些律師認為,婚前契約是一個商業協議,浪漫的愛情與此過程無關。

他們的理由是:在美國,50%的婚姻最終將被扔進垃圾堆。

另外,有關婚前協議的討論將使兩個人的錢財完全公開化,有時這可以使一對夫婦避免一樁可怕的婚姻。

一個律師説:“它使人們看清一些問題,而這些問題日後可能擴大,並導致離婚。”

然而希望還是有的。

這位律師接着説:“很多人一簽好協議,就把它扔進抽屜,然後再也不看它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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